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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樹六論本頌(六)

  龍樹六論本頌(六)

  精研論

  圣龍樹菩薩

  慶喜與經然譯師從梵譯藏

  法尊法師從藏譯漢

  敬禮文殊菩薩綞

  自矜善因明 愛樂起諍競 為除彼慢故 精研我當說

  外曰:諸辯論者,共許有量、所量、疑、所為、喻、宗、支、觀察、決了、諍、言說、破、似因、舍言、似破、墮員。諸說空者,不許量等句義,無所著故。內曰:

  量、所量二雜亂。

  現(xiàn)見量、所量二雜亂,何以故?若有所量乃有量,若有量乃有所量。量因所量而成,所量因量而立;以是量即所量之所量,所量亦為量之量。相待而安立故,量、所量俱通二種,故成雜亂。

  故非由自成。

  若量、所量由自體成者,可名量及所量。然由觀待而有,互相生故,非由自成。復次:

  有、無、俱皆非觀待。

  若謂相待而成者,為有,為無,為俱?有且非待,已有故,如瓶已有,不須更待泥等。無亦非待,無故,豈兔角等亦應待耶!俱亦非待,有二過故。外曰:如無秤等則無所稱,如是若無量則無所量。內曰:

  不爾,應無窮故。

  汝說若無量則無所量,意圖成立其量,然應出其因,若謂以一切義皆由量成者,則諸量亦應復由他量而成,以諸量亦是一切義之所攝故。若謂量不更由量成,則失所說一切義皆由量成之宗。外曰:

  量更無量,以量能成自他故,如燈。

  如現(xiàn)見燈能照自他,如是量能成自他,故無無窮等過。內曰:

  燈與闇若及,若不及,俱不能照。

  燈為及闇而照?為不及而照耶?且燈非及闇而照,不相及故。燈闇定不相及,互相違故。若有燈處即無有闇,云何燈能破闇或照闇耶?若不及亦不能照,如刀不及物則不能割。

  若謂如星損害此亦爾者,不然,喻相違故。

  如天授等值遇兇星,為其所害或為所持。然燈所作損害于闇非有,與星所作損害云何相同?又由星等有體,于諸士夫能有作用;、繩、水、病、蛇、疫等,唯其有體,方能為害。燈都非有,故法喻不同。又遠處燈,于闇處身根等無有損害,光于彼等無故。以是星喻不能成立不及。又若燈雖不及而能照者,則此處燈應能徧照一切山壑幽嚴之闇。然于世間未見此事,亦非所許。

  論說世間,行者如獅子等共許相等為喻。

  世間者,謂凡夫乃至牧童。行者者,謂毗紐、摩酰首羅、大梵、劫毗羅、鵂鹠、廣博、安住、跋伽羅、富、伽伽羅、摩他羅等。若于法有相似心生,彼等許其為喻。彼毗紐等,唯于無光許為黑闇,說無光為闇故,義謂黑闇即無光明。如是諸余論師亦不許闇有體。故說燈能破闇,此義不成。以是燈破闇喻不應正理。喻不成故,所喻之量亦不得成。是故能成自他之量,實不可得。復次:

  燈不能自照,以無闇故。

  燈亦不自照,燈中無闇何所照耶?又燈即是照,與闇相違故無闇。復次:

  顛倒故,闇應自障。

  說燈自照照他,云何知其非理?顛倒故,闇亦應自障。若謂闇自障者,則應無闇。誰許此說?汝許燈自照照他,依汝所許故我作此說,闇若自障,則燈非能照矣。復次:

  量、所量三時不成。

  為量在所量之前?為在后?為量與所量俱時有耶?若謂量在所量之前,何所量故名之為量?所量且非有,是誰之量?復何所量耶?若謂在后,所量已有何用量為?不應未生者為已生者之量,應兔角等皆成量故。未生已生不俱有故。俱亦非理,如牛二角同時而生,說是因果不應正理。外曰:

  若量、所量于三時非有,則破亦非理。

  若許三時無所量等,則汝破量、所量之破,為在所破之前?為后?為同時耶?破于三時不成。無所破故,則汝言說云何可成能破?復如何破?若有破者,則與以三時觀察之量、所量有何差別?應說其理,如是所破、能破三時非有,則破亦不成。內曰:

  若以有破而說量、所量亦應有,不然,先許故。

  汝說以三時觀察若有破則量、所量亦成者,不然,先許故。汝先許量、所量三時不成,后見過失,畏墮員故,說破亦不成,故此說非理。

  若許量、所量三時不成,與許同時辯亦終結。

  天愛!汝若許量、所量三時不成,而說破、所破亦不成者,當汝欲離自過之時,豈非已許量、所量非有?汝說量、所量無故云何有破,則汝先許無量、所量乃破于破。故應于汝先許之時,辯已終結。又說若無所破則無破者,是亦不然。

  于非有上亦能破妄計。

  如水本非深,有妄執(zhí)為深而生恐怖,余知非深者為除彼怖而說此非深。是于非有,令心明了,亦應正理。故雖無所破,亦可敘所破而破之。又若許彼此過失相等,即于許過相等時,其辯論可告終結,以必先許而后說故。外曰:

  有現(xiàn)量等,正通達故。

  現(xiàn)量義可得,能正了知應不應作功德等故。余亦如是。故量、所量是有。內曰:

  縱有現(xiàn)量等,所量亦不成。

  若有現(xiàn)量等,復以何為所量?若瓶是現(xiàn)量,即非瓶,以根境和合為現(xiàn)故。且如眼根有境現(xiàn)前乃名為現(xiàn),復待空、明等緣。故瓶若是現(xiàn)量,復為誰之量?其所量為何?如是由先現(xiàn)見火煙系屬而生比量,其比量智生時復為誰之比量?所比為何?余亦如是。外曰:如于瓶上知瓶之覺是量,瓶是所量。內曰:

  即是緣故,非知非所知。

  若謂根境和合有覺生者,瓶即覺緣,故覺非量,瓶非所量。覺非量,說是所量故。

  又汝說覺是所量故。如云:『我、身、根、境、覺、意、起作、過失、后有、果、苦、解脫等皆是所量!还识惴怯。外曰:若說量即是所量,是事可疑。由有疑故,量、所量二皆成。又疑句義是有,若于不實則無疑故。內曰:

  于可得、不可得中俱無有疑,即有無故。

  為于已見義疑?為于未見?為于正見義疑耶?于已見義則不應疑,于未見義亦不應疑,第三正見義亦非有,故無疑。外曰:

  疑應有,不觀待差別故。

  遠望未知為人為杌,遂生疑念:人耶?杌耶?若時見有鳥巢或見鹿等摩觸其身,見差別已即知是杌,疑念即息;蛞姄u首、掉臂等差別,則知是人。此等由觀待差別乃知,余則生疑,故疑應有。內曰:

  前已破故,觀待差別非有。

  是有是無俱無有疑,前已破故,如見有鳥巢等相,即知是杌,此則非疑,以實知故。如是若見搖首等相,即知是人,此則非疑,以正知故。若俱無正知之相,即是不知,亦非是疑。不定、不解、不取、不知、不見,悉無別體,皆是不知異名,違正知故。此即是說:由觀待差別,即生正見。未見差別即是不知,若見搖首、掉臂等即非是疑,若無差別即是不知。簡言之,有差別即知,無差別則不知,由無第三差別無差別同時,故疑非有。外曰:于所為義未生定解,即于彼義有疑。內曰:

  所為義非有,即有,無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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