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腳三十板 半餅三年糧

  一腳三十板 半餅三年糧

  因果定律是宇宙萬有生滅變化的法則,也就是說「種什么因,得什么果」。世間上不論富貴貧賤,善惡之報,都逃不出因果。所以說學佛先要明因果。

  以上的題目正好用來解釋因果報應(yīng)。「一腳三十板,半餅三年糧」這個典故,據(jù)說發(fā)生在明朝時代的安徽迎慶寺。八月十五中秋節(jié),常住派給每位僧人一個月餅,有個小沙彌在吃餅時,被寺院的一頭狗跟隨著不停叫吠。小沙彌不耐煩踢了牠一腳。后來覺得自己不應(yīng)該這樣做?赡苁枪范亲羽I了,于是便分了半個餅給狗吃。

  自此以后,時光舜逝,小沙彌年六十九歲時,在掌管大殿香燈師之職。有一天知府(即縣長)前來燒香,寺內(nèi)大眾師聞訊俱到山門外,夾道歡迎這位縣長的光臨?h長覺得大眾師父對他必恭必敬,歡喜不已。來到大殿,發(fā)覺香燈師沒有出來迎接,一怒之下,命待從打他三十大板?h長回府后,又感到無緣無故打了香燈師三十板,有點內(nèi)疚,為了補償這個過失,便建造一所茅蓬(小寺院)來供養(yǎng)香燈師。香燈師怕得不敢接受,住持和尚有慧眼,把前因后果一一告知,香燈師才肯接受縣官的供養(yǎng)。果然于三年后七十二歲時圓寂。

  由此可見因果報應(yīng),如影隨形,絲毫不爽,是千古不變的規(guī)律,也是最公平的裁決。于寺院做狗有功,轉(zhuǎn)身可成為縣官;小沙彌踢狗一腳,要受三十板的果報;又與狗分享一個餅,獲得三年的糧食供養(yǎng)?芍茞汗麍,都是自作自受。

  明了因果道理之后,對自己身口意三業(yè)一切行為自然會謹慎,發(fā)心斷惡修善,這就是學佛入門第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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