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是主張焚燒紙庫錫箔的嗎

  不,佛教中沒有這一項迷信的規(guī)定。

  中國人用紙錢焚燒的習(xí)俗,是自漢朝以后開始,比如唐朝的太常博士王嶼說:‘漢以來,喪葬瘞錢,后世以紙寓錢為鬼事。’這是說從漢朝開始,人死之后,喪葬之時,要用錢幣與死人同葬。因為中國自古以來,都以為人死之后便是鬼,所以說文解字也說‘人所歸為鬼\’,人死既為鬼,擬想鬼的世界也同人間一樣,只是陰陽兩界不同而已,故以為鬼也需要生活,也需要用錢,所以就用錢幣殉葬。后來有人覺得用真的錢幣太可惜了,便用紙來剪成錢的形狀,以火燒了給鬼用。到近代,由于紙幣的流通,‘冥國銀行\(zhòng)’的冥幣,也大量發(fā)行了!(注)

  這種低級的迷信,幾乎是各原始民族宗教的共同信仰,以物器、錢財、珠寶、布帛,乃至還有用人及畜生來殉葬的。

  至于用火焚燒,可能與拜火教有關(guān),相信火神能將所燒的東西傳達給鬼神。印度教梨俱吠陀中的阿耆尼(火神),就有如此的功能。

  中國民間,用紙錢、用錫箔,當做錢幣、當做金銀,又有用紙糊篾扎的家俱雜物房屋乃至現(xiàn)代的汽車飛機輪船等等,以為焚燒之后,就被鬼去受用了。

  事實上,佛教不以為人死之后即是鬼,做鬼僅有六分之一的可能。佛教更不相信經(jīng)過焚燒之后的紙庫錫箔能夠供鬼受用。佛教只相信死人的親屬可以用布施、供佛、齋僧的功德,回向亡靈、超度亡靈。其他的一切,都是毫無用途的迷信。佛教不唯不主張以物品殉葬,佛教更主張人死之后,不可用貴重的棺木、不可穿高價的衣服、不可動用過多的人力與物力;應(yīng)該換上日常所穿的干凈舊衣服,將好的新的衣物全部布施給貧苦人家,如果有錢,應(yīng)該多做布施貧窮及供奉三寶的功德。唯有如此,亡靈才能得到真正的益處。否則把好好的東西埋了燒了,那是最愚癡的行為,更不是一個正信佛教徒的作為。

  可惜的是,今日的許多僧尼,并不懂得這一層道理,甚至從大陸到了臺灣的佛教徒,還發(fā)明了另一種叫做往生錢的紙錢,在一小張的黃紙上,用紅浮水印上梵文字母的往生咒,就當做鬼用的錢了。其實誦咒的功效,與燒紙的作用,根本是兩回事。如果根據(jù)佛經(jīng)來說,印好的經(jīng)是燒不得的,燒了是有罪的。

  再有,現(xiàn)時的僧尼們?yōu)槿思艺b經(jīng)、拜懺、放口乃至打水陸,都要寫文疏,宣讀之后,即予焚化,這是學(xué)了符錄派的道教向其所崇奉的神只們奏疏及化符驅(qū)鬼等的迷信,于佛教教理毫無根據(jù)。佛教一切都主張虔誠心的感應(yīng),如果心力到了,不用焚疏,必然有用,否則的話,縱然焚化了千百張的字紙,又有什么用處?

  注:參閱佛祖統(tǒng)紀卷三十三法門光顯志‘寓錢\’條(大正藏四十九冊三二三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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