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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光大師之教育內容管窺

  印光大師之教育內容管窺

  ——杜鋼

  《法音》

  印光大師作為中國佛教凈土宗的一代宗師,其所主張的教育內容體系主要是由道德倫常、因果報應凈土法門這三大部分所組成。這些教育內容不僅涉及到中國傳統(tǒng)社會中佛教信眾世俗生活的方方面面,同時,又體現(xiàn)出濃厚的凈土宗教育的特色,從而將佛教信眾的世俗生活與對凈土法門的如理修學有機結合在一起,契理契機,簡便易行,這也使得印光大師的教育主張得到了廣大佛教信眾的接受和認同,取得了很好的教育效果?梢哉f,印光大師所闡揚的教育內容體系對我們當今的佛教教育而言,仍是具有借鑒價值和啟發(fā)意義的。

  印光大師的道德倫常教育

  在印光大師的教育體系中,道德倫常居于基礎性的地位,它也是印光大師教育內容中入世色彩最為濃厚的地方。印光大師所主張的道德倫常,與孔孟正統(tǒng)儒家所主張的道德倫常的內容基本上是大同小異的,主要包括了人們在日常家庭生活與社會活動中所應共同遵守和奉行的一系列基本道德規(guī)范和倫理規(guī)則。印光大師將道德倫常的修習,視作是佛教行者修學佛法、往生阿彌陀佛凈土所不能須臾脫離的根本和基址,倘若佛教行者不對世俗社會中所普遍遵循的道德倫常等加以勉力修習,那么其在佛法以及在凈土法門的修學上最終都將是舍本逐末、緣木求魚,一無所成。他為此講道:“敦倫盡分,閑邪存誠,諸惡莫作,眾善奉行。欲學佛道以脫凡俗,若不注重于此四句,則如無根之木,期其盛茂,無翼之鳥,冀其高飛也。”[1]又言:“凡學佛修凈業(yè)之人,必須力敦倫常,恪盡己分,父慈子孝,兄友弟恭,夫唱婦隨,主仁仆忠,唯其無愧天職,方立學佛基址。”[2]眾所周知,人之所以為人,首先是要講道德倫常,沒有了道德倫常,也就不能稱之為人了。進而言之,一個人倘若希望修行成佛,首先也是要成人,要具備作為人所應具備的一系列基本倫理道德素養(yǎng),如果喪失了這些基本的倫理道德素養(yǎng),那么也就失去了做人的資格,更遑論證道成佛了。印光大師深明此理,因此,他要求佛教行者應當不斷積累和具備世人所共需的、帶有普遍意義的道德倫常等人格素養(yǎng)的基本要素。具體而言,這些基本要素主要包括孝、悌、忠、信、禮、義、廉、恥、誠實、勤儉、謙恭、仁慈等等。印光大師認為,如果佛教行者在自己的家庭生活和社會活動過程中能夠真正對如上一些基本的道德倫常要素做到篤實修習和奉行,那么其也就可稱為是“敦倫盡分”的善人了,這樣的人修學凈土法門,最終必定可以獲得成功。反之,若有佛教行者雖然終日口中念佛不斷,但卻于自己分內應盡的人倫道德等義務均不加以信守奉行,其最終也還是不能往生,這并不是阿彌陀佛的愿力不對此類眾生進行攝受,而是因其在人倫道德等方面的心行與佛心背道而馳所致。即所謂:“能于家庭,及與社會,盡誼盡分,是名善人。善人念佛求生西方,決定臨終,即得往生。以其心與佛合,故感佛慈接引也。若雖常念佛,心不依道,或于父母、兄弟、妻室、兒女,朋友、鄉(xiāng)黨,不能盡分,則心與佛背,便難往生。以自心發(fā)生障礙,佛亦無由垂慈接引也。”[3]

  在道德倫常的修習上,印光大師大力主張佛教行者應當真修實干、反察自省、積微惕厲,躬行實踐,能如是篤實持久地修習下去,才能終有所成,獲得修學佛法的真實利益。他為此講道:“為佛弟子,凡所作為,必須超過世俗所行,方能自己得真實益,令他相觀而善。若口說修行,心懷不善,于父母兄弟,以及一切世人上,未能盡其本分,如是之人,名為假善人。因地既偽,實益何得。圣賢之學,皆從格物致知、誠意正心而始。況欲了生脫死、超凡入圣者乎。”[4]可見,印光大師在道德倫常修習的問題上,還是恪守其一貫所堅持的“務求真修實干,切忌弄虛作假”的基本教育原則,主張佛教行者于此修學必須要心口如一,言行一致,如此方可契入了生脫死、超凡入圣的般若妙道,否則只能是離道日遠,難得實益。與此同時,印光大師還指出,佛教行者修習道德倫常亦當于起心動念、細微幽暗之處恒常反察自省,無有絲毫疏忽懈怠,漸次積功累德。那么,這樣的人也就可以稱為善人了,善人念佛,自然可以事半功倍,成果顯著,也便可以獲得念佛的真實利益。他為此講道:“修善去惡,尤須在起心動念處,認真省察,篤實擴充而克除之。戰(zhàn)兢惕厲,毋或怠忽,是為善人。善人念佛,方能得念佛之真實利益。如基址鞏固,萬丈高樓,自可隨意建造矣。”[5]此外,印光大師也強調佛教行者在修習道德倫常時,還應當心存善念,勉力行善,倘若自身能力有限,不能親自為善,亦當對他人所做善事真心贊嘆,隨喜功德。如果自己不能為善,反對他人行善嘲諷奚落,心存妒忌,則成無恥奸惡之小人行徑,決定自取苦果。即所謂:“存好心,說好話,行好事。力能為者,認真為之。不能為者,亦當發(fā)此善心,或勸有力者為之;蛞娙藶,發(fā)歡喜心,出贊嘆語,亦屬心口功德。若自不能為,見他人為,則生妒忌,便成奸惡小人心行,決定折福折壽,不得好結果也,宜痛戒之。切不可做假招子,沽名釣譽。此種心行,實為天地鬼神所共惡。有則改之,無則加勉。”[6]基于此,印光大師主張佛教行者應當虛懷若谷,謙卑大度,韜光養(yǎng)晦,躬行實踐,決計不可自作聰明,自高自大,夸夸其談,尖酸刻薄。能做到前者,則其學養(yǎng)人品,自可漸次提高,超凡脫俗;若如后者,則其品格學識、心胸氣度,自然低陋淺薄,難成大器,而其人生際遇也必定會崎嶇坎坷,充滿缺憾。即所謂:“卑以自牧,韜光潛耀,上效古人,躬行實踐。能如是,則其學其品,便可高出流輩。每每聰明人,均屬矜夸,暴露,尖酸,刻薄,其心絕無涵蓄。其人非坎坷終身,必少年夭折。”[7]

  印光大師的因果報應教育

  在印光大師的教育體系中,因果報應居于樞紐地位,是其教育內容的關鍵性組成部分。印光大師本人對因果報應學說極其重視,在其教育思想體系中,我們可以屢屢看到他對因果報應的闡述和解讀。通過對因果報應的闡釋,印光大師將其所主張的道德倫常等世間法層面上的教育內容與凈土法門等出世間法層面上的教育內容有機聯(lián)合貫通起來,從而將三者融合成一個完整的體系。印光大師指出:“世出世間之理,不出心性二字。世出世間之事,不出因果二字。眾生沉九界,如來證一乘,于心性毫無增減。其所以升沉迥異,苦樂懸殊者,由因地之修德不一,致果地之受用各別耳。……因果心性,離之則兩傷,合之則雙美。故夢東云:善談心性者,必不棄離于因果;而深信因果者,終必大明乎心性。此理勢所必然也。”[8]印光大師認為,世間法與出世間法的根本原理,可用心性之理來完全統(tǒng)攝;而世間法與出世間法的一切事態(tài),則可用因果來完全統(tǒng)攝。究極而論,佛陀與眾生在心性上其實并無二異,而佛陀證得涅槃,眾生沉淪生死,其中的原因并不在于兩者在心性上存在著優(yōu)劣差異,而是在于其各自于因地時的修持不同,因而在果地的受用便各不相同。因此,心性與因果之間乃是一種“一而二,二而一”的關系,兩者本是一體,只是一隱一顯而已,兩者相輔相成,不可偏廢任一。凡是大明心性之理的圣賢,必定會深信因果,并對之大力崇揚,而凡夫眾生倘若亦能夠深信因果,依因起修,終究也必定會超凡入圣,證得佛果。這乃是宇宙天地間的一大公理,勢必如此;诖,印光大師強調:“因果者,世出世間圣人,平治天下,度脫眾生之大權也。……由其知有因果也,則必趨吉避兇,改過遷善,閑邪存誠,克己復禮,冀入圣賢之域,期登極樂之邦。上焉者安而行之,中焉者利而行之,下焉者勉強而行之,同得格物欲以顯良知,出迷途以登覺岸。于以知圣賢佛菩薩,參贊化育之道,其原始要終,不外因果二字。而為天下古今治亂持危,淑身覺世,超凡入圣,了生脫死之一大根據(jù)。”[9]這里,印光大師指出,對因果律的闡揚乃是古往今來一切世間與出世間的圣賢們在其自身成圣證道后,又去教化度脫凡夫眾生的最為根本的權巧手段和方式。只有當凡夫眾生對于因果律有了清醒的認識和深刻的信解后,才能按其自身資質稟賦的不同,分別以各自不同的方式自覺自愿地修身養(yǎng)性、止惡修善,以期趨吉避兇、超凡脫俗、成賢入圣、了生脫死,直至證道成佛。可見,因果乃是一切“圣賢佛菩薩”參贊化育之要道,亦是天下古今一切社會平亂治安、覺世牖民以及眾生了生脫死、超凡入圣的根本依據(jù)。此外,印光大師還指出:“無因果,無有后世,則堯桀同歸于盡,誰肯孜孜修持,以求身后之虛名乎。以實我已無,虛名何用。由茲善無以勸,惡無以懲。”[10]由此,印光大師強調:“格物致知,慎獨克念,三世因果,六道輪回之事理,從凡夫地,乃至成圣作佛,均不可離?鬃右缘虏恍,學不講,聞義不能徙,不善不能改為憂。如來所說,四諦、十二因緣、六度萬行,一一皆是因果。若無因果,則人與禽獸無異矣,可妄說乎。”[11]可見,在印光大師看來,因果律乃是宇宙天地間客觀存在的公理和規(guī)律,從凡夫直至成圣成佛,所做一切修持,均不可脫離因果。倘無因果報應,則行善施惡均得同一結果,而古往今來一切孜孜以求,不畏艱辛修學成圣、成佛之道的人們所付出的努力和心血亦是毫無意義,如此,則無人再肯行正道,修善法,從茲隨順物欲私心,肆意施惡享樂。這樣的最終結果只能是“善無以勸,惡無以懲”,從而導致善舉日稀,惡行泛濫,人心敗壞,世道危亂。而人若不講因果,則其所作所為,所感所應,幾于禽獸無異,人倫之道自然也就蕩然無存了。

  印光大師的凈土法門教育

  印光大師是凈土宗的一代祖師,因此,凈土法門也就自然成為其教育內容中特有性組成部分。印光大師指出:“如來出世,說法度生,原欲一切眾生,直下了生脫死,親證無上覺道而已。但以眾生根機不等,不能究竟暢佛本懷。只得隨順機宜,循循善誘。大根則稱性直談,為說佛乘,令其即生圓證佛果;……次則為說菩薩乘、緣覺乘、聲聞乘,令其漸次修習、漸次證果;又其次則為說五戒十善,令其不墮惡道,受人天身,漸種善根,隨其所種善根大小,將來于三乘法中,隨宿善力,發(fā)諸現(xiàn)行。或依菩薩乘,修六度萬行,而得親證法身;或依緣覺、聲聞乘,悟十二因緣及四諦法,而得斷惑證真。此諸法門,雖則大小不同,頓漸各異,然一一皆須自己修習力深,斷惑證真,方可超出輪回,了生脫死。若三界內見思二惑,絲毫未盡,則生死根本,未能斬斷,縱令定慧力深,依舊無由解脫。”[12]又言:“況既受胎陰,觸境生著。由覺至覺者少,從迷入迷者多。上根猶然如是,中下又何待言。……了生脫死,豈易言哉。以是不能普被三根,暢佛本懷。”[13]由印光大師的上述論述中,不難發(fā)現(xiàn),他認為,諸佛如來之所以出興于世,宣說佛法,普度眾生的根本目的,即是為了一切眾生都能夠以最快捷的速度解脫生死,證得涅槃。但因眾生各自先天的根機稟質不盡相同,佛陀不得不隨順機宜,應機施教,廣說無量法門。統(tǒng)而言之,佛所說無量法門可概括為佛乘、菩薩乘、緣覺乘、聲聞乘、天人乘等五乘法門,而不同根機稟賦的眾生各自選擇適合其自身條件的相應法門,并以不同的速度漸次斷盡煩惱業(yè)障,了生脫死,究竟成佛。但這五乘法門均具有一個共同的特征就是,修學者都是完全依靠自己修學佛法的自力逐漸斷惑證真,解脫生死,證得佛道的。如此一來,倘若修學者傾盡一生之力,刻苦修學上述種種法門,卻仍未能將見惑、思惑等煩惱業(yè)障徹底斷除干凈的話,即使是其在佛法修學上已經(jīng)取得了很高的成就,并且具足很深的定力與慧力,仍然還是無法出離三界六道,解脫生死輪回。況且待至其再一受生,無論是原來根機稟賦高的還是根機稟賦低的佛教修學者,其中的絕大多數(shù)人都將會因境生執(zhí),迷昧自心,再想繼續(xù)修學佛法,解脫生死,則更是難上加難了。由此,印光大師認為,如上種種完全依靠自力修學,斷除煩惱業(yè)障,解脫生死,證得佛道的佛教法門因其在修學上的極其艱難,故其對修學對象的要求十分特殊,依之修學并能夠在一生之中斷盡煩惱業(yè)障,解脫生死的佛教行者更是微乎其微,所以這些法門并不能普遍適用于所有的佛法修學者,因而也難以完全舒暢佛陀普度眾生的本懷。

  基于此,印光大師認為,正是由于上述種種依靠自力修學的佛教法門難以普攝一切根機的修學者,令其在業(yè)障煩惱未能完全斷盡的情況下也能夠即生解脫生死,因此,佛陀才特別宣講出凈土法門這一殊勝的佛教法門,以促使所有修學佛法的眾生,無論其業(yè)障煩惱斷盡與否,首先都能夠盡其一生解脫生死輪回。凈土法門正是具有這一特殊優(yōu)勢的佛教法門,而佛教行者修學凈土法門之所以能夠得到這一特殊成效,這主要是依靠阿彌陀佛不可思議的慈悲愿力,即佛力的加持才得以實現(xiàn)的。印光大師為此講道:“念佛求生凈土法門,乃如來一代時教中之特別法門。普被三根,等攝凡圣。上之則等覺菩薩,不能超出其外;下之則逆惡罪人,亦可預入其中。有教無類,生正信者,咸得實益;即生了辦,具煩惑者,亦預圣流。猶大海之普納百川,若太虛之遍含萬象。”[14]又言:“凈土法門,不論富貴、貧賤、老幼、男女、智愚、僧俗、士農工商、一切人等,皆能修習。由阿彌陀佛大悲愿力,攝取娑婆苦惱眾生,是故較余門得果為易也。”[15]這里,印光大師指出,凈土法門乃是佛教中的一大特別法門,其可以適合一切根機稟賦的佛教行者修學,不管出家在家,士農工商,老幼男女,貴賤賢愚,上至佛教修學的最高位菩薩——等覺菩薩,下至犯下五逆十惡重罪的罪孽最為深重的凡夫,只要是能夠對凈土法門真正生起信愿,并盡其一生之力專心持誦佛號,則無一例外,均可證成就。由此,印光大師強調:“凈土法門,其大無外。一切法門,無不從此法界流;一切行門,無不還歸此法界。實諸佛圓滿菩提,成始成終之道,亦眾生仗佛慈力即生了脫之法。其理甚深,其事甚易,故致人多未能識其底蘊;蚯笕颂福報,不敢直下承當;或舍信愿求生,專看念佛是誰。遂將如來普為一切上圣下凡特立仗佛慈力即生高預蓮池海會之法,仍成自力。以既無信愿,縱令親見是誰,亦只是大徹大悟而已。倘煩惑未盡,則依舊輪回,濁惡境緣,迷失者多。欲了生死,當在驢年?刹话г!”[16]印光大師在這里指出,凈土法門理深事易,其所涵蓋的內容大而無邊,可廣攝佛教一切法門、行門,乃大暢諸佛普度眾生本懷的特殊法門,亦是眾生了生脫死的高妙法門,因而,很多佛教修學者對這一法門的本質理體是難以完全悟解透徹的。鑒于此,佛教行者修學凈土法門應當以盡此一生往生阿彌陀佛凈土為核心目標,而不應將其當作換取人天福報的資本,或是以希求憑借念佛行持而得到類似禪宗大徹大悟式的境界為矢的,如此即使所愿得遂,倘若煩惱業(yè)障仍未斷盡,及其再一受生,多數(shù)均會迷昧自心,還是要輪轉生死,難以出離,其解脫之期則更加遙不可及了。

  結 語

  總之,印光大師認為,佛教行者應當將對世間教育內容與出世間教育內容的修學來同等對待,不可偏廢一方。他強調,倘若佛教行者修學好了諸如道德倫常等世間法層面上的教育內容,也便為其更好地修學凈土法門等出世間層面上的教育內容奠定了堅實的基礎,如若舍棄對世間法層面上教育內容的踏實修學,而一味地追求對所謂出世間層面上教育內容的孤立修學,則成為一種舍本逐末式的愚癡行徑,無異于緣木求魚,也終將是事與愿違、勞而無功。與此同時,印光大師還主張,因果報應乃是介于世間教育與出世間教育之間的一種具有中介和樞紐地位的關鍵性教育內容,佛教行者惟有對因果律這一關鍵性教育內容來加以真實修學,方能最終將道德倫常等世間法層面上的教育內容與凈土法門等出世間法層面上的教育內容有機結合在一起,融會貫通,從而獲得修學佛法的切實利益。此外,這里還應指出的是,在印光大師所主張的教育內容體系中,無論是居于基礎性地位的道德倫常教育,還是居于關鍵和樞紐地位的因果報應教育,歸根結底,最終都是為了促成佛教行者修學凈土法門獲得成功這一目標來服務的,從這一意義上而言,凈土法門應當算得上是印光大師教育內容體系中最為核心的組成部分。

  【注 釋】

  [1]《印光法師文鈔三編》第二卷:復蔡契誠居士書三。

  [2]《增廣印光法師文鈔》第三卷:吳淞佛教居士林發(fā)隱序。

  [3]《印光法師文鈔續(xù)編》上卷:一函遍復。

  [4]《增廣印光法師文鈔》第二卷:復馬契西居士書一。

  [5]《印光法師文鈔續(xù)編》下卷:涵江三江口仙慶寺凈業(yè)社緣起。

  [6]《印光法師文鈔續(xù)編》上卷:一函遍復。

  [7]《印光法師文鈔續(xù)編》上卷:復徐書鏞居士書。

  [8]《增廣印光法師文鈔》第一卷:與佛學報館書(節(jié)錄)。

  [9]《印光法師文鈔續(xù)編》下卷:歷史感應統(tǒng)紀序。

  [10] [11]《印光法師文鈔續(xù)編》下卷:挽回世道人心標本同治錄序。

  [12]《增廣印光法師文鈔》第一卷:與陳錫周居士書。

  [13]《增廣印光法師文鈔》第二卷:凈土決疑論。

  [14]《印光法師文鈔續(xù)編》下卷:念佛懇辭序。

  [15]《增廣印光法師文鈔》第二卷:凈土法門普被三根論。

  [16]《印光法師文鈔三編》第三卷:凈土生無生論講義發(fā)刊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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