緣何而起,緣何而滅?

  緣何而起,緣何而滅?

  問題補充:

  尊士,我?guī)捉⒅?回想起以前的時歲,學業(yè)不地,愛情不遂,事業(yè)不易,自我回顧屢事不順,萬有阻隔,性孤氣懊,自18歲后一夜果夢大師入教室尋我,自此后拜我佛至今,難道我的一生就這樣嗎?請大師予以開示,阿彌陀佛!

  答:在佛教教理中所謂“緣”者,是指諸法生起的所有條件,沒有一個固定不變的緣(條件)。佛陀這樣說的目的就是要讓眾生明白諸法沒有一個固定不變有自體存在,眾生執(zhí)著為諸法實有,是為顛倒虛妄分別。所以人們對名利、五欲之樂而追求不知出離,由此而起貪嗔癡之思想行為,造三業(yè)而流轉六道生死不得解脫。

  既然諸法因緣而起,就沒有自性,只有假名而已;當諸法緣盡而滅,也是無自性,只有假名而已;所以說“緣聚而成,緣盡而滅”,在早期的《阿含經(jīng)》中就有:“諸法眾緣起,緣謝法還滅;此生故彼生,此滅故彼滅”。大乘經(jīng)典《中論》中也說:“諸法因緣生,我說即是空,亦名是假名,亦是中道義”。這說明諸法既然是緣起,就沒有一個真實的生,也沒有一個真實的滅。如果有人執(zhí)著有個生,有個滅者,那是行邪道,非佛弟子。

  從佛教教義言,一個人今生的福報是前生的業(yè)力所感,今生是很難改變;今生的所作所為將是來生的果報之因。所以一個人這一生的事業(yè)是否有成,有兩個方面:一是現(xiàn)在當下的努力,二是前世的業(yè)力所感。佛教雖然講因果,但也重視后天的教育。講因果果報,是要人們不要執(zhí)著眼前的利益而迷失本性,去造殺盜婬等惡業(yè);主張后天教育,是要人們真誠、平等、愛心來行菩薩道,幫助別人修諸善業(yè),使得來生有一個善報,不再受三惡道之苦。所以,一個人能一生修學佛法,是莫大的幸運,應好好珍惜,此難得的因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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