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安法師答:假如一個佛教之會辦用一個超度法會,有助大護法供僧!

  大安法師答:你做任何法事,如果這個大護法居士,他出錢的動機(就是他的標心),你要尊重他的意志。如果人家出這個錢就是供養(yǎng)法會的僧眾的,那這個錢就專門供養(yǎng)僧眾好了。你不要去用其它的錢,怎么會有多出的錢呢?所有的錢你平分,有多少僧眾,你就把它平均分下去,再多的錢也能夠平均。如果說你要做其他的事情,你得要征求大護法,人家是什么動機。佛門因果,就是人家標心蓋房的錢,不能去砌臺階,不能錯用。這一定要注意,如果你一錯用,尤其人家供僧——供僧是福田,你拿人家的錢在福田栽種,你拿去做其他的東西去了,當然就錯了因果了,那誰是事情的責任主體誰擔任因果。如果是群體共同商量的結(jié)果,那這個群體共同承擔因果。那就具體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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