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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清時期曹洞宗在湖南的發(fā)展(三)

  (二)鮮明特點

  1、曹洞宗僧人與明遺民的密切關(guān)系

  清朝興起,明朝滅亡,許多士子官宦,不愿淪為異族,紛紛隱居深山老林,后人稱之為明末遺民。遁入佛門的明朝遺民不少,被稱為“遺民逃禪”、“遺民僧”。在湖南的僧人中,遺民僧不少,創(chuàng)岐山仁瑞寺的懶放禪師就是明末進(jìn)士。釋敬安說:“(懶)放固明末進(jìn)士,不屈為僧,與定南王孔有德有舊。王高其節(jié),檄于此建招提,終其隱,寺田千畝,土豪覬覦之。咸豐間粵寇起,托充軍餉,遂占其業(yè)。”[⑩]懶放吟“甘為浮水萍,不作附松蘿”,最能代表遺民僧的心志和獨立的人格氣節(jié)。在衡陽出家為僧的明代舊臣還有石隱行照。石隱行照于清順治間從金陵來衡陽,居法輪寺,任方丈。

  湖南曹洞宗遺民僧有常寧大義山凈訥禪師(?~1670)的弟子智纘,是明朝進(jìn)士,宗旨洞徹,是凈訥的得力弟子,常主法座,圓寂時年高九十余,著有文集若干卷。

  麓山寺智檀嗣法弟子有彌嵩傳燈(1632~1690),他雖不是逃禪遺民,但卻是孝昌遺民鄭某之子。國亡家破之際,從廣化頓悟和尚剃染,具戒于金陵寶華山見月律師,得法印于岳麓檀公,為中興麓山寺第二代祖。曾居南岳中庵,開堂于清涼,有語錄《三會錄》,詩有《中庵后草》、《五言古》、《云海山居》若干卷行世。彌嵩示寂于康熙庚午(1690),世壽五十九,僧臘四十七,嗣法弟子文惺阿諾[11]。

  明末遺民僧中,有士大夫、舉人,有的還是進(jìn)士,有知識,有文化,為佛教注入了新鮮血液,提高了僧侶的文化素質(zhì),導(dǎo)致了佛教內(nèi)部僧侶結(jié)構(gòu)的變化和風(fēng)格的演變。他們優(yōu)厚的社會資源和活動能力,使佛教的影響力有所增加,與社會上層的關(guān)系較為密切。

  由于佛教與前朝遺民的深厚關(guān)系,儒、佛在思想、學(xué)術(shù)上相互影響增強。湖南清代大儒王夫之與佛教的關(guān)系,很有代表性。王夫之舉人出身,清兵南下,曾舉兵于南岳方廣寺抵抗,失敗后,退至廣東肇慶,效力于南明政權(quán)。明亡后,隱居于南岳、衡陽一帶,發(fā)憤著述,著作有一百多種,四百余卷,800多萬字。是集中國古代唯物主義與辯證法之大成的思想家。

  湖南曹洞宗僧人與王夫之關(guān)系十分密切。王船山的家鄉(xiāng)衡陽縣金蘭鄉(xiāng)附近的別峰庵、東山紫云峰一帶,正是曹洞宗云門系僧人活動的區(qū)域。在王夫之?dāng)?shù)十年著述生涯中,他與僧人有廣泛的交往,與他們一道討論禪學(xué),并精于禪理,在佛學(xué)上造詣甚深,對佛教的出世與入世、佛性與諸法是否真實,對相宗經(jīng)典、禪宗機鋒、律宗源流等都持論精審,出入自如。王夫之作為湖南著名思想家,他的佛教思想對后世如魏源、郭嵩燾、譚嗣同、楊度,乃至對近代有較大的影響。

  清初,江南各地,反清復(fù)明的遺民情緒非常激烈,讀書人逃禪隱居,著書諷世;習(xí)武人則四出奔走,伺機起事。這些活動遭到清政府的殘酷鎮(zhèn)壓,對曹洞宗僧人的生存際遇產(chǎn)生巨大沖擊。明末遺民芥庵與一批遺民住在長沙岳麓山尖峰寺,抵制清朝官吏易服、蓄辮的強制要求,受到打擊[12]。這一事件,使芥庵差點丟掉性命,還株連到長沙麓山寺智檀,致使智檀禪師被逮捕入獄半年之久,受盡嚴(yán)刑,剛剛恢復(fù)元氣的麓山古寺僧人被迫四散逃走,僅余一半瘋半癡僧人。半年后,智檀雖經(jīng)人救出,逃往別處,最后死在外地。智檀的法嗣彌嵩傳燈,是遺民之子,師父遭冤獄時,因行腳外地才逃過一劫。

  由此可見,佛教的興衰與社會的治亂、政局的穩(wěn)定或動蕩息息相關(guān)。

  2、僧人著述及其文化品位的提高

  明清時期湖南曹洞宗僧人著作簡表

  從上表可見,明清時期湖南曹洞宗僧人著作可觀,約有四十余種之多。從著作形式而言,有對經(jīng)典的詮釋,有佛學(xué)專著,還有對儒道經(jīng)典的詮釋,數(shù)量較多的是語錄,有的被收入《嘉興藏》。這些著作反映了明末清初湖南佛教的狀況、特點,出家人對佛教和社會的認(rèn)識,是研究湖南佛教乃至中國佛教的重要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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