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就是鬧狐仙的兇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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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水問題

  命相是解釋正報的,風水是解釋依報的。風水是觀察陽宅(活人的居住)和陰宅(埋葬死人的地方)吉兇禍福。佛法認為依報隨正報轉。正報有福,依報必然會好;正報無福,依報必定壞。所以,風水家常說:“吉人居吉地。”和“求陰地不如求心地。”這“吉人”、“心地”就是指的“正報”。說明依報隨正報轉。正報是主要的,依報是次要的。舉例說明:

  例一:宋朝范仲淹,年青時貧窮,后來做了官。他很孝順,請風水家看母親的墓地,風水家說他母親的墳是“絕地”,他家會斷絕后嗣,勸他遷移。他說既然是絕地,也不應別人去受;如果我該絕后,遷墳有什么用?結果沒有遷墳。另外,當時蘇州有座著名風水寶地——南園,范仲淹正在做宰相,又是蘇州本地人,于是許多人勸他把南園買下來做公館,以利后代出人才、做大官。范仲淹說,一家人發(fā)富貴范圍太小,于是他買下南園辦了“蘇州書院”,培養(yǎng)出不少人才。他死后,兒子范純仁依然又做了宰相,而且世世代代人才輩出。80年代《人民日報》海外版登載,僑居世界各地的范氏子孫一百余人在臺北集會,紀念范文正公誕辰一千年。印光大師說,范氏家族興盛將近千年,是“積善之家,必有余慶”的最好證明。也說明與風水無關,因為風水是有形的,滄海桑田,風水怎能保持不變呢?因果就不同,縱經百千劫仍起作用。佛經說:“假使百千劫,所作業(yè)不亡,因緣會遇時,果報還自受。”這首偈語說明,即使經過百千劫之久,所造的業(yè)因也不會亡失,一旦因緣結合,自種的因還是自食其果。

  例二:30年代,四川軍閥把儀隴縣朱德家的發(fā)墳挖掉。文化革命時,紅衛(wèi)兵把奉化蔣經國家的發(fā)墳挖掉,但對他們都沒有影響。這也說明正報的福澤還未享完;依報是次要的,并無大影響。

  四川軍閥李某某,30年代駐防新津縣。據說宋美齡的祖先宋灝,清末任新津知縣,他夫人死后安葬在此,風水家說這座墳是“男作公侯女作妃”的大發(fā)墳。李某某聽說這座墳有如此好的風水,把墳挖開,想據為己有。后來蔣介石的勢力進川,他只好將這座墳重新修復。但宋氏家族并未因此受到什么影響,也說明正報的福澤未盡。

  例三:我家在成都市的住宅,是一所鬧狐仙的兇宅。我祖父在清末經人介紹買下江蘇某人自建的住宅,后來才知道這住宅常鬧狐仙,很不安寧,接連不斷出災異,有人上吊自殺等。住宅花園內有座古典建筑風格的“大仙樓”,有窗戶但無樓梯,四周樹木茂密,顯得很陰森。但我家從清末一直住至1950年出賣住宅,均未出現什么怪異的事。

  一次,我母親在夢中忽見“大仙樓”的樓窗打開,一位古裝婦女飛身下來。她心里明白這就是狐仙,非?謶郑s緊持念觀世音菩薩名號。這時聽見有人敲門,心里更緊張。再一看,那位古裝婦女已站在室內自己面前,態(tài)度非常友好地說:“我們是鄰居,相處多年,你家福德很厚,我們都沾光。不過我們要分手了,特別來辭行。”說完,不見。此事父母親常用來教育我們,讓我們懂得“作善降祥”和“依報隨正報轉”,是真實可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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