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么說中國佛學的特質(zhì)在禪

洪修平:為什么說中國佛學的特質(zhì)在禪

為什么說中國佛學的特質(zhì)在禪?

  “禪”本來是古印度的一種宗教修行方法,往往與“定”合稱,指通過心注一境而使心處于寧靜思慮的狀態(tài)以觀悟特定對象或義理的思維修習活動。這種運用非理性的心理調(diào)控來引導人們精神活動的方法,曾在釋迦牟尼成道及其創(chuàng)立佛教的活動中起過極為重要的作用。

  禪作為證得佛智以徹見人生與萬物之本性的一種思維修習活動,在兩漢時隨著佛教的東漸而傳人中國,在中土社會中形成了眾多的禪學流派或禪系禪脈。從早期的安般禪、般若禪、念佛禪、楞伽禪、天臺禪、華嚴禪,直到以禪命宗的禪宗。在禪宗中,又有如來禪、祖師禪、越祖分燈禪等不同的說法。即使同出于六祖惠能門下,因禪法的差異,又可分為馬祖禪、石頭禪、臨濟禪、曹洞禪等。太虛法師曾提出“中國佛學的特質(zhì)在禪”,并具體談到了中國佛學的特質(zhì)之所以在禪的兩點因緣:一是初來中國的佛教傳教者的儀態(tài)風度以及他們的修禪持咒所成之神通妙用對國人的吸引力,促使人們進一步去探究深奧神秘的佛法,學人皆從禪中去參究,使中國佛學之特質(zhì)在禪;二是中華文人士大夫大都崇尚簡括綜合的玄理要旨,品行上也好清高靜逸,禪靜修養(yǎng),適于士人習俗之風尚,遂養(yǎng)成中國佛學在禪之特質(zhì)。

  禪的精神和修行方法深深地浸淫到中國佛教的方方面面,影響到教、凈、律各派的發(fā)展。天臺、華嚴、唯識和禪宗的思想奠基人或創(chuàng)宗者,都與禪有著密切的關(guān)系。有的本身就是修習禪定的禪師,后來才向教理方面發(fā)展的。例如,天臺宗的先驅(qū)者慧文、慧思都是北方著名的禪師,創(chuàng)宗者智顗本人也是一位禪師,所重在“止觀法門”。他從慧思處傳得慧文所創(chuàng)的“一心三觀”禪法,并在此基礎上進一步發(fā)展出了“三諦圓融”、“一念三千”的觀法,把“一心三觀”與“諸法實相”聯(lián)系起來,把種種禪法納于其止觀理論中,建構(gòu)了天臺宗獨特的教觀兼?zhèn)涞乃枷雽W說。再如三論宗,一向以弘傳玄理而著稱,但其理論先驅(qū)僧朗、僧詮、法朗等三論師也都頗重禪觀,經(jīng)常與禪師共論大義,切磋禪法,并力主定慧雙舉,盛弘般若三論。其他如法相唯識宗的“五重唯識觀”,華嚴宗的“法界觀”和“十重唯識觀”等,都表明了禪觀在教門中的地位。宋代以后,教與禪的融合更是成為中國佛教的重要特點之一。

  禪宗以禪得名,是典型的中國化佛教宗派,并逐漸成為中國佛教的代表。自菩提達摩始,禪學思想就循著僧睿、道生等融會空有兩大系的路數(shù)將《楞伽》心性說與《般若》實相說融攝于禪學理論之中。禪宗初創(chuàng),雖然對空有思想的側(cè)重時有不同,但以《般若》破萬法,以《楞伽》說心性,卻是此系禪學始終保持的特色;菽苣献诘某霈F(xiàn),更將整個禪學理論構(gòu)建于空有兩大系圓融無礙結(jié)合一體的產(chǎn)物——當下之心的基礎上,奠定了在中國流傳發(fā)展上千年之久的禪宗主流的思想基礎。

  禪學不僅是中國佛學最重要的組成部分,而且對中國傳統(tǒng)的儒道兩家產(chǎn)生了深遠的影響。如理學代表人物朱熹無論從本體哲學還是修養(yǎng)功夫都有取于佛學,特別是禪學甚多。后顏元曾評價說,朱子之.學問是“半日讀書,半日靜坐,無異于半日當和尚,半日當漢儒”。王陽明受禪學與禪宗的影響更大,他曾說:“不思善不思惡時,認本來面目,此佛氏為未識本來面目者設此方便,本來面目,即吾門所謂良知。”王學之“致良知”與禪宗之“悟自心”非常相近。全真道南宗張伯端力倡道禪合流,對道教吸取、效法佛教禪宗“直探心源”的修行方法直言不諱。他不但將禪宗的修行方法直接納入道教修養(yǎng)體系中,而且把佛教之“達本明性之道”看得比傳統(tǒng)道教的“養(yǎng)命固形之術(shù)”更高。

  禪與其他宗教派別最根本的差異在于怎樣解脫人生的痛苦上。在價值選擇上,禪繼承了中國文化的優(yōu)秀傳統(tǒng)——務實精神,認為人的幸福不在幻覺中而在現(xiàn)實里,不是抽象的實現(xiàn)而是具體的實現(xiàn)。因此,禪不把人生的幸福寄托于來世或彼岸王國,而是認為幸福就在當下的現(xiàn)實生活中,就在生命的一念之心里。“平常心是道”。

  中國的禪,既是一種人文理想,也是一種追求人生理想境界的獨特修持方法,既是一種生命哲學,又是一種高超、平常和瀟灑的生活藝術(shù)。禪的根本精神就在于超越。生命主體與宇宙客體等一系列人類所面臨的矛盾,都是禪超越的對象。其超越的結(jié)果主要表現(xiàn)在,使人的情感得以宣泄,煩惱得以排除,心緒趨于穩(wěn)定,痛苦得到緩解,心態(tài)歸于平衡,提高生活意境。在充分肯定人的主體地位和人格尊嚴的基礎上,確立人的內(nèi)在本性與佛性的終極合一,從而使人獲得新的認識,達到一個新的生命境界。

  (摘自《佛學問答》洪修平、許穎 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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