瑜伽行派的兩個系統(tǒng)

  瑜加行派是從無著,世親這個系統(tǒng)下來的,重要的典據(jù)是《瑜伽師地論》。“瑜伽師”是漢譯名,從藏譯看,原名是“瑜伽行”,所以一般稱這派為瑜伽行派。此派是從世親傳承下來的,世親的學說規(guī)模大,方面廣,但在形成瑜伽行派的發(fā)展過程中,卻始終是以唯識說為主導的。在唯識學說發(fā)展中有兩個系統(tǒng);一者是唯識古學;二者是唯識今學。

  一、唯識古學

  唯識古學比較偏重於保守,注意保持世親學的原來精神,甚至在文字上也盡量保持原貌。唯識古學的代表人物先有難陀,后有安慧。

  難陀唯識說的重要根據(jù)是世親的幾部論:《二十唯識論》、《三十唯識論》等,甚至可以追溯到《攝大乘論釋》、《辨中邊論釋》中關於唯識的思想。以陀把上述各書的唯說貫穿起來,并加以發(fā)揮。因此,要了解難陀的主張,應先讀其思想淵源的《攝大乘論》!稊z大乘論》中曾提出了三點成立唯識的理由:(一)由唯識無義。“義”即境,就是說,心法中只有識而無境。心法的對象都是無體的;不實在的,所以成立了唯識。(二)由于有見相二。雖無實境,但它畢竟有個來源,它的來源仍然是識。其原因是因心與境是以“見”“相”關系統(tǒng)一在一種識里的,如眼識屬于“見”,所見的各種色訓就是“相”,色識也統(tǒng)一在眼識中,成為一級,總的謂之眼識。因此,這也成立了唯識。(三)由種種相生起。前五識都各有自己的確定對象,如眼限於見色,恥根于聞聲等,到第六識,范圍就寬了,它可遍緣於十八界,但仍屬于“相”的一邊,所生起手足 種“相”,仍在識的范圍內(nèi),所以也成立了唯識。

  《攝大乘論》成立唯識的三個理由完全根據(jù)它把識總起來講。諸認總的來說,凡有十一類,即身識、身者識、愛者識、就受識、正受識、世只、數(shù)識、處識、言說識、自他差別識、善惡兩道生死識。這十一類決攝一切識。如說眼識,就可歸于身識,色識,歸于應受識等。這十一類識在觀行識,看具體情況來配合,哪一類的識屬哪一識的見或相,并不是固定的。難陀根據(jù)《攝大乘論》的說法有了發(fā)展,他把見相固定了,把八識分開來講。說每種識教個別的有其見相,如眼與色相對,耳與聲相對等,分工明確,不相紊亂。就是說,每一種識生起都有兩種作用,一是能取境,一是它轉(zhuǎn)變成為所取的境。因此,見相固定在每一種訓上,能取的就叫“見分”,所取的就叫“相分”,那么,按實言之,這二分都同為識的自體呢,還是各一分為識的自體?難陀認為,二分中見分為自體,見分是轉(zhuǎn)變出來的,所以是不實在的虛象。如以三性區(qū)分,相分是虛像,屬遍計所執(zhí)性;見分因有分別作用,屬于依他起性;只有到它轉(zhuǎn)變成凈的性質(zhì)以后,即認識到相分是不實在的以后,那時所顯現(xiàn)的才是圓成實。

  難陀以《攝大乘論》出發(fā),首創(chuàng)見相二分說,同時又與種子說相聯(lián)系而創(chuàng)種子新熏說。在他看來,見相分之轉(zhuǎn)變,顯現(xiàn),是由于種子的功能,種子則由熏習而起。所謂熏習,就是前七識有了分別而留習氣于第八識上,這些習氣將士燭可以發(fā)生現(xiàn)行的,所以叫它種子。種子的來源就是熏習。難陀進而認為,種了既是由熏習來,熏非本有,而是現(xiàn)熏。人們把他這種說法稱為新熏說。

  以陀的唯識說與世親比較接近,雖然有所發(fā)展,但基本精神還是來自世親。難陀的發(fā)展是他明確地指出相分是無體的,見分也無其地相。因此,后世稱它的學說為“無相唯識說”。

  唯識古學的代表,難陀之后還有安慧。安慧基本上繼承了難陀的思想,同時吸收了陳那之所長,把二分說、三分說同《攝大乘論》、《辨中邊論》中的唯識說事例一起。雖然他的說法還是三分說,但他用《辨中邊論》開宗明義第一頌的意思,認為識法分別只是“虛妄分別”。在此分別上的見相二分即“二取”,是遍社所執(zhí)性,都是不實在的,所以謂之“二取無”。只有自證那一分才是實在的,屬於依他起的性質(zhì)。所以以心分來說,三分說反而成為一分說了。

  安慧產(chǎn)於種子瓣熏的說法,與難陀差不多。由於他這種唯識說,主張相分不實在,甚至連見分也是不實的,亦無行相,所以也屬“無相唯識說”。

  二、唯識今學

  唯識今學,態(tài)度比較自由,進取,在不喪失無著、世親學說基本精神的范圍內(nèi),對其學說,大加發(fā)揮,在文字上也做了一些改動。這比難陀,安慧等的原派來說,是一個新派,所以稱之為唯識今學。

  唯識今學的代表人物當推陳那和護法。陳那是世親的門下。他的著作中有許多講到唯識的地方,特別是《觀所緣論》就是成立 唯識無境的著作。陳那說的“所緣”就是境,此境不是在心外。陳那認為,能夠稱得上“所緣”的應具備兩個條件:(一)“有實體,令能緣識,長彼而生。”就是說,所緣(境)必須是實體性的事物,還必須能夠引起能緣(心)攀緣而生。(二)“能緣識,帶彼相盧。”就是說,在能緣識生起以后的分別中,要有它的行相。這個行相雖然似境,但卻是從心中生出來的,如鏡顯影,但產(chǎn)生影的功能卻在于鏡子本身。考究這兩個條件,境不會是在心外的實物,而在心內(nèi),是心的一部分(心的相分)。由此看來,陳那也是主張唯識說的。不過,他的說法有其特點:相分引起見分,見分所得的行相與相分一模一樣,因此這個相分(所緣)也是內(nèi)境。這樣,第一、相分是有實體的,實在的;第二、見分也有其行相;這種唯識說一般稱之為“有相唯識說”。

  陳那認為量的性質(zhì)是自己了解自己,這也叫“自證”。這樣,從心分來說,在見分相分之外,他又加量果一分也叫“自證分”,而組成三分說。

  唯識今學的另一家是護法。護法的唯識學說比較特殊的看法有下列幾點:

  (一)、他對世親《三十唯識頌》作了改動,中間修改了唯識性的一個頌。他將三十頌分為三大段,開始十二四頌是一段,講唯識相;中間一頌是一段,講唯識性;最后五頌是一段,講唯識位。

  (二)、關于心分,護法主張四分說。他認為“見”、“相”二分是一重關系,對一專的全體來說這是比較外圍的一部分。到了“自證”,就屬于心的核心部份,屬于內(nèi)緣,而內(nèi)緣復有能所,能,就是“證自證”,所,就是“自證”。這又是一重關系。由這兩種關系就構成了四分說。唯識說發(fā)展到四分說算是最完備的了。

  (三)、關于種了說,護法調(diào)和難陀的新熏說和護月的本有說,認為種子既有本有,也有新熏,在發(fā)生作用時,兩者均發(fā)生力量。

  (四)、關于唯識的性質(zhì)問題,一般認為唯識的含義是:一切法說到究,竟性質(zhì)上屬于識的一類,以識為性,所以是唯識。護法則認為一切法只要不離識就可以,不單獨脫離識而存在就是唯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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