緣起論是什么?佛教緣起的基本內涵

緣起論是什么?佛教緣起的基本內涵

緣起論是什么?

  佛教的創(chuàng)始者佛陀,是無上智慧的徹悟者,是無量福德的圓滿者,是最高人格的究竟者。所以稱為“無上正等正覺”的佛陀,譯為華語,就是智慧的人、覺悟的人。“釋迦牟尼”是后人對他的敬仰與尊稱,意為出生于釋迦族的圣人。

  釋迦牟尼創(chuàng)立的佛教,與世界其它宗教的最大不同點,在于“無神”的教義。印度教崇奉大梵,猶太教信奉耶和華,基督教崇奉上帝,伊斯蘭教崇奉真主,在佛教的教義中,你找不到創(chuàng)世主、造物主、救世主,找不到最高的命運主宰者,找不到產生宇宙、產生人類、產生世間萬事萬物的“第一因”。唯獨佛教,在所有宗教中別樹一幟,不信神的權威,不信神的主宰,而是主張緣起論。

  宇宙的產生,由緣而起,人類的一切天災人禍、興衰存亡、勝敗得失,莫不由緣而起,由緣而生。難怪西方學者在研究了佛教教義之后要驚呼:佛教乃世界唯一的無神論宗教了。我國著名佛教學者方立天教授曾深刻地指出:“佛教是世界三大宗教中歷史最為久遠的一支,由于印度和中國兩大國家佛教學者的長期學術積累,其著作的宏富,內涵的豐厚,哲學的深邃,實為世界各宗教之冠。”(方立天《佛教哲學與世界倫理構想》)

  緣起論是佛教哲學的基本理念,是佛教對宇宙存在、生命本源和世界萬事萬物生滅變化的根本看法。在佛教中被稱為“成佛之母”的般若思想的理論基礎正是佛教所獨有的“緣起論”。傅偉勲教授在《關于緣起思想形成與發(fā)展的詮釋學考察》一文中指出:“一大半佛教學者至少同意:三法印、四諦說與緣起論,構成佛法最根本的實質內容,尤其緣起論,可以說是貫穿了佛陀說法直至今日佛教的核心思想。“緣起論”在佛法佔據(jù)的份量可以說是最為重大,特就佛教教義的歷史發(fā)展言,沒有一項言詮出來的佛法能像緣起論那樣,始終具有舉足輕重的主導力量與地位。如說佛法始于緣起,終于緣起,也不算是夸張之辭。”對于緣起論在全部佛教思想義理中的地位,已不需要再作過多的徵引了。

緣起的基本內涵

  宇宙,是怎么產生的?人類,是怎么產生的?世間的一切——不管是物質的精神的一切現(xiàn)象,一切存在,萬事萬物,是怎么產生的?佛教回答說:緣起——由緣而起,由緣而生。緣是什么?緣就是條件和條件之間的相互關系。主觀的條件,就是“因”,客觀的條件,就是“緣”。所以,緣實際上又包括“因”與“緣”。因是內緣,即任何事物、任何現(xiàn)象的內部規(guī)律。緣是外緣,即任何事物、任何現(xiàn)象的外部條件。比如種子,種下去,種子是因(內緣),土壤、水份、陽光、生長的空間,是緣(外緣、條件),有了這內緣、外緣兩個方面的條件,種子才能生根、發(fā)芽、抽枝、生長。所以,佛教的緣起論,包括了內緣起與外緣起。

  人,作為認識的主體,我們認識客觀世界,事實上都離不開人的自身的作用和感覺。這就有了兩類不同的因緣關系:一是客觀的、物質的。例如,琴,要有木、有柱、有弦。簫,要有竹。鼓,要有皮、有鼓身。畫壁畫,要有墻、有彩色、有筆。這些都是客觀的、外在的、物質的。二是主觀的,精神的。琴聲、簫聲、鼓聲,要有聽者、要有能聽的耳朵、有耳的功能和耳識。對于壁畫、形象,要有視者,要有能視的目,有視的功能和眼識,還要有光(白天,日光:黑夜,燈光),有不被遮擋的視覺空間。若視、若聽,都必須有上述主、客兩個方面的結合。

  上述兩個方面的諸緣的存在,就是條件;兩個方面的結合,就是關系。而這兩者,既不是并列的,也不是等同的。相互之間,不存在誰主誰次,誰是第一性,誰是第二性的,而是它們之間的結合。這就是“因緣會合”,內緣(因)與外緣(緣)會合而成,這是缺一不可的關系。沒有竹,不能成其為簫。沒有吹奏者,不能發(fā)出簫的聲音。沒有聽的人,也無從表現(xiàn)為簫音之美之悲切。

  因此,作為簫音的產生或簫音這一現(xiàn)象的存在,不是某一個單一因素決定的,也就是沒有一個獨立存在的“我”的主體,沒有其“造作者”,沒有其“主宰者”,沒有“第一因”。因為某一單一因素,都不含有簫音的成份,都不能表現(xiàn)為簫音。只有“因緣相聚”,“眾緣和合”,才能產生簫音,才能有簫音現(xiàn)象,才能有簫音的存在。

  那么,從佛教般若學的思想來看,這簫音的現(xiàn)象,既不來,也不去,既不生,也不滅,因為它根本“無自性”,即沒有自己的規(guī)定性,沒有自己獨立的運動,也沒有自己單獨的存在。從無規(guī)定性來說,就叫“無自性”;從沒有自己獨立存在的生滅運動來說,就叫“無生”。除了因緣相聚、眾緣和合,就不可能有任何事物的產生,就不可能有任何現(xiàn)象的存在,這就是佛家的緣起論。

  可見,佛教根本思想的緣起論,是尊重客觀事物的,是主張任何事物的產生,都是由普遍聯(lián)繫和多重因素相統(tǒng)一的結果。(這不是馬克思所說,事物都是普遍聯(lián)繫的,都不是孤立的存在的同一個意思嗎?而佛陀早在2500多年前就這么告訴我們了)。

  緣起論告訴我們:事物既不是孤立的獨自的存在(無獨存性),又沒有誰是“造作者”、“自作者”(無自性、無主宰),所以佛教不承認有什么“造物主”、“創(chuàng)世主”、“救世主”,當然也不承認有什么禍福命運的主宰。既然事物不會孤立存在,也不會獨自運動,那么,世界上就不存在不受因果聯(lián)繫和條件制約的永恒不變的實體(無恒常性、無恒久性)。

  指出事物不能單獨存在,不能獨自存在(即無自性、無獨存性),指出事物總是相互聯(lián)繫、相互作用、互為依存的,所以佛說:“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此無故彼無,此滅故彼滅。”龍樹菩薩也說“未曾有一法,不從因緣生。”一切法(即一切事物)皆由因緣和合而生,因緣離散即滅。大至宇宙星辰、山河大地,小至細胞、分子原子,無不是緣生緣滅,緣起緣散。

文章轉自微信公眾號:大覺歸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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