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課、東南亞、南亞佛教史

  第十七課東南亞、南亞佛教

  東南亞、南亞是位于中南與印度半島之間的國家,自古即深受佛教文化的熏陶,雖然相繼有婆羅門教、印度教、回教、耶穌教的交替存在,但這些國家至今仍深具佛教色彩,例如:莊嚴的寺院、寶塔,是時人巡禮的古跡圣地,佛教節(jié)日是全民參于的慶典。此外,僧侶地位的崇高、民眾信仰的虔誠、完善的僧伽管理機構、僧伽教育普及,在在都突顯佛教在東南亞、南亞的成熟化。由于東南亞國家與佛教有緣的很多,本課僅介紹南傳佛教系統(tǒng)的五個重要國家,以及南亞國家中,三個佛教歷史悠久的國家概況:

  一、斯里蘭卡佛教

  斯里蘭卡,古稱「師子國」、「錫蘭」,該國佛教是在印度第三次經典結集后(公元前三世紀),由阿育王派遣其子摩哂陀所傳入,當時的國王天愛帝須為摩哂陀建大寺,并于此寺舉行錫蘭第一次三藏結集,此寺乃成為錫蘭上座部(赤銅牒部)佛教的起源。爾后,摩哂陀的妹妹僧伽蜜多也前來建立比丘尼僧團,使得錫蘭擁有完整的僧伽組織。

  公元前后,佛教分化為兩派:一是大寺派,仍為上座部佛教的根據地;一是無畏山寺派,則以大、小乘兼弘,聲譽逐日提高,而后由之分化出一部為逝多林派,三派之間以無畏山寺派為盛。五世紀時,覺音論師在大寺完成三藏的巴利文翻譯,并完成一部佛教百科全書《清凈道論》,而奠定大寺派的復興與教學基礎。與之同時,《島史》、《大史》也相繼編著問世,是為錫蘭佛教興盛時期。

  十一世紀南印度侏羅人入侵,佛教也遭到嚴重迫害。十二世紀時,波羅羯磨跋怙一世在位,力振佛教,結集上座部三藏,因此確立大寺派為錫蘭佛教的正統(tǒng)傳承。

  十三至十七世紀,錫蘭為葡萄牙、荷蘭等國侵占,佛教再度受挫,直至十八世紀才由泰國長老優(yōu)波離等人復興。目前斯里蘭卡的主要佛教團體有「摩訶菩提學會」、「世界佛教徒友誼會」、「青年佛教會」、「斯里蘭卡佛教聯盟」等,其中前二者致力于國際弘法上的卓越貢獻,使斯里蘭卡成為南傳上座部佛教的代表。

  佛教一直是斯里蘭卡的傳統(tǒng)宗教,早期將佛陀成道處的菩提樹分枝移植于此,并迎請佛牙前來供奉,至今仍是斯里蘭卡人的驕傲。佛教對該國的影響,是遍及整個文化,從語言、文字、教育、政治、建筑到生活,無不關聯。而緬甸、高棉、泰國、老撾的佛教也受其影響,這些國家至今仍然是上座部佛教興盛的地方。

  二、泰國佛教

  泰國,古稱「暹羅」,在十三世紀泰人正式建國以前,佛教已盛行多時,并先后傳入上座部佛教、大乘佛教、蒲甘佛教及錫蘭佛教;素可泰王朝崑羅康恒王在位時期(一二七七-一三一七),因禮請錫蘭大寺派僧侶來泰說法、傳戒,始確定南傳上座部為主要信仰。十九世紀,曼谷王朝的拉瑪四世改革佛教,創(chuàng)法宗派,原有眾多僧眾即稱大宗派,這是今日泰國的兩個主要佛教派別。

  佛教是泰國國教,佛教徒占全國總人口的百分之九十五。國家設有宗教廳,專職宗教事務,以僧皇職權最高,目前全國約有九千余所的佛學院和兩所佛教大學,專門致力于僧伽人才的培育。尤其近年來西方人士學佛者眾多,因此禪坐中心更是四處林立,佛教更加興盛。

  泰國人的一生,可以說都是以寺院為中心,所以佛教寺院是宗教、社交及教育的根源。一般習俗,男子一生至少須經過一次剃度出家,才算擁有完整的人格。

  一九五○年,泰國和錫蘭共同發(fā)起成立國際性的「世界佛教徒友誼會」,一九八八年,南北傳佛教交流融和,于美國佛光山西來寺舉行第十六屆大會;一九九八年,于澳洲佛光山南天寺舉行第二十屆大會。一九九四年,泰國最大道場法身寺與佛光山締結為兄弟寺,更是南北傳佛教融和的最佳表征。

  三、緬甸佛教

  據《島史》記載,阿育王曾派遣須那迦、郁多羅二人至金地傳教,所謂「金地」,是指下緬甸的打端一帶。當時所傳乃上座部佛教,公元十世紀之后,大乘佛教及密教傳入。十一世紀,阿奴律陀王統(tǒng)一全國,在蒲甘成立上座部佛教,當時錫蘭受到南印度侏羅人的攻擊,于是蒲甘王朝便成為南傳佛教的中心,長達二百年之久。十二世紀,僧團分裂為錫蘭宗派和原有的緬甸宗派;十八世紀,緬甸佛教又發(fā)生著衣論爭,形成偏袒派與通肩派的對立;十九世紀,英國勢力入侵,僧院組織成為民族獨立運動的凝聚點;一九四七年獨立后,佛教漸形復興。

  第五次及第六次經典結集都由緬甸佛教徒所發(fā)起,對南傳三藏的結集貢獻很大。

  至今,佛教仍是緬甸人主要的宗教信仰,信徒約占總人口的百分之八十,無論男女老幼,一生中都要多次入寺過短期的出家生活。佛教對緬甸人民而言,不僅是精神上的信仰,也是生活的全部。

  四、高棉佛教

  高棉,古稱「扶南」、「柬埔寨」,早在公元三、四世紀時,已有大乘佛教的傳入。六世紀時,婆羅門教傳入,并一度被定為國教。九世紀,安哥王朝創(chuàng)立,大乘佛教與婆羅門教同時并行,當時建有安哥城及安哥寺等佛教圣跡。十三、四世紀后,緬甸、暹羅等先后傳入錫蘭上座部佛教,終使高棉成為上座部佛教國家。

  一八六三年,高棉淪為法國殖民地,然高棉王室仍舊存在,佛教因受王室護持,亦能傳揚發(fā)展。一九五四年,高棉獨立,原有佛教的僧伽教育機構更形發(fā)展,憲法并規(guī)定佛教為國教,國王是當然的擁護者。全國至少百分之八十五的人口信奉佛教。主要僧團組織有大宗派和法宗派二大教派,另有二大佛教社團:「世界佛教徒友誼會柬埔寨分會」與「居士巴利學會」。

  一九七○年,高棉暴發(fā)內亂,佛教因而受到迫害,但佛法早已深植在高棉人的心中,因此,在國內佛教徒及外國佛教機構的努力重建下,佛教已逐漸復興,而流亡海外的僧侶們更積極弘法,在美國已有五十座以上的道場。

  五、老撾佛教

  老撾,古稱「老撾」,史上記載,在十四世紀法昂王在位時,由高棉傳入上座部佛教。十七世紀蘇里亞旺王朝時,佛教極盛,首都永珍一度成為東南亞佛教中心。十九世紀,老撾成為法國的殖民統(tǒng)治,佛教發(fā)展停滯。

  一九五四年,老撾獨立,佛寺佛像的鑄造、僧伽教育機構的設立,充分顯示佛教的蓬勃發(fā)展。國家設有和泰國一樣的僧王等僧伽組織,憲法并規(guī)定「佛教為國教,國王是最高保護者」、「國王必須是熱心的佛教徒」,佛教在國家支助護持下迅速發(fā)展。唯在一九六○年起,政府又陷入政治和軍事的分裂狀態(tài),內戰(zhàn)連連,佛教的發(fā)展更形艱難。

  雖然國家危亂,佛教依然是老撾人民的生活重心,舉凡婚喪喜慶、衣食住行,甚至受教育,都離不開佛教的范籌。一九九○年,老撾的憲法草案將佛教的菩提樹葉作為國旗的圖案,顯示老撾的佛教已有復興的展望。

  六、尼泊爾佛教

  尼泊爾是佛陀的出生地,公元前三世紀,阿育王巡禮佛跡時,曾小住于此。公元八世紀,尼泊爾佛教即與印度教、民間信仰混合,成為密教形式的大乘佛教。十三世紀,印度受到回教迫害,不少僧侶攜入大量經典,使尼泊爾佛教達于鼎盛。目前,尼泊爾佛教以藏傳佛教為主,盛行紀念佛陀足跡、崇拜金剛杵、鈴等宗教活動,充分展現了密教的色彩。

  七、不丹佛教

  不丹原崇奉西藏佛教的寧瑪派,此因八世紀中葉,印度蓮花生從西藏返印時,途經不丹,駐留宣教之故。十一、二世紀,西藏佛教各派已在不丹十分活躍,尤以竹巴噶舉派最盛。十六世紀時,即由此派的法王組織中央政府,采政教合一政策,行政由在家居士統(tǒng)籌,法王以轉世方式統(tǒng)治不丹,因此竹巴噶舉成為不丹的國教。目前不丹人幾乎全是佛教徒,而「世界佛教徒友誼會」在不丹成立分會之后,許多年輕僧侶開始前往世界各佛教國家參學,帶給不丹佛教更大的發(fā)展空間。

  八、孟加拉佛教

  佛教在孟加拉的歷史悠久,七世紀時,佛教已相當興盛。自七世紀到十二世紀末是孟加拉佛教的黃金時代,阿底峽與戒賢都曾到此國弘教。十三至十九世紀,孟加拉佛教陷入衰頹期,直到摩訶斯他皮爾法師發(fā)起宗教改革,重組僧團,佛教才又慢慢重燃生機。時至今日,佛教雖是弱勢宗教,佛教徒只占全國人口的千分之六,屬于上座部佛教,但全國仍有六百多間佛寺,并有一百五十余所佛學院,在政府的管理下,還設有巴利文和梵文委員會。另外,佛教亦致力推動慈善事業(yè)和社會文化活動,并有廣播和電視的弘法節(jié)目,因此佛教在孟加拉仍具有一股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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