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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yè)力智力與愿力

業(yè)力智力與愿力

一、業(yè)力

  從管理談起

  最近由于服務的單位正在轉(zhuǎn)換套裝電腦管理軟體。‥RP),在密集的人際互動中比較能明顯地觀察到管理理論與實務經(jīng)驗的差距。美國是個重企業(yè)管理的社會,1950年代的馬斯洛(Maslow)是一位與行為學派以及弗洛伊德鼎足為三的心理學家。以心理學為背景的馬氏在管理領域里也是一名非常著名的學者,主要提出“人性的管理”。他最重要的理論之一是“需(欲)求的層次論”(Hierarchy of Needs(Desires))。我用括號加了一個“欲”字,主要是因為這個“需求的層次論”可以有很大的思考空間。根據(jù)他的理論,最底層的需要是從生理(Biological / Physiological Needs)開始,這是比較可以理解的,譬如空氣、水、食物等。往上一層開始就跟我們的身心有關(guān)系的,譬如安全感(Security/Safety Needs)︰得到的東西不希望失去,或是還沒得到的東西想要取得。再上一層就是歸屬感(Social Needs),我的理解是從這一層開始,一不小心就會跟“我”相勾纏,譬如“我見”、“我愛”等-這是自尊層次(Ego/Esteem Needs)。到后來的最高層次的自我實現(xiàn)(Self-actualization Fulfillment)就跟主宰欲非常相近了。在公司里的經(jīng)驗使我發(fā)現(xiàn)到,管理這么前進的國家,有這么好的理論,按理如果應用所謂的人性管理,其結(jié)果應該是可預測的相對理想,可是事實的結(jié)果并不是所預期的那么完美。為什么?它主要的理論是假設人都有“協(xié)同作用”,即人與人之間有協(xié)同作用,人與公司之間也有協(xié)同作用,它一直往非常理想的理論來假設,其預設立場是假設人性是(本來)善良的。其次,它肯定開明的管理,認為(假設)人人都會想把自己的理想實現(xiàn)。這個假設非常理想化,事實不一定是這樣的。舉例子來講,譬如落后的國家,大部份的人連生活都很困難,根本無暇有那種思想,這一種所謂的自我實現(xiàn)就跟“我”的接軌很像了。它沒有像佛法一樣,從緣起法做深一層的分析,所以我才把“需求”加個“欲”。“需求” 嗎?可能是“欲求”吧? 

  欲與業(yè)力說

  印順導師的《佛法概論》談到“欲”曾提到“人依欲而成,因欲而有意向,因意向而有業(yè),因業(yè)而有果”。這句話引自布利哈德(Brhad-aranyaka Upanisad)奧義書,英文譯為“As is his desire, so is his will; as is his will, so is the deed he does, whatever deed he does, that he attains。 ”。奧義書是從吠陀(Vedas)--梵書(Brahmana)、森林書(Aranyaka)順序發(fā)展而來,至少遠在西元前六百年。在當時業(yè)力說已經(jīng)相當完整,跟后來佛法所說的很相近,但是還差一點。“業(yè)”就是巴利文的“KamMa”,英文譯為“Action、Deed、Performance”,就是“行動、行為、活動”。古代的業(yè)力說--婆羅門的業(yè)力說,它的定義是說所有的有情跟梵天是有關(guān)的,個人是梵天的一部份︰一是大我;一是小我。當小我的欲全部去除以后就跟大我融成一體。所以從上面看來,不管是古代的業(yè)力說或是現(xiàn)代的管理學,它都跟“我”有所關(guān)聯(lián)。到了佛教,世尊就把這個“業(yè)”用緣起無我觀來把它凈化。所謂凈化主要是說這一切都是緣起的、沒有一個本來就存在的“我”。“無我”之說。

  四悉檀

  在談緣起之前讓我們先提一下“悉檀”。悉檀,梵語和巴利語都是Siddhanta,意思是成就、宗、理等。悉檀共有四種︰有適應俗情,方便誘導向佛的“世界悉檀”;有啟發(fā)人心向上向善的“各各為人悉檀”;有針對偏蔽過失而說的“對治悉檀”;有顯示究竟真實的“第一義悉檀”。通常說適應世俗最多的是世界悉檀。可是,世界悉檀真是那么通俗嗎?《大智度論》說:“云何名世界悉檀?有法從因緣和合故有,無別性”。大意是說,即使是講世界悉檀,也應該有因緣和合的成份在里面的,不能離開因緣法。我們說世界悉檀是方便、是適應。這“方便”的意思有時候作“正確的方法”。在印順導師的《佛法是救世之光》里,有個譬喻說︰“如母親要幼兒服藥,幼兒卻仰望天空,說烏云中的月亮跑得真快。慈母不必要糾正他的錯覺,因為他還不能了解“云駛月運”的道理。說也徒然,也許會越說越糊涂,倒不如順著他說,勸他趕快把藥丸吞下。”另一個例子是說一個賣乳的牧羊女,為了多賺幾個錢就在羊乳里面加水。但不管后來幾經(jīng)買賣,加多少次的水,到最后要賣得出去,里面還多少得有一點羊乳的成份留下來,不會說完全都沒有。這就像那位母親終是要把藥丸給孩子吃下去。我對以上的了解是︰即使是世界悉檀終究也是要把緣起法傳出去。世界悉檀雖是佛法中比較世間、比較通俗的,總還是勝于世間的神教,因為它還有傾向于解脫的成分。又如說我們跟人家討論佛法,或作慈善、或作救濟,如果我們沒有把緣起的觀念傳下去,我們跟一般的慈善機構(gòu)會有什么不同呢?

  十二緣起

  緣起法,通常我們說有十二緣起、賴耶緣起及法界緣起。所謂的十二緣起就是一般講的業(yè)感緣起。唯識家賴耶緣起所明的界,比較重在最極根本而又極小的,不過無論從“名言熏習”上說認識的緣起性,或從“有支熏習”上說三有的差別因,總還是與十二緣起的業(yè)感說一樣是講緣起的。法界緣起說者講界,卻是極寬泛而又廣大的。印順導師在《中觀今論》一書里對法界緣起提出他的意見說:“但佛說因緣,那能這樣的寬泛,不著邊際!”講緣起必須針對跟我們身心非常切近的因緣,才可以有下手處。

  現(xiàn)在我們來看這十二緣起,這是參考《佛法概論第十一章緣起法》和《大智度論卷第五》:

  上表分煩惱、業(yè)、事(苦)三格,也就是惑、業(yè)、與苦。從無明緣行、行緣識,這是緣起三支說。這煩惱、業(yè)、苦三事說明煩惱是業(yè)因,業(yè)是苦因,苦又是苦因--就是苦苦。身心為五蘊所緣生,一切有情生下來本來就是苦,加上又有煩惱,就越盤越苦。所以說苦又是苦因。這個苦又熏習變成煩惱的因。這三事就這樣一直不斷的循環(huán)。我們要講的業(yè),不只是中間這一欄所包含的“行”和“有”(業(yè)感存在體)。“愛”就是集,上面所說的“欲”也就是“愛”、執(zhí)“取”。這些都還屬于業(yè)的。“無明緣行、行緣識”這三支說就是《成佛之道》里的“無明之所覆,愛結(jié)之所系,有識身相續(xù),相續(xù)而不已。”也是雜阿含經(jīng)的“無明覆,愛緣系,得此識身。”無明緣行,行緣識,就像三根蘆葦一樣相依相成。識在什么地方呢?古印度梵說識在我們的心中,我們的心里面有一個地方(receptacle)儲藏了業(yè)!洞蟪孙@識經(jīng)卷二》說︰“如是識資善不善業(yè)。生人、天中或生地獄、畜生等中。大藥,應當如是見:業(yè)與識和合遷化。”“和合遷化”是說并不是“業(yè)”在“識”里面或“識”在“業(yè)”里面。導師在《唯識學探源》說︰“業(yè)力的存生,就在眾生的心中。”我們表諸身口的一切都是由于先有意的造作,然后又熏回到心!吨姓撚^業(yè)品第十七》說︰“身業(yè)及口業(yè),作與無作業(yè),如是四事中,亦善亦不善,從用生福德,罪生亦如是,及思為七法,能了諸業(yè)相。”不但是我們作的時候的“業(yè)”是非常地重要,在我們作后的“用”,以及再后面的“受”也是非常重要的!譬如說我們打一個人或?qū)σ粋人怎么樣,不光是我們的“意”,不光是我們的“作”而已,對方的“受” 也是非常重要的。

  對業(yè)力的不同看法

  部份南傳佛教對業(yè)力有不同的看法,他們有些認為業(yè)力論是釋迦佛所創(chuàng)見的。前面提到業(yè)力早在古印度梵說就已存在了,或說西元前一千年,或說西元前六百年,總比佛世還要早、還要久遠。第二是他們獨重意念。從上述《中論觀業(yè)品》一段文我們可以了解不但是意業(yè),身業(yè)、語業(yè)也非常重要。導師在《中觀論頌講記》也提到,佛教的業(yè)力說同等地重視語業(yè)跟身業(yè),重視社會關(guān)系,重視自他和樂的相互關(guān)系,跟后期的唯心論并不是很相同的。第三點是南傳佛教注重業(yè)的“作”跟“果”,它較少提業(yè)“用”,就是還沒感果前的力用。重意業(yè)的,有些認為無意的作不是(造)業(yè)。對于認“無意作”為“無作業(yè)”,《中阿含經(jīng)32卷133經(jīng)》里有個故事:有一次尼揵親子(耆那教主)的徒弟來找世尊論說三業(yè)。說他的師父告訴他,意業(yè)最輕而身業(yè)最重。然后請問世尊身口意三業(yè)那一個比較重。世尊回答說,三業(yè)里面意業(yè)是最重的。那位徒弟回去后又換了一位優(yōu)婆離居士來,想辯難、折服世尊。世尊問他:“居士,于意云何?若有尼揵來,好喜于布施,樂行于布施,無戲樂不戲,為極清凈極行咒也。若彼行來時多殺大小蟲,云何居士,尼揵親子于此殺生施設報耶?”大意是說雖心存善意,然而身行卻往往誤殺大大小小的動物。世尊問對于這,他師父尼揵親子會怎么說。優(yōu)婆離居士回答:“若思者有大罪,若無思者無大罪也。”世尊又問曰:“居士,汝說思為何等耶?”優(yōu)婆離居士答:“意業(yè)是也。”世尊再提醒他:“居士,汝當思量而后答也,汝之所說前與后違,后與前違則不相應。居士,汝在此眾自說。”尼揵親子的教法說“三罰”,原是不那么重視意業(yè)的,優(yōu)婆離居士可能當時總算明白了意業(yè)的重要,答道:“我住真諦以真諦答。”他并沒有說無思者就無罪,世尊知道他是來辯難的,顯然是默認他說的“若無思者無大罪”。后來反而居士優(yōu)婆離自意歸依學佛。“若無思者無大罪”,雖然是無記的,但是若身、若口作了,還是有責任的!洞笾嵌日摗分杏幸欢挝末U毗尼中言:自殺無殺罪,罪福從惱他、益他生,非自供養(yǎng)身、自殺身故有罪有福。以是故毗尼中言:自殺身無殺罪,有愚癡、貪欲、嗔恚之咎。這段文雖然不是這次報告的重點,“罪福從惱他、益他生”卻是非常重要的利他的觀念。利他,并不只是在于我們做什么,或我們想做什么,而更是在于我們實際上對他人有多少利益,別人是否受得益處還是比較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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