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嚴經

《華嚴經》全名《大方廣佛華嚴經》(梵文:☉〉,mahā-vaipulya-buddhavata猞愀欀愀-sūtra) 。大方廣為所證之法,佛為能證之人,證得大方廣理之佛也,華嚴二字為喻此佛者。因位之萬行如華,以此華莊嚴果地,故曰華嚴。又佛果地之萬德如華,以此華莊嚴法身,故曰華嚴。華嚴經是大乘佛教修學最..[詳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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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通玄對《華嚴經》的新詮釋

以《易》解《華嚴經

  ——李通玄對《華嚴經》的新詮釋

  《易》,又稱《易經》、《周易》,中國儒家經典之一!度A嚴經》全稱《大方廣佛華嚴經》,是大乘佛教的主要經典之一,也是我國隋唐時期的佛教宗派華嚴宗所依據的宗經!兑住放c《華嚴經》分別作為儒佛兩家的經典,實際上代表了中國傳統(tǒng)文化與由印度傳入的佛教之間的差別,而這種差別正是佛教被攻擊的一個方面,嚴于華夷之防之話語差異,出家擯棄父母之不合孝道,危害政治秩序之不敬王者,這些都為儒者所不能容忍。因此佛教從傳入之初便面臨適應中國國情的任務,許多佛教思想家從不同的側面論述了佛教與中國傳統(tǒng)的相容與一致性。李通玄嘗試以《易》解釋《華嚴經》,溝通儒佛,就是這種工作的一部分。

  李通玄,生于唐貞觀九年(635),卒于唐開元十八年(730)。世稱長者,又稱棗柏大士,出生于滄州(河北滄縣東南)!端紊畟鳌肪22說:“言是唐之帝胄,不知何王院之子孫。”(《大正藏》卷50)這就是說,他的出身是唐朝皇族。據載,李通玄對做官沒有興趣,而對于學問之道卻情有獨鐘。他年輕時一邊研究易理,一邊游歷名山大川,住無常所,隨所行處,擇地而居。在游歷中接觸佛教,開始對佛教產生興趣。在他六十多歲時,“嘗游五臺,入善住院,逢異僧授以《華嚴》大旨。”(《居士傳》卷15,《續(xù)藏經》乙編第二十二套)于是更傾心于研究《華嚴經》,并成為一位華嚴學者。因李氏并沒有出家身份,故稱居士。同時他也是華嚴宗的實際創(chuàng)宗者法藏之外的、代表華嚴學的另一理解與解釋方向的重要代表。

  李通玄早年熟讀中國傳統(tǒng)文化典籍,對《易》,尤其是象數之《易》深有研究。在研究《華嚴經》時,他的深厚的易學研究功底,為以《易》解釋《華嚴經》提供了基礎。下面就李通玄以《易》解《華嚴》的文化背景、如何以《易》解《華嚴》、以及以《易》解《華嚴》的哲學意義等問題進行探討,以從一個特定的側面把握李通玄的《華嚴經》觀。

  一、唐王朝建立后,伴隨著政治上的統(tǒng)一和穩(wěn)定,封建經濟和文化得到高度的發(fā)展。在思想文化上,唐王朝采取了三教并重的政策。儒學,仍被官方作為實行政治思想統(tǒng)治的主要工具。唐太宗命孔穎達撰《五經正義》,就東漢魏晉南北朝以來各派經師對儒家經典的注釋,進行了總結,統(tǒng)一各家的說法,作為官方頒布的教科書,這當中就有《周易正義》一書,此外李鼎祚編的《周易集解》也有一定影響。在道教方面,唐朝系“李”姓皇帝,對同樣以“李”姓人物李耳(老子)為教主的道教也十分重視,將道教放在佛法之先。即使武則天時,雖將佛教置于道教之先,但對道士、女冠仍然優(yōu)禮有加。就佛教來講,作為有利于維護政治統(tǒng)治的手段,唐王朝對它也十分重視。唐太宗優(yōu)待唐玄奘,武則天推重法藏,主要都是出于政治上的考慮。三教并重、三教并行是唐王朝的基本政策。這三大思想流派,既相互論爭,又互相影響,形成了一種相互融合的潮流。

  和這種潮流相呼應,李通玄試圖納儒入佛、納道入佛。他說:言外道名遍行者,菩薩化邪不化正,名為外道。凡所修進未至究竟一乘法界理智妙行、一多同異自在、身土交徹、十方世界如因陀羅網門,皆是外道。如是通凡及圣,盡以同行方便引之,名為遍行外道,即如此孔丘、老莊之流亦是其類。如名潛相隱,隨類而行,眾生但受其益,總不知誰是誰非。如是之行,常遍十方無時不現,如影隨行,如響應聲。非往來之質,以智通萬有,常對現色身。(《華嚴經合論》卷100,《續(xù)藏經》第一輯,第七套)

  這段話中包含了如下的幾層含義:第一,李通玄認為,“外道”就是未能體證華嚴圓融無礙境界者,或者,凡沒有入于佛果,同于佛之智慧,都是外道。這樣,佛教的信徒乃至菩薩都屬于外道。第二,“外道”中能“通凡及圣”者,稱為“遍行外道”。如菩薩已能入證佛位,但為教化眾生,隨眾生不同情況而化作其同類,入于世間,引導示范。眾生雖身受其益,但卻不知是“外道”還是菩薩。這種教化眾生的活動時時刻刻都在進行,菩薩的智慧能通達一切存在,也能隨時針對不同情況變現色身,故稱“遍行”。又因菩薩教化的對象是外道,常以外道身份出現,故總名為“遍行外道”。第三,李通玄認為儒家、道家者流,如孔子、老子、莊子等,也是“遍行外道”。李氏認為,這些遍行外道實際上是佛的化身,具有無上的智慧與大悲心,他們隨時變現色身,或為儒、或為道、或為菩薩,處處惠及眾生,眾生卻惘然不知。

  一般意義上講,佛教所謂“外道”是指佛教之外的學說及信徒。《三論玄義》卷上說:“夫至妙虛通,目之為道,心游道外,故名外道。”李通玄這里把外道的內涵與外延都加以擴大,提出了“遍行外道”的概念,最后又將儒、道學說歸為“遍行外道”,從而實際上將儒、道納入佛教的話語系統(tǒng)之中。

  李通玄還特別對儒家的奠基人——孔子的姓名出生地作了一番佛教分析,他說:如此土孔丘之流,明世間師范門。……姓孔者,圣人無名無姓,以德立名為姓,非以俗姓為姓。約德以有寬明之德,以之姓孔,孔者寬也。以行化蒙,名之為丘。丘者山岳之稱,以艮為山,為小男為童蒙。因行所化而立名也,故名丘也。亦以德超過俗,名之為丘。亦至德尊重無傾動之質,名之為丘。生在兗州者,艮之分也。主以化小男童蒙之位。兗州上值于角,角為天門,主眾善之門,亦主以僧尼道士。以乘角氣而生,此非世凡流之能體。(《華嚴經合論》卷115, 《續(xù)藏經》第一輯,第七套)

  大意是說:孔子是世俗社會的表率、榜樣、師范?鬃拥男沼兄厥夂x,他是以德行作為姓。“孔”,有寬的含意,以“孔”為姓表示他寬厚、通達。孔子名丘,丘是山岳的別名,象征德行至高而無傾覆之虞。另一方面,山是艮卦之象,艮卦表示“小男”、“童蒙”,因而丘又有教化童蒙的含義。再聯系孔子的出生地兗州,八卦方位處于艮位,是主導教化眾生的方位。從天象上看,兗州上又值二十八宿之角星,角星也主導諸種善行,是掌管僧尼、道士之星宿。孔子乘角星而生,表示其從僧位中而出,是佛教中人。李通玄力圖通過這種測字等方術,以肯定孔子和儒家在社會政治倫理中的主導地位,把儒家的教化作用視為佛教的一種方便手段,最終把儒家消解于佛教之中。

  李通玄還進一步認為,一切世間學問都是佛的教法。他說:

  一切十方世界諸佛,皆說四諦*輪,但隨類音不同。爾如世間孔老一切治眾生法,總是四諦法,但隨器所授深淺不同;蛘f十二分教門,或作咒說,皆為四諦*輪所收。(《新華嚴經論》卷6, 《大正藏》卷36)

  “四諦”包括苦、集、滅、道四條真理,是佛教論述人生痛苦及其解脫的理論,乃佛教的基本教義。李氏以為,包括儒家、道家在內的一切教化眾生的學說,都不出佛教的四諦法之外,只是隨教化對象不同,有深淺的差別。換言之,儒、道兩家學說是佛教中的淺顯義理。

  總之,在當時三教融合的文化背景下,李通玄憑借自己學習佛教前的中國傳統(tǒng)文化功底,以佛教為基點,以佛學融攝儒道學說,李氏以《易》解釋《華嚴經》,溝通《易》與《華嚴》的思想,實也是這種文化融攝工作的一部分。

  二、李通玄以《易》解釋《華嚴經》,主要應用了《易》象數學說。他注意到了《華嚴經》中主方神與八卦方位比附的可能性,首先把兩者加以比配。所謂主方神,按李通玄以名配行的解釋,是菩薩修行之十行中“難得行”之神,此神在“十波羅蜜”中表示“愿波羅蜜”,以愿力使眾生不住生死,不住涅槃。此神能使其功德遍及十方,饒益眾生。李通玄認為《華嚴經》之所以提出主方神,是因為“方”指十方,有回轉之意。以此表示佛法沒有定體,隨條件不同而時有變通;“神”指佛智、“真智慧”,表示雖處十方之中,而智體無染。如果把主方神與八卦方位聯系起來,就是“主方神隨方回轉者,震、巽、離、坤、兌、乾、坎、艮、上下二方為十方,皆有神隨逐回轉而行。(《決疑論》卷3上,《大正藏》卷36)意思是說, 在由八卦及上下二方位構成的十個方位中,都有神相隨出現。李通玄認為各方位的佛教意義如下:

  東方。李通玄說:“又表法中震為木,以木中都含十方之法,以十下八為木字;震為音聲,為震動,為青龍,為吉慶,為春生,為發(fā)明,為眾善之首,以此法事先東方為首。”(同上)大意是,震卦的五行配屬為木。從“木”字的構造看,它是由“十”下加“八”構成的,含有十方佛法的意義。又,震的卦象為雷,春天打雷,冬天蟄伏的萬物都蘇醒了,所以此卦為通順之卦。震(附圖{圖})卦還表示一陽始生,位于東方,具有象征春天始來之意?偫ㄟ@三層意思,李通玄把震卦看成是佛法之開端,同時又總含十方佛法,“震”又有振聾發(fā)聵的作用,使眾生產生對佛法的信仰。

  南方。李通玄說:“南方為離,為虛無、為正,為日,為目,為心,為文章,為盛明,若達心虛無,即有智慧文章明也。”(同上)離的方位在南方,《離·彖傳》曰:“離,麗也。日月麗乎天,百谷草木麗乎土,重明以麗乎正,乃化成天下。”大意是講,離卦,有附著的意義。日月附著在天上,百谷草樹附著在地上,雙重光明附著在正法上,于是就化育成為天下萬物。李通玄依據《易傳》的這層意思,認為離卦屬于南方,表明日月正當中天,象征處在核心地位,光明遍照四方,所以南方是達解佛教智慧的重要方位;又李通玄認為離為中虛象,表心體虛無。心體虛無,即能接受佛教智慧。

  北方。李通玄認為:“北方者為坎,為水,為玄武,為始明,北方以明暗創(chuàng)分,以為北字。……又表正在玄武,迷愚奸邪之際,善惡不和,不相信順,亦是明暗之比,皆相違背,故云北字。”(同上)這就是說,北方是坎卦的方位,卦象為水,對應的二十八宿為北方七宿。《坎·彖傳》說:“‘習坎’,重險也。”就是說坎卦是重險,險中有險。李通玄依據這種觀念認為,北方是明暗相交,迷失、奸邪占主導地位,而又善與惡并存的方位。他還指出:“坎為牢固之水,水善利萬物,皆是隨方回轉之義,善惡之道,十方參有。”(同上)坎是水象,水能利養(yǎng)萬物,水性流動,又體現了回轉的意思,象征善與惡、迷與悟的互相轉化。

  東北方。李通玄說:“東北方為山,為石,為止,為小男,為童蒙,……以艮為山故,表山高難升,以人巴為艮字,若表圣道難登,心凈不動如山,方正道現也,即以艮止其心、正道現為艮義。”(同上)艮卦的方位是東北方,卦象為山。李通玄從兩方面解釋此方位所代表的意義:一是比喻山為佛教的修行目標,山峰高聳,壁立千仞,象征佛果難登。二是表示修行時心凈不動如山,如此才能使佛教道理顯現出來。

  東南方。李通玄說:“東南方為巽,為風,為長女,為言說,為風教。……是故口出風,而施言教,以定正邪,是非盡,言說俱已,故兩已共成巽字。”(同上)這是說,巽卦方位是東南,卦象是風,象征言說教化。《巽·象傳》曰:“隨風,巽。君子以申命行事。”大意是,風隨著風,是《巽卦》。君子因此重申教命,推行政事。李通玄依據這種含義認為,此位象征佛言說教化,能確定正與邪的區(qū)別,使人改邪歸正。至眾生全都覺悟,是非之心也就消失了,言說教化自然也就不存在了。

  西南方。李通玄認為:“在西南方,申未兩間,為坤位。坤為土,為信順,為凈,為負載萬有,為生養(yǎng),為圓滿也。”(《新華嚴經論》卷15,《大正藏》卷36)李通玄認為坤卦方位是西南,坤的卦象是地,地之義廣博、堅實,表示此位能承載萬物,養(yǎng)育萬物。

  西北方。李通玄認為:“在西北方,是乾卦,乾為金,為堅剛,為父。”(同上)這是說,乾卦方向是西北方。乾的五行歸屬為金,象征金剛不壞,表示佛教智慧的增長不退。

  西方。李通玄說:“以西為金,為白虎,為殺害,以表慈悲之法。”(同上)李通玄認為,兌卦位于西方,五行中屬金,對應于二十八宿中西方七宿,表示佛教的慈悲之法。

  上下二方因不涉及八卦方位,這里從略。

  李通玄通過對十個方位的說明,確立了八卦方位所代表的佛教意義。以此為準則,凡《華嚴經》中涉及方位的地方,李氏大多采用《周易》的象數加以解釋。

  此外,李通玄還直接對一些佛教概念進行易學的解釋、比附,例如,“三昧”,是梵文Samadhi的音譯,意譯為正定、正受等。 李通玄對三昧則作了這樣的解釋:

  ‘三’者正也,昧者定也。何故以三為正?凡為作法以三度為正。昧者情識不現,名之為昧;正智現前名之為三。(同上)

  又,“三者正也,何以故?以三為陽故正也。如十一月一陽生,十二月二陽生,正月三陽生,為正月,以寅為木為日為火也。以火生于寅,又以日為智,以十二月正月為艮,為山,為止,為門闕,為小男,為童蒙,是故圣者取之為法,表正月三陽己生,以從艮止,而生火也。明從定為止發(fā)起無作正智慧,明是入道啟蒙之門闕故。艮為童蒙,以明童蒙心止能啟大智慧日光明故,云三者正也,昧者,定也,以五蘊冥昧即正智便現。又一止是正字,以一心止其道正故,故止一處無事不辦。”(《新華嚴經論》卷26,《大正藏》卷36)

  這兩段話,李通玄表達了以下的五層意思:其一,“凡作法以三度為正”。這種觀念的產生與《周易》有直接關系。八卦就是由陰、陽二爻三重迭構成的!吨芤住分幸卜从沉艘匀秊槎鄶档乃枷,如《周易·明夷》初九爻辭說:“君子于行,三日不食。”《巽》六四爻辭說:“田獲三品。”《晉》卦辭說:“晝日三接。”《蒙》卦辭說:“初筮告,再三瀆,瀆則不告。”李通玄吸收了這種思想,認為“三昧”的“三”同中國傳統(tǒng)思想重視“三”數的作法是一致的。其二,“以三為陽故正”。這同象數之《易》中卦與歷法的對應有關。李通玄認為十一月一陽生是六十四卦中的復卦,十二月二陽生是六十四卦中的臨卦,正月三陽生是泰卦。《泰·彖傳》說:“泰,小往大來。吉,亨。則是天地交而萬物通也,上下交而其志同也。”《泰·象傳》說:“天地交,泰。”泰卦是天地相交之卦,是吉卦,故為正。其三,三陽生于正月,處于艮位,而艮位象征山。山高峻清冷,令人心靜、念止,故有“止”意。這也正好符合“三昧”止念的意思。其四,李通玄認為正月為十二支中寅,寅的五行分類屬于木,木位在東方,東方為日出之地;又日為火,故從五行相生的角度看,由木生火,也可以說火生于寅位。又日可表智慧,表示法身佛“毗盧遮那”,因此“三”又是“正智”顯現之意。其五,從“正”的字型結構看,“一”與“止”構成“正”。李通玄認為這表示心止于一處,就是“三昧”的修習。“三昧”與“正”表達同樣的意義。

  李通玄著作中還有許多將佛教概念與《周易》思想加以比附的情況,如“南無”等,這里不再一一敘述。

  三、值得注意的是,李通玄以《易》解釋《華嚴經》時,表現的不僅僅是他融合儒佛的努力,其中也體現了深刻的哲學意蘊。

  首先,李通玄以《易》解釋《華嚴經》,表現了“得意忘象”和圓融的思維方式。“得意忘象”是易學中闡述言、象、意三者關系的命題。言,指卦辭,即語言;象指卦象,代表物象;意,指一卦的義理,代表事物的規(guī)律。王弼在解釋《周易》時認為,言只是得象的工具,象只是得意的工具。因為言象只是工具,所以得到了義理,就應該拋棄言象。李通玄借鑒了這種觀點,他說:“今如來以方隅而顯法,令啟蒙者易解故。若不如是彰表令生信者,啟蒙何托?有言之法皆是托事以顯象故,得意者法像俱真也,言默皆契。”(《新華嚴經論》卷15,《大正藏》卷36)也就是說,用八卦方位來解釋佛教理論,其目的是啟蒙初學佛教的人。佛教經典也是運用語言文字,借用事物的事象,來表現佛法的深意。如果體悟了佛法,則或言或默都契合佛旨。由此看來,李通玄“得意忘象”的思維方式源于易學哲學。李通玄在以《易》解釋《華嚴經》時,還體現了圓融的思維方式。圓融是《華嚴經》的主要思維方式,李氏把易理、儒道思想和佛教華嚴學融和起來,以佛融攝儒、道,其結果是,一方面加強了儒道佛之間的思想溝通,一方面又模糊了儒道與佛的思想差別。

  其次,從現代解釋學的角度來看,這種解釋又是一個解釋學的典型范本。解釋學認為,任何一種對文本的釋義都存在著釋義者、文本原作者以及文本本身之間的一種“間距”。這種間距正是解釋富有創(chuàng)造性與生命力的保障。如解釋學的大師伽達默爾認為,歷史的流傳物對我們的理解而言,具有“陌生性”和“熟悉性”的兩極性。歷史流傳物是一對象性的存在,它屬于過去,并隨著歷史的演進而意義日漸枯萎,因此,它對我們就有一種陌生性。然而同時,歷史流傳物又常和人們的語言相連接,并由此與釋義者本人的傳統(tǒng)結合在一起而具有“熟悉性”。因此,理解永遠不只是一種復制,而始終是生產性的。由此反觀李通玄《易》解《華嚴》的過程,不外采用了以下幾種方式:(1 )對文本原意的追尋,例如對“木”等字體形狀的考察;(2 )詮釋者的傳統(tǒng)向本文的灌注,例如對佛學概念“三昧”的易學解釋;(3 )本文意義對詮釋者的傳統(tǒng)再充實,例如對易學概念的佛學解釋。《華嚴經》在這里無疑是作為文本存在的,而《易經》是傳統(tǒng)與背景。以《易》解釋《華嚴經》不是一種單向度的理解,而是以“間距”為中介的雙向的貫通。中國傳統(tǒng)學術有兩種解釋傾向:一是“六經注我”,一是“我注六經”。無論是漢代經學,還是魏晉玄學或是宋明理學,或是清代訓詁之學,都是這兩種傾向的不同側重點的表現,可以說是文本原意與超越原意兩種傾向的反映。李氏對《華嚴經》的解釋,實際上也貫徹了這種思維方式,一方面,李氏要理解原文,面臨著以下幾個困難:《華嚴經》梵文、西域語言原文的追尋、原文語境的把握;譯文作者以及譯文本身的詮釋。對于前一個困境,李氏是無法克服的。從他的生平我們知道,他沒有可能去掌握印度乃至西域的語言。但他有自己的優(yōu)勢,數十年的對易學的研究,這是他的傳統(tǒng)與背景,是一種“熟悉性”。由此他找到了自己的立足點與出發(fā)點。文本原意的追尋,由于存在間隔,李氏要取得成就與突破幾乎是不可能的,而從另一方面,李氏又具有無可比擬的優(yōu)勢,他找到了一個新的意義生長點,不僅是《華嚴經》作為文本的意義之生長,同時也是作為背景的《易經》的意義得以擴張。兩種不同對象的意義的生成與擴張,從本質上說是詮釋者自我的放大,正是在這種放大的過程中,兩種文化得以融合與共存。從此意義上言,李氏的這種解釋方式一經確立也就預示著結合或融合的開始,或者說,解釋方式的突破標志著思維方式的突破,李氏以《易》解釋《華嚴》哲學意義也正在于此。李通玄本人及其著作在后世引起重視也就不是偶然的了。

  總的看來,李通玄以《易》解釋《華嚴經》對佛教在中國的流傳起到了促進作用!兑住返陌素苑轿坏人枷胧侵袊鴤鹘y(tǒng)思想的一部分,特別是象數學說在注經及占卜問卦的民間方術中更有重要的地位。李通玄吸收這種思想來解釋佛經,為中國人理解佛教經典提供了一個新的參照系。他的融合三教思想傾向,對華嚴宗五祖在《原人論》中明確調和儒、道、佛思想有一定的影響,對唐曹洞宗爻象思想的提出也有一定的借鑒作用。

  至于李通玄把《易》與《華嚴經》兩種不同的思想揉合在一起,其中的牽強附會之處,也在所難免,周叔迦先生曾說他“然于梵音名相間有望文穿鑿處,亦大醇而小疵也。”(《周叔迦佛學論著集》下,中華書局,1991年版,第832頁。)就是一個比較中肯的評價。

  【參考文獻】

  [1]大正藏【M】。

  [2]續(xù)藏經【M】。

  [3]周振甫。周易譯注【M】。北京:中華書局,1991.

  [4]周叔迦佛學論著集!綧】。北京:中華書局,19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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