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念祖答:何謂“依法不依人”?

  黃念祖答:論‘依法不依人’,并再談發(fā)愿

  來信收到。內容豐富,思想真實,頗能反映勤修后之心境。欣悉竿頭日進,甚以為慰,F(xiàn)仍事冗,乃擇要先覆如下。

  (一)來信謂‘依法不依人’,‘依法也依人’?

  第一句乃古人四依之一,四依者:‘依法不依人,依義不依語,依智不依識,依了義不依不了義。’此四依實為萬古顛撲不破之至言也。所謂‘依法不依人’之實旨,正如《菩薩戒》云:‘其法師者,或小姓年少,卑門貧窮而實有德,是故不得觀法師種姓。’意云,當觀法師之見正與不正,莫觀其種族之貴與賤。此即‘依法不依人’之正義,亦即求善知識之正眼。當重正知正見之實德,而不看其人之名望與地位也。近世依人之病更深,只慕名頭與牌號,唯重表面,故學法者如牛毛,而得道者如麟角也!圓覺經》云:‘末世眾生,將發(fā)大心,求善知識,欲修行者。當求一切正知見人,心不住相,不著聲聞緣覺境界。雖現(xiàn)塵勞,心恒清凈,示有諸過,贊嘆梵行。不令眾生,入不律儀。求如是人,即得成就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末世眾生,見如是人,應當供養(yǎng),不惜身命。’經意甚明。世間能遇之善知識當然是人,但應是什么樣的人?經云‘正知見人’。‘正知見’即是法也。故云‘依法不依人’。應因法而依,不是因人而依。此段經文極重要,盼終身信受奉行。此經名為《大方廣圓覺修多羅了義經》。經題直截名為了義經,可見此實為了義中之了義也。此經亦正四依中所指應依之了義教也。經意甚深,切盼深入參究。

  從以上所引經戒,估計君之意見可以消除。只要正確理解‘依法不依人’之話,便可免君所謂之流弊。殊不必另提‘依法也依人’,另提一句,反易混淆。我看但說‘依止善知識,依法不依人’較妥!華嚴經》中文殊告善財云:‘親近供養(yǎng)諸善知識,是具一切智最初因緣。’《大乘四法經》云:‘諸比丘盡壽乃至逢遇喪命因緣,必定不得舍善知識。’《圓覺》又云:‘心當生希有,還如佛出世。’此皆明,應依善知識,并尊之如佛也。但如何辨別善知識與惡知識,則應‘依法不依人’。

  (二)關于發(fā)愿問題,函中有‘選擇所集中的目標中,就有對自身的取舍標準,要準備犧牲什么以集中力量得到什么。’數語甚好。表示確在認真考慮發(fā)愿問題,應珍重。但另一方面也不宜操之過急。大經中法藏比丘以五劫時間方才結成四十八愿。當前,君之求索,不外‘默察機緣’與‘創(chuàng)造條件’兩途。因須利他,‘他’即客觀方面。一切法從因緣生,當然要看機緣。至于‘自覺’,雖是主觀方面,但也不能脫離因緣,自身之求法修法,也都要看機緣。故首須對于機緣有切實與深刻之了解。但又不可局限于現(xiàn)有因緣之中,而須發(fā)揮主觀能動性,以創(chuàng)造條件。當前首應創(chuàng)造的是‘眼’!队^世音大悲心陀羅尼經》中,觀世音菩薩云:‘欲誦持(大悲咒)者,于諸眾生起慈悲心,先當從我發(fā)如是愿……南無大悲觀世音,愿我早得智慧眼……’正如函中所云:‘怎么去辨別人,怎么知道這是了義教。’這都首須具眼。所以你當前首須創(chuàng)造的便是‘眼’。這也即是你當前首先應發(fā)的愿。這正是觀音大士的教導。要持咒先須發(fā)這樣的愿。你說按著經本把愿文念一遍,這只叫‘誦愿’,不等于‘發(fā)愿’。真實發(fā)愿,必然有行動跟上來。那就是止惡行善,懺悔祈愿,誦咒修法,讀誦大乘。祈請上師三寶加被,早開正眼。你已有初步眼力,經過一些考驗。但還有更大考驗在后面。必須通過這些考驗,才有可能‘得智慧眼’。通過考驗,不等于具眼,只是過程而已。

  節(jié)錄自:谷響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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