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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經

《心經》可以指摩訶般若波羅蜜多心經,是佛經中字數最少的一部經典著作,因其字數最少、含義最深、傳奇最多、影響最大,所以古往今來無數藝術家都傾注極大精力和虔誠之心,把《心經》創(chuàng)作成為異彩紛呈的藝術品。自由自在的菩薩用般若智慧言傳身教眾生,依靠自心的心靈智慧,從煩惱生死的這一邊到..[詳情]

《心經》的大智慧(六十七)

  前面簡單地解釋了五蘊的概念。接下來我們還要具體、詳細地分析五蘊。首先從色蘊開始。

色蘊是什么意思?是“質礙”義

  色可以分成三類:

  第一種,我們標個“a”,是“可見可對色”。

  顏色,顏色有青、黃、赤、白、黑等色;形色,是長、短、方、圓等形狀;表色,彎屈、伸等動作:這些是我們用肉眼可見的。

  “可對”,就是可以用“根”來接觸得到的:

  顏色:青的、黃的、白的、黑的、赤的種種顏色,我們可以看見,我們“眼根”能夠“對”得到的,眼光看下去可以接觸。

  形質:(眼根能夠接觸到的)“這是長的,這是短的”,長短方圓種種形狀。

  表色:就是我們身體上的動作,也是表現出來的一種我們看得到的東西。

  這就是“可見可對色”。

  “b”,第二類,不可見但是可對。

  比如說聲、香、味。聲音不是眼睛可以看到,但是,耳朵可以接觸到,可以接觸到這個聲波,耳根可以接觸啊,耳識可以接觸。香味、臭味、甜味、苦味可不可以看得到?看不到。但是我們的“舌根”可以“對”苦味、甜味,“鼻根”可以“對”香、臭。這是聲、香、味,不可見但是可對。“對”的意思就是“接觸”或者“接受”的意思。我們的耳根、耳識、鼻根、鼻識、舌根、舌識是可以接觸這個塵的。這個就是不可見可對色。

  “c”,第三個,是不可見不可對,或者是我們講的“無表色”。

  “無表色”就是指我們第六(塵)法塵。比如說我們心里面想什么東西,眼睛能不能看得到?看不到。是不是我們的前五根可以對?不可以對,接觸不到。我心里面想什么,拿不出來,前五根不可以對。所以是不可見、不可對,這是“無表色”,也就是第六法塵,就是我們心里面想的東西。

  這個就是色蘊。

五蘊之——受蘊的分析

  第二個是受蘊。“受”,是“領納”義。是“內之五根”對“外之五塵”而起“五識”,五識去領納一切境界。

  順境的時候,表現為“樂受”;假設你受的是逆境——所謂逆境就是你不喜歡的、跟你的心意違背的,就為“苦受”。那么這些不苦不樂的境界是什么受?這就是“舍受”。我們解釋一下,“受”就是一種“領納”:“領”就是接受的意思;“納”就是納取的意思。我們的前五根“眼耳鼻舌身”,對外之五塵“色聲香味觸”起了五識。“識心”的作用,就是分別和執(zhí)著的意思,它有主要的兩大功能:一個分別、知道它好壞;第二,同時執(zhí)著它實有。

  識心的兩大功能——就是妄心的兩大功能——可以分出好、不好,同時,認為它是真的、實有的,去執(zhí)著它。這個就是妄心、識心的兩大主要功能特點,去領納一切(外塵)境界。眼耳鼻舌身五根接觸五塵,然后起了內心里面的分別和執(zhí)著的功能,然后這種功能主要表現為三個:

  碰到你喜歡的境界,比如說看到美麗的、好看的人,就起了貪心,“這人這么漂亮,這么美麗”,這是“樂受”;

  “這個人長得很丑,猙獰面目,是個丑八怪,”你看了感覺很難受,看到都惡心,這是“苦受”;

  假如你也不覺得他很漂亮,也不覺得很討厭,就像平常逛大街見了陌生人一樣,你也沒有覺得心理怎么樣,這個不苦不樂的境界就是“舍受”——你不感覺到怎么樣,也是一種感受。

  你喜歡的,比如有的人喜歡吃辣椒,湖南人、四川人喜歡吃辣椒,他們吃辣椒是樂受,沒有辣椒吃不下飯。他們碰到辣椒叫做順境,看這個辣椒就是好,吃飯都吃得多,他一點苦都沒有?墒菑V東人吃不得辣椒,稍微有點辣——同樣一個東西——但是到我的舌頭上,我就難受死了,辣的渾身發(fā)燙,坐也不是,站也不是,吐也不是,進了嘴巴里面難受,這是“受”的逆境。“這個典座師怎么搞的”,菜里面加了辣椒,不小心進了嘴巴,吐也不是不吐也不是,吐呢又浪費了,不吐呢舌頭都麻掉了。

  同樣是吃辣椒,他喜歡的就叫順境;他不喜歡的就是逆境,吃了渾身都不舒服。同樣一個辣椒,你看,這個“受”完全是個人主觀的一種感受。你喜歡的就好,不喜歡的就是難受。所以,事物本身并沒有好壞,只是你喜歡不喜歡。你喜歡就判斷是好。就像小狗一樣,它喜歡吃大便,對它來說是順境,這個大便就是好、就是樂。人看到了,不要說靠近一步,就是聞到那個味道都想吐,覺得是苦受啊,是逆境。

  所以,即使對于同一個東西或同一件事,每一個人的感受不同,是因為他喜歡或不喜歡。我喜歡你,我跟你很好;我跟你鬧矛盾了,但低頭不見抬頭見,你就難受了,是不是?同樣一個人,為什么你和他這么好,怎么我看他就不順眼呢?是不是?就是每一個人喜歡不喜歡。你喜歡,就感覺好;你不喜歡,就感覺苦。沒有一定的,是你自己設一個標準:“我喜歡,或不喜歡。”

  這些例子就告訴我們,不管是苦受也好,樂受也好,舍受也好,都不是固定的。是每個人的判斷標準不同,所以感受不同。這也告訴我們,這個“受蘊”其實是緣起之法,是一個假象。

原標題:傳承-明向法師:《心經》的大智慧(六十七)

文章轉自微信公眾號:禪宗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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