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去寺院做佛事花錢消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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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問:師父,某寺院的護法居士給我打電話說:“你得來我們寺院花錢做佛事,否則就得有大災。”我現在很害怕,怎么辦?
  明安法師答:末法時期,正法衰微,邪魔勢強。初學佛法之人,正見稍虧,即被彼邪眾攝了去。所以應當長期熏修正法,以佛經祖語為準則,建立正見之后,即能明辨是非,善知取舍。上面所謂的“居士”其實就是在說:“你把錢拿來吧”。她是如何知道你有災的呢?若是瞎說就是打妄語,以這樣的方式要錢就是巜四分律》中所說十種盜心的“恐怯取”,就是偷盜。為了一點利益,自認聰明,其實不覺間已造了地獄業(yè),她的災恐怕不遠了,真是可憐憫者。以這樣的方式所謂的護持道場,恐怕是陷師父與道場于不義,欲護反害,實在是愚癡。
  做佛事確實有息災增福的功效,但最重要的一點還是你自己。你若無惡不作,不知斷惡修善,一花錢做佛事就沒災了,佛菩薩豈不成了包庇惡人的保護傘了嗎?哪有這樣的道理?你依照佛的教導去做,斷惡修善,戒殺、放生、吃素、救助貧苦、誦經、念佛等等,把身口意三業(yè)修好了,自然逢兇化吉。供養(yǎng)三寶、做一下佛事也未嘗不可,但絕不可舍本逐末。愿佛弟子都能遠離自他三業(yè)上的邪見惑亂,正見修行,早證佛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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