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嚴經(jīng)

《華嚴經(jīng)》全名《大方廣佛華嚴經(jīng)》(梵文:☉〉,mahā-vaipulya-buddhavata猞愀欀愀-sūtra) 。大方廣為所證之法,佛為能證之人,證得大方廣理之佛也,華嚴二字為喻此佛者。因位之萬行如華,以此華莊嚴果地,故曰華嚴。又佛果地之萬德如華,以此華莊嚴法身,故曰華嚴。華嚴經(jīng)是大乘佛教修學(xué)最..[詳情]

“大方廣佛華嚴經(jīng)”這七個字有什么含義?

慈舟法師:“大方廣佛華嚴經(jīng)”這七個字有什么含義?

  “大”約體,十法界共有之心體也。十法界同一心法,界雖有十,其體唯一。心包太虛,量周法界,故曰大也。

  眾生雖具此豎窮橫遍之心,因迷失故,認肉團心為心,或認緣影心為心;故佛說此大方廣真心法,俾學(xué)佛法者,有以認識。

  以久迷失故,初頗難識,宜多認識。喻如素不相識之人,設(shè)多見幾次面,即便熟識矣;吾人欲認真心,亦復(fù)如是。然肉團心非真心,而不離真心,緣影心非真心,而亦不離真心。真心隨緣不變,故修行可以返妄歸真。

  “方”約相,體本無相,以無遍計所執(zhí)相故,而有妙有之福德相、智慧相。

  言福德相者,心常在定,不垢不凈,雖遍處水深火熱之中,其心不動。性德如是,修顯亦然,是為福德之相。言智慧相者,心常在明,體豎窮橫遍故,相亦豎窮橫遍,智無不知,亦通性修,是為智慧之相。

  又常講,方者,法也,即依此福德智慧之規(guī)矩法則,能生眾生之解,故曰軌生物解。智慧法又能任持涅槃,如說法身慧命,法身即自性也。此性以慧為命,失慧則法身雖不沒而全隱矣,故曰:一念不在,即同死人。智慧現(xiàn)前時,打得妄想死,救得法身活。以此得知自性以慧為命,二而不二,合而言之,曰法身慧命。

  又方者,正也,福德智慧,開成恒沙性德,皆諸佛本有修生之正法也。

  “廣”約用,有體必有相,有相必有用,一物有一物之用。君子不器,能有多用,況稱性之心乎?用之恰當,即返妄順真而歸真;用之不當,則迷真逐妄而成妄。學(xué)佛法人應(yīng)將此心用到大方廣上去,則成佛不遠矣。

  “大方廣”唯一心法而有三義,不唯體“大”,相用亦“大”;不惟相“方”,體用亦“方”;不唯用“廣”,體相亦“廣”。三而一,一而三,唯證乃知。

  又“大方廣”即是一真法界。一真法界,開則有四法界,即理法界、事法界、理事無礙法界、事事無礙法界。約理法界,即”大”字;約事法界,即”方廣”二字;約理事無礙法界,即”大方”二字;約事事無礙法界,即“廣”字。

  “佛”者,覺也。凡夫依本覺而有不覺,二乘人能自覺而不能覺他,菩薩能自覺、覺他而未能究竟,佛為自覺、覺他、覺行圓滿之究竟覺人。自覺圓即智慧足,覺他圓即福德足,故曰佛陀即兩足尊。

  “華”者,因華,通人通法:約人,即普賢、文殊菩薩是也;約法,即普賢十大行愿及文殊十度等也。一一行愿,具無量行愿,以此因華嚴成佛果,如蓮花之嚴蓮然。

  “嚴”者,莊嚴,亦通人法:能嚴之人是菩薩,所嚴之人是佛;能嚴之法是六度萬行,所嚴之法是“大方廣”。因?qū)⑺灾蠓綇V究竟證得,而成;二嚴之人。

  又“佛華嚴”三字,普賢行,嚴福也;文殊智,嚴慧也。以此二嚴而成佛,即因華莊嚴果德也。

  “經(jīng)”者,法也,徑也,典也,萬古之常規(guī)也,亙古亙今徑直修行之法,常恒不變也。有涌泉義,涌出無量法流故;出生義,出生諸佛故;顯示義,顯示大方廣故;繩墨義,正諸不正故;貫穿義、攝持義,貫穿攝持一切法寶故。

——節(jié)錄自慈舟法師《大方廣佛華嚴經(jīng)普賢行愿品親聞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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