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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無放逸

心無放逸

  在《中阿含經·郁伽支羅經》中,佛陀應一比丘的請求,為他講說如何做到“遠離獨住,心無放逸,修行精進”的問題。佛陀告訴該比丘,如果想要修行“心無放逸”的境界,應當修行觀照自心,積極精進,心中立下正念、正智,善于自己調服內心,讓自己遠離慳貪,心中沒有憂愁悲觀。若能如此修定,在你行住坐臥之時,以及睡眠時都應修習,這樣就能達到定的境界。做到心不外求,心無放逸。

  這個比丘在聽過佛陀的教誡之后,認真善受善持,即從座起,稽首佛足,繞佛三匝而去。此后,比丘受持佛教,過著“遠離獨住,心無放逸,修行精勤”的生活。因為他“遠離獨住,心無放逸,修行精進”,有一定成就,很多人都跟隨他剃除須發(fā),著袈裟衣,精進修行。

  在這段經文中,佛陀反復強調了作為一個修行人應當做到“心無放逸”,才能制心一處,精進修道,如此方能成就。心無放逸對一個修行人的用功辦道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因此,無論是佛經中還是歷代祖師大德都將收攝自心作為修行中的一項重要工作來做。如在每天的晚課時,大眾都要念誦《普賢警眾偈》云:“是日已過,命亦隨減,如少水魚,斯有何樂。大眾當勤精進,如救頭燃,但念無常,慎勿放逸。”

  偈語告訴我們,時光過得很快,過了一天,我們的壽命就會減少一天,就家缺少水的魚兒,沒有一點快樂可言。因此,我們應當努力精進用功,就像救頭上燃燒的火一樣,經常想到人生的無常,切莫放逸身心的修行。

  其實,佛教講修行首先是要修自心,無論是參禪還是念佛,首先都是要人除去長期纏繞在心頭的妄想之心。禪師們認為,調服自心才是修行人首先要做的事情。在佛門中的一則對聯就形象地說明的這個問題。對聯云:“學如逆水行舟,不進則退:心似平原走馬,易放難收。”

  對聯中說,人的心就像在平原上跑馬,由于路途平坦,馬跑起來就很難停下來。人的心也是這樣,一旦放逸便很難收回來。

  禪宗祖師在教化弟子時,經常勸誡他們要消除自己的妄想之心,從觀照自心中來明見自身本來具有的佛性。這正是禪宗主張“不立文字,直指人心,見性成佛”的由來。所以當有弟子向禪師們請教一些佛教教理的問題時,禪師為消除弟子們的妄心,往往會以答非所問的方式宋對待。還有的禪師針對弟子的提問,不僅不回答,反而還會給予迎頭棒喝,令他們心不外求,收攝自心,從內心自求中明心見性。比如,在禪林中,很多人都喜歡將“祖師西來意”作為向禪師參問的話題。學僧問馬祖:“離四句、絕百非,請師直指西來意。”馬祖:“我今天太累了,不能回答你,你去問智藏禪師吧!”學僧乃去問智藏,智藏:“為什么不向馬祖請教?”學僧:“馬祖讓來問你。”智藏:“我今天頭暈,不能回答你,去問懷海禪師吧!”學僧問懷海,懷海說:“我也不會。”

  禪師知道弟子們是在言句上追究,這與禪宗“不立文字”的宗旨相悖,為了截斷弟子的妄心,使他們能夠在言語道斷,心行處滅之時豁然悟道。

  在很多禪寺的禪堂中都有這樣的對聯:‘匕尺棒頭開正眼:一聲喝下歇狂心。這是讓人在經過棒喝之后,能夠熄滅這顆放逸的心,從而在瞬間明心見性。佛門中還有偈誦“直下狂心能頓歇,從茲演若不迷頭。”說明人的真性如如不動,勸人要除去妄心,識取本心。

  禪宗以本心自性為“父”,舍離本心,追逐外物,就是“舍父逃走”。《法華經·信解品》稱,有人年幼無知,舍父逃走,在他鄉(xiāng)流浪乞食。其父思子遷居,家道富有。后來其子來到父所,其父欲將家財全部傳給其子,其子卻不敢相認。其父為了使之心安,采用了種種方便手段。窮子雖受厚遇,仍然以為自己不過是“客作賤人”,全無高尚之志。禪宗認為,眾生正如窮子,因妄想邪念的蓋覆而流轉于迷界,向外求佛,而遠離了自己的本心本性:“己靈獨耀,不肯承當。心月孤圓,自生違背。何異家中舍父,衣內忘珠。”

  神秀禪師也將人心的放逸稱為“舍父逃走”。他曾作偈云:

  一切佛法,自心本有。將心外求,舍父逃走。

  禪宗將世人“拋家日久,流浪年深”的行為“喚作背覺合塵,亦名舍父逃走”“舍父逃走”的“窮子”,即是“客作漢”。 《古尊宿語錄·克文》云:“眾生本自具足,不假外求。如今人多是外求,蓋根本自無所悟,一向客作,數他人珍寶,都是虛妄,終不免生死流轉。”《法華經》中的比喻,本意謂須菩提等聲聞,雖耳聞大乘之法,尚未發(fā)大乘之心,禪宗借以喻悖離自性,不敢承當:“棄本逐末,區(qū)區(qū)客作,不如歸去宋,識取自家城郭。”

  《法華經》中的窮子由于迷失自性,反認他鄉(xiāng)作故鄉(xiāng)。所以,禪宗祖師常以窮子離家外求為喻,引導弟子從迷失自性中解脫出來,從而自悟解脫。如《黃龍四家錄·晦堂心》:“火云欲卷空,圭月漸成魄。窮子歸未歸,相將頭盡白。”通過種種機法,引導“窮子”歸來,使之成為富足的主人!饵S龍四家錄·晦堂心》:“何當誘取窮子歸,令渠暗室生光輝。”《龐居士語錄》卷下:“珠從藏中現,顯赫呈光輝。昔日逃走為窮子,今日還家作富兒。”

  佛門中所指的心不放逸,還指一個人不要被貪嗔癡心所束縛。佛教認為,貪嗔癡是障礙修道的最大因素,如果貪嗔癡心膨脹,不僅在道業(yè)上無法進展,而且還會給自己帶來諸多禍患。因此,佛門偈語說:“五觀若明金易化,三心未了水難消。”

  佛教認為,貪是指染著于色、聲、香、味、觸等五欲之境而不離的心理活動,《大乘義章》卷五說:“于外五欲染愛名貪。”就是指的這個意思。佛教認為,眾生生活于世間,以眼、耳、鼻、舌、身等器官與外界相接觸,產生色、聲、香、味、觸等感覺。這些感覺能引起眾生的利欲之心,因此叫做五欲。于此五欲執(zhí)著并產生染愛之心,就成為貪。因此又以貪與愛為同體異名。 《俱舍論》卷十六中說:“于他財物,惡欲名貪。”通俗地說,對于名、利,對于財物,對于外界一切可欲之物,甚至對于由五蘊和合之眾生之體,產生無厭足地追求、占有的欲望,都可稱為貪。

  佛教認為,貪是佛教修行的大敵,是產生一切煩惱的根本,所以將貪列為根本煩惱之一,并將貪與嗔、癡等一起作為有害眾生修行的“三毒”。

  三毒中的嗔又作嗔怒、嗔恚等,指仇視、怨恨和損害他人的心理!洞蟪宋逄N論》中說:“云何為瞠?謂于有情樂作損害為性。”《成唯識論》中則說:“嗔者,于苦、苦具,憎恚為性,能障無嗔,不安穩(wěn)性,惡行所依為業(yè)。”

  嗔的產生與作用與貪正好相反。貪是由對事物的喜好而產生無厭足地追求、占有的心理欲望,嗔卻是由對眾生或事物的厭惡而產生憤恨、惱怒的心理和情緒。佛教認為對違背自己心愿的他人或他事物生起怨恨之情,會使眾生身心產生熱惱、不安等精神作用,對佛道之修行是十分有害的。因而佛教把嗔看作是修行的大敵。對佛教修行所言是這樣,如果是對他人或社會而言,則嗔的危害更大。因嗔怒他人而起仇恨之心,便會發(fā)生爭斗,或導致互相殘殺,輕者危害一家一村,重則使整個社會,乃致使整個國家陷入災難,因而《大智度論》卷十四中說,哀恚是三毒中最重的、其咎最深,也是各種心病中最難治的。

  三毒中的癡又什無明。指心性迷暗,愚昧無知!毒闵嵴摗分姓f:“癡者,所謂愚癡,即是無明。”佛教認為,眾生因無始以來所具之無明,致心性愚昧,迷于事理,由此而有“人”、“我”之分。于是產生我執(zhí)、法執(zhí),人生的種種煩惱,世事之紛紛擾擾,均由此而起。因此,癡為一切煩惱所依!唯識論》卷六中說:“于諸理事迷暗為性,能礙無癡,一切雜染所依為業(yè)。”又說:“諸煩惱生,必由癡故。”癡既為一切煩惱之所依,因而自然也就成了根本煩惱之一。而且它是隨順其他諸根本煩惱共同起著作用。

  總之,作為一個修行人,應當首先做到心無放逸。使自己心無外求,不被貪嗔癡心所轉,時刻保持一顆清凈無染之心,如此,則能專注于道業(y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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