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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嚴法師:自私也正常

  我們常聽人說:“這個人太自私自利了。”這句話聽起來好像帶有負面評價的意味。其實,自私是正常的,自利也是正當?shù)?因為人如果不自私、不自利,恐怕很難生存下去。

  實際上所有的生物都是自私的。達爾文的“進化論”,提出“物競天擇”、“適者生存”的觀點;就是說萬物在自私的原則下,都有爭取自我生存下去的本能。所以換個角度來看,“自私”的用意其實是為了保護自己,以求得立足的空間、生存的機會,延續(xù)自我的生命。既然人也是萬物之一,就會有自私這種原始的動機,所以應該也算是正常的,不能以對錯來評斷。

  “自利”也是如此,因為對自己有利,才得以生存下來。否則,連自己都無法生存,都不存在了,還有什么可以做的呢?

  但是,“自私自利”也有幾個階段和層次:

  第一, 自私、自利,但不會防礙他人,這是做人的基本原則和道德標準。

  第二, 雖然自私、自利,但同時又能夠利益他人,這就是自利利他,也是菩薩修行的第一步,但這還是凡夫的境界。

  第三個層次,即使是對自己沒有利益,可是對眾生是有益的事,也要秉持“舍己”而“為人”的精神。這也是古往今來很多大宗教家、哲學家們所主張“大公無私”、“犧牲小我,完成大我”的精神。

  雖然說自私自利并不一定錯,但是,從佛教的立場來看,自私好嗎?自利對嗎?自私自利的結果,就會造成佛法所說的“我執(zhí)”,衍生一切的煩惱。即使做到前面說的第三個層次,還有一個“大我”,還是有一個“我”,有我就有煩惱;因此在第三層之后,還有一個第四層,那就是“無我”的境界。

  佛法中說的“無我”,是把個人一己的私利,分享給一切眾生,化個人的利益為大眾的利益;也就是說,凡事均先想到大眾,無私地奉獻給大眾。而在大眾得到自己的幫助和利益之后,既不邀功,也不會希望求得回報,心中更不會牽牽掛掛,計較自己幫了多少人的忙、救了多少眾生、做過多少好事,這也就是“菩薩道”的精神。

  “菩薩道精神”的涵意,第一要“上求佛道”,第二要“下化眾生”。“求佛道”是成長自己的智慧,增長慈悲心;“度眾生”則是幫助眾生離苦得樂。這不但都圍繞著“利”來進行,從中增加自己的福德、功德,而且還能同時完成“自利”和“利他”,將自私的“私”完全消融、化解。

  一般人在聽到這個道理之后,多半都覺得這個道理很好,也很愿意學,可是真正要去做,卻又很困難,不是那簡單達到。以這四個層次來說,我們至少要做到第一層,可以做為進步到第二個層次的基礎。但是要做到第三個層次,就不是那么容易了,更何況第四個“無我”的層次,雖然不容易做到,但也不是不可能,至少可以把它當作是努力的大方向和目標,腳踏實地實踐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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