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錢勞軍與布施

  出錢勞軍與布施

  ──三十年二月十五日在重慶中央電臺廣播──

  大乘菩薩行,無論為兼利的大度,或利他的四攝,莫不首在布施。布施有財施、法施、無畏施三種:眾人有種種厄難,能解救之而使離怖畏,是名無畏施;發(fā)揚真理,宣傳正義,使他人破迷成覺,除惡行善,是名法施;而財施的財,又別錢物等動產(chǎn)和不動產(chǎn)的外財,各人自身皮骨生命的內(nèi)財,妻子親屬等的內(nèi)外財,以之布施,均名財施。

  然布施又貴適當時的需要,則少施亦能成多功德,施非適當,便等于浪費而唐功寡效。在今抗戰(zhàn)建國時期內(nèi)的中國人,當以認清并宣揚國家至上、民族至上之義為最大法施;以抵抗侵略,驅(qū)逐暴寇,達到軍事勝利為第一的無畏施;能將意志、力量集中,于求國家民族抗戰(zhàn)勝利上,為最扼要的財施。

  后方流汗的生產(chǎn)群,絞腦汁的文化群,也各盡其外財施與法施的努力,然在前線流血汁、冒烽火的軍隊,則更能施內(nèi)財?shù)纳砻孕写鬅o畏施:其遣子弟從軍及應征出征的家屬,亦已勵行內(nèi)外財施,故我后方的群眾,尤應以外財施及法施慰勞之。此次出錢勞軍的競賽,雖著重在有錢出錢者的大有錢,能大量出錢以實踐有錢出錢的原則;而在家佛徒中,亦正多大官、鉅紳、富商、貴女,可視為菩薩獲行布施的最良機會,盡量的大修布施功德,從競賽中為一般的有錢人倡導。

  唯是有錢的佛教徒,大抵已分屬黨政、金融、工商、僑胞、婦女等總的動員單位,所余佛教寺庵僧尼,則向唯清貧苦修是重,故不能以佛教為一競賽單位;但慰勞抗戰(zhàn)軍人及家屬,確為全國任何一界,任何個人所無不熱心。凡我貧苦的寺庵僧尼,亦應各人從少吃一碗飯,少嚼一莖菜之節(jié)儲,不論兩角三角、一元二元的,每個人多少要有些供獻,勿失卻中國佛教徒競修布施功德的最良機會,并表示我們僧徒較一般人加倍的愛國熱誠。ㄒ姾?砦迤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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