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嚴經(jīng)

《華嚴經(jīng)》全名《大方廣佛華嚴經(jīng)》(梵文:☉〉,mahā-vaipulya-buddhavata猞愀欀愀-sūtra) 。大方廣為所證之法,佛為能證之人,證得大方廣理之佛也,華嚴二字為喻此佛者。因位之萬行如華,以此華莊嚴果地,故曰華嚴。又佛果地之萬德如華,以此華莊嚴法身,故曰華嚴。華嚴經(jīng)是大乘佛教修學最..[詳情]

法藏大師的華嚴思想初探 五、法藏大師的判教理論

  五、法藏大師的判教理論

  l、五教判的基礎理論

  法藏大師的判教論乃承智儼大師的判教思想而構成自己的思想理論,即是以小、始、終、頓、圓組成同別二教,但仍是依緣起論為中心。如果僅以判教而論,則是以華嚴理論為基礎,展開階層體系的原則。另外對實踐性的組織,也依《五教止觀》而樹立,這在智儼大師的五乘組織里已有明顯的敘述。

  關于成佛論,藏大師雖承智儼大師的思想,但其針對小乘的法相,以七十五法、六識的立場,卻未發(fā)揮盡致。在終教,乃廣說法相,少說真性,雖以百法、八識為主體,卻仍不達究竟境界。終教即少說法相而廣談真性,以會事入理,八識乃依如來藏而成立。頓教不說法相,唯辯真性,故泯八識差別相,將一切法,歸納于絕言的真理。圓教乃無盡法界,顯明緣起無礙。然總論之,唯是如來一大善巧,作為攝化眾生的方便而已。如將之展開為二,即一乘與三乘,更開為三,即小乘、三乘和一乘,再開為四,即別教小乘、同教三乘、同教一乘、別教一乘,或小乘、漸教、頓教、圓教。若再分為五,即由漸教分成始、終二教,組成五教判的妙論。

  然而不能局限五教為判經(jīng)的歸宿,唯依此為主觀而顯示經(jīng)論的理體,由之導入理趣,為通達諸經(jīng)論的指南而已。故所謂判教論;必須具備嚴密的理論為原則,決不只是針對各經(jīng)論或宗派的分類為目的。如五教的基礎理論,乃以法相與真性為中心,性相融會而樹立圓教,以相而論時具性:以性具相,即兩者不離而融會為旨趣。

  五教之說,始于法順大師的《華嚴五教止觀》智儼大師繼承其說,于《華嚴孔目章》中的約五教而明諸法。藏大師承五教之旨,于《華嚴經(jīng)探玄記》和《華嚴五教章》中大成其說,正式建立華嚴一宗判教之體系。

  法藏大師的十宗判教理論亦不出五教組織,且將十宗中的前六宗,即:我法俱有宗、法有我無宗、法無去來宗、現(xiàn)通假實宗、俗妄真實宗、諸法但名宗等與小乘部派思想看齊,幽第七一切皆空宗為始教,第八真德不空宗為終教,第九相起俱絕宗為頓教,第十圓明具德宗乃法界性起的一乘圓教。

  關于同別二教思想,是根據(jù)智儼大師的理論而述。但有關其體系的組織,建立完整的一乘思想,乃藏大師的卓越成就,然其根本思想的淵源.仍以“海印三昧”的啟示,而樹立別教“性海果分不可說”與“緣起因分不可說”的因果二門。此乃依世親大士的“十地品”,

  由法順、智儼大師的傳統(tǒng)思想而展開“一乘十玄門”;且依《華嚴經(jīng)》為主體的配合組織成立華嚴思想體系。

  2、四教判的意趣

  法藏大師的判教論,為緣起論的統(tǒng)一,樹立圓教法界緣起的基礎理論,乃是對于始終二教的綜合判。對于始教,即以“空”為主體的龍樹、提婆大士的中觀系;對于“相”的問題,乃依無著、世親大士的瑜伽系。組織大乘空有系統(tǒng)而成立華嚴思想。但此綜合統(tǒng)一的理論,卻是以終教而針對“如來藏緣起說”為主體論。

  藏大師關于“如來藏緣起說”的理論,乃以《楞伽經(jīng)》、《密嚴經(jīng)》、《起信論》、《法界無差別論》為依據(jù)。有關《楞伽經(jīng)》的地位,即以隨相法執(zhí)宗、真空無相宗、唯識法相宗和如來藏緣起宗等四宗教判組織來顯明。

  所謂隨相法執(zhí)宗即屬小乘諸部經(jīng)論;般若等經(jīng)及中觀等論屬于真空無相宗;解深密等經(jīng)及瑜伽等論屬于唯識法相宗:楞伽、密嚴等經(jīng)及起信、寶性等論屬于如來藏緣起宗。四宗之中:一隨事執(zhí)相說是小乘諸師所立:二會事顯理說,是龍樹、提婆所立;三依理起事說,是無著、世親所立;而四理事融通無礙說,是馬鳴、堅慧立。藏大師認為此四宗于諸經(jīng)論中,亦有交參之處,并無前后時限差別。

  藏大師對緣起說的組織,依《起信論》而成立,而且批判戒賢、智光論師的判教論,戒賢論師所主張的《解深密經(jīng)》,乃攝生寬狹與言教具闕;智光論師的《大乘妙智經(jīng)》乃益物漸次與顯理增微,故都未盡理想,所以綜合二者,而組成獨具特色的四宗判教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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