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丘尼傳》概述

  《比丘尼傳》概述

  圣瑞
  閩南佛學(xué)

  一、寶唱的行履

  寶唱,俗姓岑,吳郡人(今江蘇蘇州)。生於劉宗泰始元年(465)前後,年十八,投僧佑律師出家,佑江表僧望多所,制述……唱即始陶津,經(jīng)律咨稟,承風(fēng)建德,有聲宗祠,住莊嚴寺,博采群言,酌其精理。①僧佑在莊嚴寺遍學(xué)經(jīng)律,同時又從顧道曠等人研究。經(jīng)史莊易,略通大義。②天監(jiān)四年(505)被敕為新安寺主,先後幫助僧文編撰《眾經(jīng)要鈔》,協(xié)助智藏等人編寫《義林》;輿僧朗合作撰《大般涅槃經(jīng)注》;又同蕭綱編寫《法寶聯(lián)璧》等。自己執(zhí)筆撰《續(xù)*輪論》七十多卷、《法集》一百三十卷。天監(jiān)十一年(512)參與僧伽婆羅譯場筆受《阿育王經(jīng)》、《解脫道論》等十一部經(jīng)。天監(jiān)十三年(514)開始自撰《名僧傳》三十一卷。十五年(516),華林園佛殿是梁武帝用來收集佛經(jīng)的地方,曾命僧紹編撰《華林佛殿經(jīng)目》。書成,梁武帝不滿意又敕命寶唱重撰。寶唱以此經(jīng)綠為基礎(chǔ),住述合離,甚有科據(jù),編為四卷。同時,寶唱又撰《經(jīng)律輿相》五十五卷,《比丘尼傳》四卷(據(jù)《開元釋教錄》卷六)。此外又撰有《眾經(jīng)飯供圣僧法》等五種十七卷及《出要律儀》二十卷,然而均已佚失,《比丘尼傳》,《經(jīng)律異相》尚存。

  二、《比丘尼傳》的內(nèi)容結(jié)構(gòu)

  《比丘尼傳》有序說佛法傳來後,最早的比丘尼是兩晉之際的凈檢,此後比丘尼增多,有的以苦節(jié),禪觀著稱,有的隱逸、學(xué)問廣博而聞名於世。為了將她們的事跡記載下來。而年代推移,清規(guī)稍遠,英風(fēng)將范於千載,志業(yè)未集乎方冊,每懷慨嘆,其歲久也。始乃博采碑頌,廣搜記集,或訊之傳聞,或方之故老,詮序始終為之立傳。⑧起止年為357—361年,到梁武帝天監(jiān)年間(502—519),共一百五六十年。全書收有六十五人的正傳,而附見於,傳中的比丘尼五十二人(不含外來者)。比丘四十七人。卷一收柬晉十三人,卷二收劉宋二十三人,卷三收南齊十五人,卷四收梁十四人。
  《比丘尼傳》分科不太詳細,綜觀全傳。一些比丘尼的類型也清晰可辨,如可例入:
  (1)法師篇:有道馨。道儀善《小品》,道儀、凈曜能講《維摩》,智勝、凈行、妙擰、惠暉精通《涅槃》,妙樟講《法華》、《十地》,凈行學(xué)《成實》、《毗曇》、《華嚴》,惠暉講解佛性.又如凈檢。慧果,僧果、僧敬始受尼戒,道儀研究律藏,凈秀、法宣等人學(xué)習(xí)《十誦律》。
  (2)彈師篇:如光靜、僧果、靜稱、法辯、僧蓋、法全、慧緒、凈秀、曇暉、僧述等均可列入彈師之類.
  (3)神異篇:凈檢、道容、靜稱、馮尼等有神真之力。
  (4)經(jīng)師篇:如智賢、道儀、慧玉、道壽、玄藻、普照、僧念、惠暉誦持《法華》;塾裾b《楞嚴》,慧本誦《大品》,僧端、馮尼誦《涅槃》,道貴誦《勝曼》及《無量壽經(jīng)》。
  (5)寫經(jīng)造像:如慧瓊、安令首、慧睿、僧猛、凈秀、惠暉建寺安僧。而道瑗、慧木、智勝、僧述。法宣又以造像寫經(jīng)為主。

  三、《比丘尼傳》的史料價值

  (1)記載了中國早期尼僧受戒。出家和修行情況:凈檢是中國內(nèi)地最早的尼僧,她在西晉末年輿二十四位婦女從西域僧智山受十戒出家,住洛陽竹林寺。此後又從日支傳人《僧祗尼羯摩》及戒本,外國沙門曇摩竭多在洛陽立戒壇,凈檢等四人又從他受具足戒(見卷一《凈檢傳》).此為漠地尼僧團建立之始。元嘉十一年(434)割賓的僧伽拔摩於南林寺立戒壇,并請獅子國鐵薩羅等十一位尼僧為師,向僧果、寶賢、僧敬。德樂等三百余位比丘尼授戒(見卷二。三僧果、寶賢等人傳記),這是中國比丘尼二部僧受戒之始。④
  (2)比丘尼輿上層社會的關(guān)系:《比丘尼傳》所收錄的尼僧,大多數(shù)是南朝的首都和各大城市為帝王貴族所供養(yǎng),她們出身門第較高,出家後出入宮庭,為皇室人員所敬禮。因此也有尼僧干預(yù)政事的現(xiàn)象。如卷一記載,支妙音在晉孝武帝時得到司馬道子的寵信。常與晉孝武帝談?wù)撐恼,珠璣不斷,後成為簡靜寺主。富傾都邑,貴賤宗事。⑤桓玄通過她示意皇帝任命殷仲堪任荊州刺史。宋·法凈參剿乙熙先的政變事件,也見於本書記載。此五公貴族與尼僧交往的記載也很多。
  (3)反映了南朝尼僧僧官制度:南朝的尼僧僧官制度可溯源於束晉,如太元十年,尼支妙音被任命為筒靜寺主,成為一名有權(quán)有勢的基層僧官。劉宋時期,擔(dān)任尼寺寺主而著名僧史者,有青州景福寺主尼慧果,廣陵南安寺主尼慧瓊,京城寶賢寺主尼寶賢,永安寺主尼僧端,南晉陵主尼令玉⑥;在此基礎(chǔ)上。又於泰始二年(466)在京師設(shè)置尼僧僧局,敕任尼寶賢為都邑僧正,尼法凈為京邑都維那,全權(quán)監(jiān)管京城一帶的尼僧事務(wù)。
  從記載來看,這些尼僧僧官都有較高的行政能力,處理僧務(wù)的效率一點不遜色於男性僧官。如尼慧果綱紀景福寺,克已奉公。“贖遣之物,悉以人僧,眾業(yè)興隆,大小悅服”尼僧端治理永安寺。綱紀從務(wù),均愛等接,大小悅服,久而彌敬”。尼寶賢和法凈的政績也很突出,她們在任上遇到尼僧紛紛二次受戒的問題,經(jīng)她們果斷的處理也得到解決。尼僧僧官是中國佛教史上的一個創(chuàng)舉,值得稱道。
  (4)從側(cè)面反映了東晉南朝的佛教興盛情況:《比丘尼傳》所載的尼僧,多在南朝的首都和附近地區(qū),其中三十七人住在首都建康;十三人散住在距離建康的各大城市,五人住在洛陽,三人住在江陵,還有一些分住在邊遠地區(qū)。《比丘尼傳》主要以南朝的首都和各大城市為帝王貴族所供養(yǎng)的比丘尼為主。而本書的起止時間。正是中國佛教的逐漸成熟時期。西域高僧束下,漢地名僧輩出,義學(xué)爭鳴,文化繁榮,《比丘尼傳》反映了此時的佛教興盛情況。

  注釋:

 、佗谝姟独m(xù)高僧傳》卷一《寶唱傳》。
 、邸洞笳亍肺迨鞵934
 、堋队余l(xiāng)卷十《後出雜心序》
 、荨洞笳亍肺迨鞵936
 、蕖侗惹鹉醾鳌肪矶、卷四本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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