勸全國佛教青年組護國團

  勸全國佛教青年組護國團

  ──二十二年五月作──

  這里頭所謂的“佛教青年”,讀者先勿要誤會為專指僧尼以言。固然、以大悲心秉持佛法而救人救眾生的大乘僧尼,確為護國的佛教青年主干;但我們的佛教青年,是遍在農(nóng)、工、商、學、軍、警、政、法各界中的。凡信奉佛教為修己淑群標準的英勇人眾,都是這里頭所謂的佛教青年,所以、“青年”乃“英勇”的標準幟,亦不論年齡的少長。

  愛護國家,為佛教青年的本務之一,在此又何用特別提出“護國”二個字來呢?

  但佛教所謂的“國”,通于“世界的國”及“國家的國”,前者的護國同于護世,而后者的護國乃同于近人所謂之救國。佛經(jīng)上沒有說到愛國救國的名字,唯“護國”一名則許多經(jīng)典上皆有,而且還專說有護國般若經(jīng),所以今采取之。至于國之須救護是因于有國難,國難的發(fā)生,根本是因于國內在位在野人眾的失道悖德之所致,所以護國經(jīng)講的根本護國法,亦在于明道修德。然亦有緣于國外其他各國的惡趨勢所波及,或其他一二國的強暴力所妄施而構成國難的。今中國的國難已嚴重到極點了!所以佛教青年應站向一般愛國救國民眾的最前線,認清了國難發(fā)生的因緣所在,負擔起護國的責任。

  中國的國難,由近代列強的立國精神而來,縱使把中國也造成近代的強國,可以強立不敗于近代的國家之林;但而沒有從根本上改善近代列強的立國精神,終處在左沖右突的不安穩(wěn)趨勢,而與現(xiàn)代的列強各國同陷入國際的國難中。由護國即護世的意義說來,更應討論到國際的護國方法。這、在余從世界危機說到佛法救濟的演講中曾說:

  自消極方面說:就是以不害他為過渡,這是佛法中的小乘行為。以這種絕對的不害他的精神,用在政治方面,就以自治自衛(wèi)等政治的方針,對于自己的國家里所有的軍備和外交等,在不害他的范圍以內,以謀自衛(wèi)自立。因為現(xiàn)代的列強,皆是以損他益己為政治的方針,所以常常因為利益上的沖突,便以刀兵相向。在這種情形之下,不有自衛(wèi)自治的力量,不足以生存;不有不害他的標準,也就卷入相爭相奪的漩渦里。持定這種態(tài)度以自立,等到列強相爭相害,乃至于疲乏厭棄的時候,恐怕還要尊重這以不害他而自衛(wèi)的國家為先進者呢!在經(jīng)濟上是以自生自給為原則;因為、現(xiàn)在各國的工商經(jīng)濟等,其重心完全傾向在外,所以任何一國有了變動,其余的便都受了影響。如果以自產(chǎn)自給為原則,于自給之外,所余的可以自備災難時的救濟,更可以幫助其他的國家,如此則雖有一國發(fā)生困難,也毫不足以影響他國,而一國的富裕,更可隨力的幫助他國。然而這兩種原則,不過是過渡時代的救濟方法,究竟的方法,仍然是以積極的利他的‘大乘行為’為正確為澈底。不過、在這完全以害他為手段而圖自利的情形之下,不得不先以不害他的方法為過渡。所謂利他的究竟行者,如大禹的治水,不是以鄰為壑的,是為救濟所有的被災害的人民的。但是所有的人民不再受洪水的侵害,而大禹的個人,也就得到了尊榮幸福的生活。所以現(xiàn)代以滅他人的國家來充實自己的實力者,實在不明宇宙人生的緣起大法,也就是違反了因果的定律和自他的關系,以致愈求和平而和平愈不可期,愈求幸福而幸福愈不能得,所以必定要依無自性而眾緣成的真理去作,必定要將所有的政治、經(jīng)濟,皆以全世界人類的利益為前提,而自身自國乃至于自種族的利益,也就建立在人類的全體幸福中,那么世界上得不到光明,還有誰能相信!根據(jù)上面的理論,我們處在中國國家和現(xiàn)今時代的佛教青年,當立即負起護‘國家的國’和‘世界的國’的護國責任!持此護國宗旨,把全中國所有的佛教青年團結起來,即刻有佛教青年護國團的成立!

  護國的工作,固然在國民各于其所處的地位所操的職業(yè)上,各盡其適宜的勞力;但從軍終是護國工作中最重要的工作,不惟建設現(xiàn)代國家必須有現(xiàn)代軍事,就專為自衛(wèi)而抵抗強暴的外寇侵壓,現(xiàn)今中國有志護國的佛教青年,亦應有從軍的需要!何況我們所謂的佛教青年,原是遍在軍、政、商、學、農(nóng)、工各界的!除開決志專守佛教的僧伽戒律以為住持佛教的學僧、職僧、德僧以外,所有已從軍當從軍的佛教青年的從軍意義,于此更有一論的需要。

  護國的佛教青年,首先要認明國軍與土匪的區(qū)別;尤其要知道執(zhí)干戈以戰(zhàn)爭的,不為國軍,即為土匪,其間更無第三者的中立余地。我們佛教青年必需要為國軍勿為土匪!這是第一先決的條件。怎樣叫做國軍呢?在中央政府全國最高軍事機關的統(tǒng)一指揮下,只知為對外而用,為護衛(wèi)國家而犧牲一切,絕不存絲毫占威權圖名利的念頭:如稍有先用兵力據(jù)地盤然后可以為所欲為的思想,立刻便成了土匪了。不論他為所欲為的事是良是不良,他已是欲破壞國家的統(tǒng)一,而使某一塊土地陷為匪占的形況了。國家的教育、司法,以至財政等等,縱可不統(tǒng)一,然未有陸?哲娕c外交不統(tǒng)一可以算為一個國家的。可憐中國的陸軍雖占各國第一多位,而用國軍與土匪的區(qū)別標準看起來,最少十分之七八尚在土匪半土匪間。所以、嚴格稱得起國軍的、可于中央統(tǒng)率下對外犧牲一切而護衛(wèi)國家的,實在是很少的。所以、我們要知道中國的兵隊,若犧牲一切而全力以對外,已足為抵抗強暴之用;但須肅清土匪、半土匪的思想行動,改變?yōu)榧冋膰姴趴!由此、已從軍的佛教青年,應立刻從自身并請求全國的軍隊,速速拋棄二十年來土匪的思想行動,速速改變成純正國軍。至于未從軍而欲從軍的,尤應抱純粹為國犧牲的宗旨,而肅清欲仗兵權以達到任何政治經(jīng)濟等等的觀念──因為這正是二十年來內戰(zhàn)不息的亂源──,庶不致增加新土匪,而可以成為純正的國軍。現(xiàn)今全國中數(shù)十萬的寺僧,除決志可為學僧、職僧、德僧的和老幼病廢的以外,其余壯健的僧眾,既不能為純正的住持佛教僧寶,與其混在僧伽內污損佛門,倒不如全數(shù)去為國犧牲!從軍抗暴,這實在是于教于國兩俱有益的。至于能為學僧、職僧、德僧之住持佛教僧寶的,那是自當專就其弘法利人的本務,以宣教拯傷等工作,致其護國的勞力。又現(xiàn)在中國的陸軍己不必再添了,而海軍又非急切所能練成,充實沿海沿江一帶的炮臺,并籌購飛機以編練空軍,實為當務之急。希望佛教青年護國團,能夠在中央整個的空軍抗暴計劃下,作經(jīng)濟人才的援助,以專為抗暴衛(wèi)國效勞,這是佛教青年護國團關于軍事方面的護國工作。其他各按其職位各盡其力量的護國行動,在這里也不必細說了。所有團員的約章,茲訂如左:

  一定名 佛教青年護國團。

  二宗旨 根據(jù)佛教護國原理,團結全國佛教青年,實行護國的工作。

  三組織 首由發(fā)起人七人設本部于上海,由七人每人介紹六人化生出七個七人團,再由四十九人介紹六人化生出四十九個七人團,

  如此轉展推廣以至于百千萬億個七人團。而七人團的理式如下:

  東南

  上中下每處有七個七人團時,即得設立支部。

  西北

  四誓約 誓約為團員入團時必須宣誓遵行之規(guī)約,條舉如左:

  一、崇儉:關于衣、食、住、行,一切日常生活的消費,務較未入團前減省而不得加增。

  以專用國貨為主,絕對不用暴貨,非不得已時亦不購用一切外貨。

  以蔬食、布衣、舊居、步行、為主。嚴禁特殺的肉食及奢侈的衣食住行浪費。

  戒除煙、酒、博、戲、征逐、歌舞等一切耗財廢時的無益嗜好。

  每天隨力貯蓄護國捐銅元一枚至大洋若干元。每月匯繳團部,以充捐助空軍及舉辦救護隊、治療隊、慰禱隊、宣傳隊、輸送隊、掩埋隊,與收容難民、教養(yǎng)災童、建設農(nóng)工、振興生產(chǎn)等經(jīng)費。

  二、尚勤:除從軍及充救護隊等去前線外,其在后方者當各勤其職務,必較未入團前能增進工作而不減退。

  凡從軍及充救護隊等前線工作者,必較其他非佛教青年的同事,加倍勤力。

  戒除各種無益游蕩嬉戲及懶惰放逸之惡習。

  振作身心以從事各種林、礦、農(nóng)、工、商、學等生產(chǎn)建設之事業(yè)。

  除各勤其本職外,并努力參加各種護國及弘教利群之佛事。

  三、立誠:團員入團時,應宣誓從入團之日起,誓必心口一致,言行一致,以立團員國民間之誠信。

  團員必開誠布公,遵行誓約,互相規(guī)勸以促進精神上之團結。

  團員間彼此不得譏毀挑唆,及為爭奪權利而至生分裂。

  平日言行應以言必信、行必果為軌范。

  戒除違反護國、弘教、利群與其他一切無益無義之文字言說。

  四、為公:凡百所為,務必皆以護國及弘教利群為前提。

  不得為私利而破壞公益,遇必要時須能犧牲私利而奉行公益,以養(yǎng)成急公好義之風。

  如向來所操職業(yè),有關助暴而違反護國宗旨者,應立即棄而改操其他有利護國之職業(yè)。

  如向來所藉以營生之職務,系違背佛理、損害人生者,應設法改良,以求有益為法為眾。

  戒除分利社會之因素,而勉為社會生利份子,促進國民以至世界人類之繁榮幸福。

  五附則 本約章于本部成立時即宣布發(fā)生效力,俟有支部成立四十九處以上時,得再開代表大會提議修改。(見?木砦迤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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