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剛經(jīng)

《金剛經(jīng)》是佛教重要經(jīng)典。根據(jù)不同譯本,全名略有不同,鳩摩羅什所譯全名為《金剛般若(bōrě)波羅蜜經(jīng)》,唐玄奘譯本則為《能斷金剛般若波羅蜜經(jīng)》, 梵文 vajracchedika-praj?āpāramitā-sūtra!督饎偨(jīng)》傳入中國后,自東晉到唐朝共有六個譯本,以鳩摩羅什所譯《金剛般若波羅蜜經(jīng)》最為流行..[詳情]

《金剛般若波羅蜜經(jīng)》經(jīng)題釋義

  《金剛般若波羅蜜經(jīng)》是一部在中國流傳最為廣泛、影響最為深遠(yuǎn)的大乘經(jīng)典。本經(jīng)最早之漢譯本,為鳩摩羅什于后秦弘始三年(401)譯出*。除此譯本之外,于今還存有五種漢譯本:一、北魏菩提流支所譯之《金剛般若波羅蜜經(jīng)》,二、南朝陳真諦所譯之《金剛般若波羅蜜經(jīng)》,三、隋達(dá)磨笈多所譯之《金剛能斷般若波羅蜜經(jīng)》,四、唐玄奘所譯之《能斷金剛般若波羅蜜多經(jīng)》,五、唐義凈所譯之《佛說能斷金剛般若波羅蜜多經(jīng)》。

  這些漢譯本之間,相互存在著一些差異。導(dǎo)致這些差異的直接原因,不是譯者的翻譯,而是由于本經(jīng)之梵本原不止一種。此六種漢譯本中,除鳩摩羅什譯本屬中觀學(xué)系誦本外,后五種譯本均屬法相學(xué)系誦本。因此,鳩摩羅什之譯本,不僅譯出時間最早,流傳最廣,且是唯一一種屬于中觀學(xué)系之譯本,故歷來為學(xué)人所重。

  佛經(jīng)經(jīng)題,為全經(jīng)之總標(biāo)。今將鳩摩羅什所譯之《金剛般若波羅蜜經(jīng)》之八字經(jīng)題,詳加釋義,以顯全經(jīng)實相為體、無住為宗之大乘教相。

一、金剛

  “金剛”,是金中最剛之義,即“金剛石”。

  1、金剛四性

  就“金剛石”本身而言,具備四種基本特性,即:堅性、利性、寶性、明性。

  所謂“堅性”,是指“金剛石”本身的硬度很高,不容易被別的物質(zhì)所損害。

  所謂“利性”,是指“金剛石”由于本身的硬度要高于其它物質(zhì),所以用“金剛石”能夠?qū)e的物質(zhì)損壞、擊碎。用“金剛石”制成的武器,可以達(dá)到無堅不摧的效果。

  所謂“寶性”,是指“金剛石”本身十分名貴,比如“鉆石”的價值就非常高,所以“金剛石”為世間的寶物。

  所謂“明性”,是指“金剛石”本身是透明的,正是由于這一特性,“金剛石”能夠映照世間的萬物,但本身又不會殘留任何影相。

  2、金剛般若

  由于“金剛石”具有以上四性,所以在佛教經(jīng)論中,經(jīng)常用“金剛”來比喻“般若”本具的各種功德,像本經(jīng)的經(jīng)題就為“金剛般若波羅蜜經(jīng)”。

  以“金剛堅性”,比喻“般若”的體性,永恒穩(wěn)定,不會受外界任何因素的影響,而發(fā)生變化。

  以“金剛利性”,比喻“般若”的作用,可以消滅一切迷惑、執(zhí)著、煩惱、障礙,破除無明。

  以“金剛寶性”,比喻“般若”的地位,在整個佛法修證過程中,最根本的保障和所追求的目標(biāo),就是“般若”?梢姡軌證得“般若”,是最為殊勝的事了。

  以“金剛明性”,比喻“般若”的內(nèi)質(zhì),清凈澄明,并且可以觀照世間一切,而不產(chǎn)生執(zhí)著。

  3、金剛六色

  “金剛石”本身是透明的,在光的作用下,又能呈現(xiàn)出不同的顏色。這些不同顏色的“金剛石”,有著各自不同的功用,所以又以此來表征“般若”的不同功用。

  (1)青色金剛,能夠消除災(zāi)厄,以此來比喻“般若”能夠消除業(yè)障。

 。2)黃色金剛,能夠隨人所須,以此來比喻“般若”的無漏功德。

  (3)赤色金剛,能夠?qū)θ丈,以此來比?ldquo;般若”能對本覺而生出無生智火。

 。4)白色金剛,能夠澄清濁水,以此來比喻“般若”能夠清除疑惑。

 。5)空色金剛,能夠使人行坐空中,以此來比喻“般若”能夠使人破除法執(zhí),住于真空之理。

  (6)碧色金剛,能夠消除諸毒,以此來比喻“般若”能夠凈除貪、瞋、癡三毒。

  4、金剛十四義

  “金剛”雖然有四種不同的特性,但歸結(jié)起來,這“四性”是基于一個共性———即“穩(wěn)定性”。而這一“穩(wěn)定性”又可以用一個字來概括,那就是“定”。將此“定”性,用到佛法的修證上來,就變成了“三昧”。由于“金剛”是世間最堅硬、最珍貴的寶物,所以在佛法中,將能夠斷破一切煩惱、通達(dá)一切諸法的“定”,稱作“金剛?cè)?rdquo;。

  “金剛四性”不僅可以總結(jié)歸一,而且還能細(xì)化再分。在“金剛四性”的基礎(chǔ)上,又可進(jìn)一步細(xì)分出“十四義”,并以此來表征“金剛?cè)?rdquo;的十四種功德。

  (1)能破義:“金剛”能夠無堅不摧、無所不破;以此比喻“金剛?cè)?rdquo;能夠破除一切煩惱業(yè)苦、外道魔怨等事。

  (2)清凈義:“金剛”本體透明無瑕,無有垢穢;以此比喻“金剛?cè)?rdquo;,清凈無染,無諸垢穢。

 。3)體堅義:“金剛”自體堅硬無比,非外物所能毀壞;以此比喻“金剛?cè)?rdquo;,不為一切煩惱業(yè)苦、外道魔怨所壞。

 。4)最勝義:“金剛”為世間最勝之寶;以此比喻“金剛?cè)?rdquo;,為諸三昧中最為殊勝的三昧。

 。5)難測義:“金剛”的價值,是世人難以評估的;以此比喻“金剛?cè)?rdquo;,是世間眾生難以揣測估量的境界。

 。6)難得義:“金剛”為世間稀有之物,甚為難得;以此比喻“金剛?cè)?rdquo;的境界,是世間眾生難以達(dá)到的境界。

 。7)勢力義:“金剛”具有極大的威勢和力量,就好比轉(zhuǎn)輪圣王的金剛輪寶一樣,可以飛行自在;以此比喻“金剛?cè)?rdquo;,具有不可思議的神通之力。

 。8)能照義:“金剛”明亮透徹,能夠映照萬物;以此比喻“金剛?cè)?rdquo;,能夠釋放智光,遍照法界。

 。9)不定義:“金剛”在日光的照射下,能夠折射出不同顏色的光;以此比喻“金剛?cè)?rdquo;,能使證得此定者,于十方世界現(xiàn)種種身,而無一定相。

 。10)主義:“金剛”為世寶之主,就好比轉(zhuǎn)輪圣王的金剛輪寶一樣,一切諸寶悉皆隨從;以此比喻“金剛?cè)?rdquo;,為諸修行法門之主,一切行法悉皆隨從。

 。11)能集義:“金剛”若有人得之,一切寶物自然聚集;以此比喻“金剛?cè)?rdquo;,若有證得此定者,一切功德自然聚集。

 。12)能益義:“金剛”至寶,能夠救濟(jì)窮苦之人;以此比喻“金剛?cè)?rdquo;,能夠饒益世間眾生。

  (13)莊嚴(yán)義:“金剛”可以作為飾品,莊嚴(yán)身體;以此比喻“金剛?cè)?rdquo;,能夠莊嚴(yán)修行者的法身。

 。14)無分別義:“金剛”雖然具有多性,但本質(zhì)始終穩(wěn)定如一;以此比喻“金剛?cè)?rdquo;,雖有所作而無分別。

二、般若

  般若,為梵文之音譯,意譯為慧、明、智慧等。此“智慧”并非常人所說的智力,而是指的通過修習(xí)八正道、六波羅蜜等各種行法,而達(dá)到的能夠洞察世間一切事物真相、體悟宇宙人生真理的、最為深邃的“智慧”,這才叫作“般若”。

  1、般若的分類

  由于“般若”的內(nèi)涵和外延,所涉及的內(nèi)容和領(lǐng)域都極為寬廣,故可以從不同角度對“般若”進(jìn)行分類。

  (1)二種般若

  所謂“二種般若”,就是將“般若”分成兩大類。由于分類標(biāo)準(zhǔn)的不同,又產(chǎn)生了三種不同的“二分法”。

 、“共般若”與“不共般若”

  所謂“共”,是“共通、共同”的意思。那么,“共般若”,就是指適用于“聲聞、緣覺、菩薩”三乘人,共通的智慧。“不共般若”,就是指僅適用于“菩薩乘”的智慧,而不適用于“聲聞、緣覺”的智慧。也就是說,不與其他二乘“相共通”的智慧。

  所以,“共般若”與“不共般若”是從不同的適用對象,來進(jìn)行的分類。

 、“實相般若”與“觀照般若”

  “實相”,是指宇宙萬法真實不虛的體相,即:宇宙本原的真實相狀。

  “實相般若”,是指通過“般若”而觀察到的宇宙萬法的真實體相。其實,“實相般若”指的并不是“般若”本身,而是指通過“般若”所觀察到的那個對象。從這個意義上講,“實相”就是實相,不應(yīng)該被稱作“般若”。但由于“實相”是產(chǎn)生“般若”的根源,沒有了“實相”也就沒有“般若”,所以稱之為“實相般若”。

  “觀照”,是“觀察、照見”的意思。

  “觀照般若”,是指能夠真正觀照到宇宙萬法真實體相的智慧。

  所以,“實相般若”與“觀照般若”是從本體及其作用對象,來進(jìn)行的分類。

  ③“世間般若”與“出世間般若”

  “世間”,是指被煩惱束縛的一切眾生,及有漏有為的一切事物。即:包括有生命的有情世間,和無生命物質(zhì)的器世間。

  “世間般若”,是指在這個世間中運用的,那種相對的、有為的、不徹底的凡俗智慧。

  “出世間”,是指斷滅煩惱、出離世俗的無漏解脫境界。

  “出世間般若”,是指那種絕對的、無為的、究竟的智慧。

  所以,“世間般若”與“出世間般若”是從不同的外部環(huán)境,來進(jìn)行的分類。

 。2)三種般若

  所謂“三種般若”,就是將“文字般若”或“方便般若”,與“實相般若、觀照般若”一起,合稱為“三般若”。“實相般若、觀照般若”前面已經(jīng)講過。

  所謂“文字般若”,就是指通過語言、文字、音聲來講解、詮釋智慧的道理。原則上,“文字”并非“般若”,但由于“文字”能夠詮釋“般若”,通過“文字”的詮釋能夠啟發(fā)智慧,所以稱之為“文字般若”。

  “方便”,指的是一種權(quán)宜的技巧。所謂“方便般若”,就是通過某種善權(quán)的方便,推知宇宙萬法的真實體相,從而獲得的智慧。

  (3)五種般若

  所謂“五種般若”,就是在“實相般若、觀照般若、文字般若”的基礎(chǔ)上,再加上“境界般若”和“眷屬般若”。

  “境界”,是指人們通過眼、耳、鼻、舌、身、意等“六根”,所對應(yīng)感知的色、聲、香、味、觸、法等“六塵”,也就是世俗觀念上的外部世界或客觀世界。

  由于眾生被煩惱無明所蒙蔽,對外部世界產(chǎn)生執(zhí)著,誤認(rèn)為“境界”是真實存在的。而一切諸法的境界,都是本來空寂的,并沒有一個自己實際的體相。只有通過智慧,才能觀察到這一諸法本空的境界,所以稱之為“境界般若”。

  “眷屬”,原指自己的親屬、仆從等人。在此引申為“附屬、衍生”的意思。

  “般若”是能夠觀察到宇宙萬法真實體相的智慧。在獲得這種根本智慧的過程中,會由此同時產(chǎn)生“暖、頂、忍、世第一”的“四加行”和“戒、定、慧、解脫、解脫知見”的“五分法身”等。而“四加行”和“五分法身”,都是由“般若”的根本作用,而產(chǎn)生的附屬作用或是輔助作用,所以稱之為“眷屬般若”。

  2、般若的作用

  從“般若”為能夠洞察宇宙萬法真相的智慧,這一基本內(nèi)涵出發(fā),“般若”又有五方面的具體功用。

 。1)對治:可以破除眾生由于貪、瞋、癡等煩惱,引起的執(zhí)著妄見。

 。2)相生:在破除執(zhí)著妄見的基礎(chǔ)上,還可以促使眾生精進(jìn)的修習(xí)各種善法。

  (3)果報:由于眾生精進(jìn)修習(xí)各種善法,必然會給自身帶來各種好的果報。

  (4)互攝:在“般若”的作用下,眾生修習(xí)的各種善法,可以相互作用,互促互進(jìn)。

 。5)譬喻:在“般若”的作用下,可以使眾生的修習(xí)過程,不會過于僵化;在遇到困難時,可以通過一些善巧方便來積極地解決問題。也就是說,正是因為有了智慧,才能在方式方法上,靈活機(jī)動、因時因地的制宜。

  3、般若的利益

  “般若”既然有如此之大、如此之多的作用,那么到底它會產(chǎn)生怎樣的實際利益呢?在修行般若的過程中,可以獲得十個方面的利益:

  (1)一切舍不取施想

  在布施的時候,對自己布施的行為、接受布施的對象、以及所布施的財物,心中不存任何執(zhí)著,認(rèn)為這三者本性皆空,其實根本沒有什么能施之人、受施之人和所施之物。

 。2)持戒不缺而不著戒

  在持戒的時候,雖然嚴(yán)格的守持凈戒,沒有任何的違犯,但對于戒律本身、及所要避免的過錯,心中不存任何執(zhí)著,認(rèn)為這二者本性皆空,其實根本沒有什么能持的戒律和能犯的過錯。

 。3)住于忍力而不住眾生想

  在度化的時候,雖然普度眾生,但由于安住于忍力的作用,心中不存任何執(zhí)著,認(rèn)為眾生本性亦空,其實根本沒有眾生而得救度。

 。4)行于精進(jìn)而離身心

  在修行的時候,雖然勇猛精進(jìn),但對于自我及修行的內(nèi)容,心中不存任何執(zhí)著,認(rèn)為這二者本性皆空,其實根本沒有能修的身心和所修的法門。

 。5)修禪而無所住

  在禪定的時候,雖然能夠進(jìn)入到甚深的禪定境界,但對于由此產(chǎn)生的種種禪定功德,心中不存任何執(zhí)著,認(rèn)為這些功德之相本性亦空,不值得貪味留戀。

  (6)魔不能擾

  在修行的時候,由于觀照到諸法皆空的本性,進(jìn)而也就知道“佛”和“魔”在本體上亦無差別,即使“魔”境現(xiàn)前,也不會心生慌亂、恐怖,而擾亂了正常的修行。

 。7)于他言論其心不動

  在修行的時候,對于世間、出世間的一切諸法道理,全都明了通達(dá),能夠明辨是非善惡,所以不會被他人的言論所迷惑,從而動搖了自己正直的信念。

 。8)達(dá)生死海底

  在修行的時候,可以般若智慧,洞徹生命的本源,知曉生死的真相,進(jìn)而擺脫六道輪轉(zhuǎn)之苦。

 。9)起增上悲

  在修行的時候,雖然以般若智慧,觀照諸法體性皆空,但仍然會生起廣大的慈悲心,發(fā)起無上的誓愿,來救度苦難的眾生,使其獲得解脫。

  (10)不樂二乘道

  在修行的時候,雖然能夠明了聲聞、緣覺二乘之法,但認(rèn)為這二者屬于“小乘”之法,終不究竟;唯一值得追求的,是大乘的無上解脫究竟之道。

  以上十種利益,已離聲聞、緣覺二乘道,當(dāng)皆屬菩薩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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