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事一樁何必生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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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佛教把貪、嗔、癡名為三毒,三毒于人乃致命的三害。

  此中,嗔,就是指動不動生氣、憤怒。

  生氣乃至憤怒,是很有害身心健康與靈性修煉的,也無益于工作、學習與生活。

  我們常說:一念嗔心起,百萬障門開。所謂“火燒功德林”,此火指的就是嗔火。

  佛教以“慈悲”“空”“忍”等法門治嗔。慈悲心廣大,便不會生氣。認識到榮辱等的空性、人事的空性、宇宙的空性,便不會生氣。這“慈悲”“空”的方法是自覺的。能忍便能耐,便自安,也不會生氣。而“忍”法是被動的。有人愛美,你告訴她生氣會變丑,她便不生氣了,但她不是真不生氣,而是不敢生氣,忍著來的,這種不生氣法,雖非上策,但至少也非下策。

  很多時候,人的生氣,非為大事,而是為芝麻小事,或為一句損人的話,或為一下無意中的相碰,或為幾元錢。而生氣的結(jié)果,卻是互相打架、殺人,甚至戰(zhàn)爭。想想這些,實在不值得。有人會說,那是為了尊嚴、為了工作,或為了什么。其實,不見的。尊嚴、工作無須也無法用生氣去捍衛(wèi)與保障,不生氣難道就不能捍衛(wèi)尊嚴保障工作了嗎?

  清代學士張殿英在京為官,有一天,收到一封家書,訴說鄰居把院墻向他家方向擴張了三尺,雙方爭議,相持不下,請張學士做主。張殿英回信說:千里修書只為墻,讓他三尺又何妨。萬里長城今尚在,不見當年秦始皇。

  宋代有個法演和尚,奉命掌管磨坊,一切收入,統(tǒng)統(tǒng)上交寺院,有人對此不滿,就到方丈和尚處誣告法演整天飲酒食肉,把公家的錢花光了。法演知道后,也不生氣,就真的買肉沽酒,故意懸掛于院內(nèi)的顯眼處。一天,方丈和尚忍不住了,問他怎么回事,他也不爭辯。方丈生氣了,要他走人。他平和地說:好,待我把帳結(jié)清。不日,他向方丈辭行時,向寺院奉上磨坊的收入30萬貫,一分不少。方丈這時醒悟,法演是受小人陷害,便予挽留,命為首座和尚。

  佛教把愛生氣的人,比作阿修羅。阿修羅的暴怒與難于自我克制在佛教中是有名的。誰愿作阿修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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