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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本法師答:釋迦牟尼佛主張不偷盜的意義何在?

  如本法師答:不與而取他物,暗中取得,名之為偷盜(梵語adattadana)。物物有主,非分之財(cái),求之不得犯偷盜大喪良知,非義也,不能入佛道。

  若偷取、劫取、騙取、脅取、惡性賭博、經(jīng)濟(jì)犯罪、偷稅,走法律漏洞皆犯偷盜之嫌。偷盜(梵語adattadana)之罪報(bào)輕重有別,若盜十方僧物,現(xiàn)前僧物,其罪重于殺八萬四千父母及五逆罪。盜五錢是屬于重罪。盜三寶物、師長、父母、發(fā)菩提心人之物,是屬于重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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