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自私的欲望為奉獻的愿望

  佛教的觀念認為,人生除了生、老、病、死四大基本苦惱之外,還有一種苦叫做“求不得苦”,也就是欲求無法滿足時所產(chǎn)生的痛苦

  人類都有追求溫飽、安全、自尊、自由的本能,而這種本能來自于人性的需要,當這些需要受到嚴重挫折時,人們往往會有求死的傾向。有些人會因為所求不得而尋死,通常這種人無論追求任何東西,都非常熱切、渴望,所以拚了老命去爭取,當所求不得、欲求滿足不了時,就連生命都不要了。例如,有些人殉情、為情自殺,也有些人因為考不上第一志愿、進不了某一所大學(xué)而覺得萬念俱灰、顏面盡失,就此了結(jié)自己的生命。

  不過,像這樣為了求不到愛情、名利或地位而自殺的人,畢竟還是少數(shù)極端的例子,一般人還不至于如此。可是,如果自己的欲望不能滿足,或是得不到自己想追求的東西時,大部分的人還是會受到非常大的沖擊和挫折,甚至一輩子都受到影響,而變得非常消極,認為自己是個失敗者,這輩子已與成功絕緣。因此無論在任何場合,都無法與人競爭,再也提不起繼續(xù)奮斗的信心。由此看來,求而不得是非常難以忍受的事。如果自己得不到,而他人〈尤其是自己的競爭者、仇敵〉卻得到了,那就更難堪、更難以忍受了。

  為了化解求而不得所帶來的痛苦,佛教教導(dǎo)我們要少欲知足、清心寡欲,才不會受到本能及欲望的干擾,而走上毀滅之路。所謂“少欲”,就是指對基本生活所需之外的東西,不做非分之想。如果基本的生活所需已經(jīng)齊備了,就滿足于現(xiàn)狀,不再做過分的貪求,就是“知足”。

  例如,我們本來只要有一棟房子就夠住了,但是有些人為了炫耀財富,就買了好幾棟房子來表現(xiàn)自己非常有錢。而保暖的衣服,只要有兩三套以備換洗就夠穿了,但是有些人卻擁有幾十套,甚至一整個衣帽間,從上到下都塞滿了衣服,這都是因為不懂得知足。

  像這樣為了滿足一己私欲的貪求,而過分追求個人的享受,就叫做“欲望”。欲望是自私的,會為我們帶來煩惱,甚至帶來殺身之禍?墒,如果是為眾人的利益而努力、為了眾人的福利而奉獻,就不叫做“欲”,而稱為“愿”。愿心是為眾人而發(fā)的,是清凈的,不會帶來煩惱的。例如,發(fā)愿透過自己的努力奉獻,使眾人得到快樂、幸福和便利,就是清凈的愿心。

  因此,少欲知足并不是什么事都不做、不努力、不爭取,也不是失去任何希望。否則,便會誤以為行菩薩道成佛也是一種欲望,于是就不行菩薩道、也不想成佛了。這種觀念并不合乎佛法的精神,行菩薩道與成佛并不是“欲”,而是“愿”,而且是許下了很大的悲愿。

  所謂“知足者常樂,少欲者離苦”,我們不但自己要做到少欲知足,以避免“求不得”所帶來的痛苦,還要進一步為眾人設(shè)想,把自己的努力奉獻給眾人、為眾人服務(wù),使眾人都能夠遠離痛苦,得到真正的快樂。

  本文摘自法鼓文化出版“真正的快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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