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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來庵事件前后臺灣佛教的動向——以曹洞宗為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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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布教活動,79 可說是不比臺南少?傊芏醋谠诿髦33年以前的布教活動,有語言教育(此中包含了日本語、臺灣語、英語)、禪學佛學講座(以日本人,尤其是將校為對象)、巡回通俗布教(對象是臺灣人)、組織婦女會、佛教會、興辦診所醫(yī)院、軍中布教、監(jiān)獄說法等,可說是符合了總督府的政策。由此也可明白曹洞宗欲取得臺灣當地的佛教資源,以繼續(xù)開拓其在臺的勢力。但是如此以締結本末關系的方式,隨著時局漸趨安定有了變化,使得曹洞宗的在臺布教方針不得不作調整。今根據明治41年的宗議會《宗報》第267號議案第四號教學部長新井石禪師的報告,將相關部份翻譯于下︰

  非常地想置一言敘述自臺灣開教以來至今日的經過,我承認明治二十八年底著手于臺灣的開教,而在二十九年、三十年幾乎還是混沌的時代,宗門各布教師是非常熱心地致力于布教的擴張這是不爭的事實。但是在那個時代里,臺灣人既不了解日本政府的方針,又在日本人方面,也不清楚臺灣人的性質,彼此事情沒作溝通。特別是臺灣也有無數的寺院、有廟宇、其中因為主要屬于禪宗系統(tǒng)的寺院是占大部分,比較其它宗派,如曹洞宗、臨濟宗能夠較早與臺灣人締結關系,且和臺灣寺院結合的緣故。那是說到了今天看來,反而陷于招來不幸的結果。其理由是如眾周知,在明治三十年前后,臺灣的寺院或是廟中,像完成契約,說是屬于曹洞宗末寺的,有一百多所左右的事實,曹洞宗像是一舉席卷臺灣的表象?墒窍衽_灣人,是寺也好、廟也好,都有其主任,有其責任者,其保護者是固定的,這些人對其祖先的時代以來就附屬的寺或是廟,都擁有充分的權利。那些人為了所有的制度一旦變更,臺灣歸屬于日本占領,因為不知道自己所擁有的寺院或廟,會陷于怎樣的命運?認為如果這些寺院、廟藉由日本佛教僧侶的手保護的話,就沒有問題的緣故。那是為圖自己所持有的寺院、廟的安全,暫時附屬于曹洞宗的意思。到了臺灣的秩序逐漸回復,而日本政府的方針也像是決定了的情形,在總督府方面、專用懷柔政策,而致力于保護當地人的權利,欲以使當地人滿足的方針,處理諸般事務的結果,使一時屬于曹洞宗的寺院或廟,更希望獨立而逼總督府,或向曹洞宗交涉的情形。一方面,總督府對寺院制定了制度,以至于到了不可以擅意地以彼寺作為曹洞宗寺院而收容的地步。總之認為臺灣全體的寺院很多是已經與本宗結了末寺因緣,但是一朝而陷于無關系的情景。如此,另一方面,為了有特殊方便的緣故,以其為依賴的事是一種疏忽大意,寧可在無權宜之處,雖是小規(guī)模而設定用地建

  79 《宗報》第七二號,頁13,明治32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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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寺院,然后計劃布教的獨立。80從以上新井石禪師的視察報告,可以知道日本治臺初期,臺灣本土的寺廟與日本宗教團體締結了本末關系的動機,是基于國家王朝的更替,在社會混亂中,為求保護自己的寺產,且由于臺灣寺院的僧侶來自福建鼓山者,或者赴福建鼓山、怡山、黃檗受戒參學者居多數,是屬于禪宗的緣故,自然與曹洞、臨濟兩宗較易結合,尤其是曹洞宗。但實際上其動機,也不是僅限于此,其中也有的是想得到總本山恩賜的金品,81也有的藉日本佛教的保護,圖謀私利而惹官司的如開元寺住持寶山常青。82 如此的本末關系,到了社會秩序逐漸恢復穩(wěn)定,且在總督府為了安撫人心,打出了保護臺灣人權益的政策之后,遂告瓦解。日本佛教界欲取得當地佛教資源的美夢也隨之驚醒,不得不重新評估、調整作法,尤其是有關于布教的場所,直到今日都是使用當地佛教寺廟的作法。為求布教工作能有更大的發(fā)揮空間,所以取得土地,建立屬于自己宗門的寺院,也就成為重要的指標。可以說,從明治40年代起,曹洞宗進入了在臺建寺的時期。如此情勢的演變,總本山方面也有認知,為了鞏固在臺布教的基礎,所以決定在臺北、臺南、臺中、新竹各建一所寺院,且在興建時也多與相當的補助。又決定從這些寺院中,選擇臺北的寺院作為兩本山的臺北別院,并由曹洞宗宗務局直接管轄之,特選具有臨機應變才能的人當住持,期待專心振興臺灣各地的布教。83

  此一時代曹洞宗在臺建立的寺院,有如下幾所︰

 。1)基隆久寶寺︰

  位于臺北州基隆巿字哨?頭一八○,現(xiàn)址︰基隆巿義二路128號基隆巿警察局第二分局,此處是自鈴木雄秀以來曹洞宗布教師在基隆活動的場所,法堂落成于41年10月,寺號公稱得到認可則是在大正5年10月27日。84

 。2)新竹巿新竹寺︰

  位在新竹巿南門町二丁目三二九,現(xiàn)址︰新竹巿南門町一五之一?二號,從初代

  80 《宗報》第二六七號,頁41?42,明治41年2月1日。

  81 《宗報》第二八號,頁20(錄自大坂朝日新聞〈臺灣?宗教〉),明治31年2月15日。

  82 《宗報》第十五號,頁15,明治30年8月1日!督虉蟆返谝惶,頁21。

  83 《宗報》第二六七號,頁41。

  84 《宗報》第三一二號,頁44,明治42年12月15日!恫芏醋诤M忾_教傳道史》頁240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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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足立普明起,歷經田中石光,至今西大龍的時代,亦即是明治41年起開始興建本堂,直到第五代松山宏堂的時代才得到寺號公稱的許可。85

  (3)臺中巿臺中寺︰

  位于臺中州臺中巿榮町五之五,現(xiàn)址︰臺中巿雙十路。首任的布教師長田觀禪于36年冬,就開始興建占地五○坪的庫里(住眾住的地方),37年完工。86本堂占地五十七坪則于42年3月動工,87 時布教主任是隅龍童。88

 。4)臺南巿臺南禪寺︰

  位在臺南巿臺町二之一八二,現(xiàn)址︰臺南巿新美街三一六、三一八號,在陸鉞巖的時代,就有所謂的臺南寺。二者是否是同一個尚不得而知。但臺南禪寺于41年購地五百余坪,89 時主任是松村道隆90 正著手企劃興建。

  (5)臺北別院︰

  41年,院主大石堅童等于臺北州臺北巿東門町六八,現(xiàn)址︰臺北巿仁愛路一段二一號,購入四千五百余坪的土地,91 預計在此土地建立兩本山的臺北分院。該年10月24日,因臺灣南北縱貫鐵路全線通車,于臺中舉行開通典禮,92 總督府邀請閑院宮載仁親王殿下主持,并邀請真宗二派、凈土宗、臨濟宗、曹洞宗、日蓮宗的管長,因此因緣曹洞宗管長石川素童即大圓玄致禪師來臺。11月4日石川素童為該分院舉行破土儀式,并親植記念樹。93 此別院以明治43年5月28 日舉行佛像安座大典,主神是坐像釋迦牟尼佛,而奉兩本山之命,代理管長蒞臨的山腰天鏡師渡臺主持大典。時列席者有各宗僧侶、臺灣佛教會總代梅山

  85 《宗報》第三一二號,頁9!恫芏醋诤M忾_教傳道史》頁240上。

  86 《宗報》第二六七號,頁44,明治41年2月1日。

  87 《宗報》第三一二號,頁42。

  88 《宗報》第二九○號,頁15,明治42年1月15日。

  89 《宗報》第二八九號,頁27,明治42年1月1日。

  90 《宗報》第二九一號,頁18,明治42年2月1日。

  91 《宗報》第二八九號,頁26!锻ㄖ靖濉纷鲄⑶灏儆嗥和恋乜赡苡姓`。

  92 《宗報》第二九二號,頁13~14,明治42年2月15日。

  93 《臺灣大年表》明治41年11月4日!蹲趫蟆返诙湃,頁11,明治42年3月1日!锻ㄖ靖濉吩譬U興工之時日本曹洞宗管長,勒特賜大圓玄致禪師親臨臺灣舉行典禮。此說有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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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玄秀、本島人僧侶總代、內地人信徒總代荒井泰治、本島人信徒總代辜顯榮等數百名。94 此別院,在大正元年9月17日因臺風來襲而大殿倒榻,后再重建之。此外,為接引本島人信佛,而隨順本島人的信仰于大正2年起,增建臺灣人專用的佛堂觀音堂。95 此堂即今日臺北東和禪寺。

  以上就明治40年代曹洞宗為適應時局,而于基隆、臺北、新竹、臺中、臺南所興建的寺院作一介紹。如上所述,臺北別院是兩本山的別院,故具有統(tǒng)轄其它寺院、末寺、布教所、出張所的權力。而史實也告訴我們日后曹洞宗的在臺事業(yè)也都以別院為中心而展開。特別是在西來庵事件后,臺灣勸業(yè)共進會(大正5年4月1日起舉辦四十天期間),在第二會場,有臨時成立的「臺灣佛教青年會大講演會」。上臺演講者有︰院主大石堅童的開會致辭。黃玉階的「精神上之青年」。江善慧的「專治慳吝之癥」。沉本圓的「上天梯」。林德林的「惰人與私生兒」。沉德融的「新冊子舊歷日」。林學周的「為什么要除雜草」。渡邊靈淳的「天堂有木耳」。連雅堂的「東洋哲學與佛教」。96以上除了渡邊靈淳是日本人之外,其余都是臺灣人,其中除了連雅堂之外,不是僧侶就是齋友。由于當時的臺灣人聽眾,似有上千人之多,97 故別院方面,有感于任用臺灣人僧侶來教化臺灣人的效果不錯的緣故,于別院內結合了在臺布教師、內地人、本島人的信徒及關系寺院的住持,成立了「臺灣佛教青年會」。其主旨是在于

  94 《宗報》第三二五號,頁10,明治43年7月1日!杜_灣大年表》明治43年5月28日。

  95 《宗報》第三八四號,頁8,大正元年12月15日!蹲趫蟆返谒摹鸢颂枺87,大正2年12月15日!蹲趫蟆返谒娜枺51,大正4年1月1日。

  96 林德林〈臺灣佛教新運動之先驅----《中國佛教史論集》臺灣佛教篇,頁83,大乘文化出版社,民國68年1月初。

  97 林學周《臺灣宗教沿革志》上篇,頁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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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會員互相涵養(yǎng)智德尊仰佛教,重教育?語之精神為基礎,而鼓吹世道人心奉?圣慮(第一章總則第三條)」,而其事業(yè),令人注目的是第十三條及第十四條的規(guī)定,今先將其條文列之如下︰

  第十三條︰關于宗教上之重要事情務須調查及研究布教上的權巧方便。

  第十四條︰應適當之處,分設研究會(學校、講習所等)或開設臨時講演會。98如前所述,曹洞宗在臺布教事業(yè)中,曾先后于臺北、彰化、臺南等創(chuàng)辦國語學校,亦有相當的成果。但38年11月29日私立學校規(guī)則發(fā)布,99 可能因校地、師資設備等的因素,到了不得不廢止的情況。100 雖是如此,對在臺布教師們來說,興學布教應是弘法事業(yè)不可或缺的事,這從第十四條的內容也可明白;谌绱说恼J識,佛教青年會遂推動臺灣佛教中學林的成立。其設立經費約一萬圓,此中,以黃玉階為中心的齋友(攻玉會)出資一仟柒佰元、荒井泰治氏等內地人寄附一仟柒佰元,臺灣關系寺院(應是指月眉山靈泉寺、觀音山凌云寺)也出了一仟柒佰元,101 其余約伍仟元則是由在臺布教師向兩本山申請補助。這從大正5年的宗議會議案第九號臺灣佛教中學林設立費補助金支出之件可以知道。又我們從宗議會上的討論,了解到其設立的目的,是在于懷柔教育臺灣人的僧侶、齋友,進而以他們在學校所受的教育,再去感化教育臺灣人,所以此學校不是普通日本人的學校。這也是始政20年來,總督府有感于對本島人的教育并沒有發(fā)揮多大效果的考慮下,允許曹洞宗臺北別院成立臺灣佛教中學林的原因。102 在宗議會上歷經充分討論之后,同意別院成立臺灣佛教中學林,并補助三千圓(大正7年又追加一仟)。此中學林,于大正6年4月1日正式創(chuàng)校,是屬三年制,第一年度招有25位學生,林長是大石堅童(1868~1934),學監(jiān)是善慧師、教授則有富田禪宏、講師有陳金福、林普樹、吳傳經;103 課程有修身、語學、日本歷史、地理、通佛教宗義、曹洞宗的宗乘;校舍則是別院撥

  98 同上書,頁4。

  99 《臺灣教育沿革志》頁990,臺灣教育會編,南天書局1995年12月二刷。

  100 《宗報》第四八○號,頁94,大正5年12月15日。

  101 《宗報》第五○三號,頁59,議案三,大正6年12月1日。第四八○號,頁95,議案九。

  102 《宗報》第四八○號,頁95。

  103 《宗報》第四八七號,頁1,大正6年4月1日!秱鞯朗贰讽72,作大正4年創(chuàng)校是錯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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