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課、南傳佛教

  第十七課 南傳佛教

  佛教源于印度,其后向外傳播,分成兩大主流:流傳于東南亞一帶,包括錫蘭(斯里蘭卡)、緬甸、泰國、高棉、老撾等上座部佛教,稱為南傳佛教。另一主流,經中亞傳至中國、韓國、日本,屬北傳大乘佛教。

  一、錫蘭

  公元前三世紀中葉,印度阿育王之子摩哂陀長老前往錫蘭傳教,佛教迅速發(fā)展,以大寺為統(tǒng)一教團的中心,弘傳上座部佛教。二百年后,錫蘭佛教首度分裂為大寺派與無畏山派,大寺派堅持傳統(tǒng)上座部佛教,無畏山寺派則兼容大乘佛教,兩派對立達千年。

  公元前二十六年,大寺派羅希多等五百長老舉行佛典第四次結集,誦出上座部的三藏和義疏,并首度將錫蘭佛教口口相傳的經典,用巴利文寫在貝葉上保存。摩訶男王時代(四○三-四三一),佛音論師(覺音)至錫蘭,住大寺,以巴利文為南傳上座部的三藏作注疏,并造《清凈道論》,奠定大寺派基礎,為南傳佛教留下傳承典籍。大寺派結集了完整的巴利文三藏與佛學著作,長期流傳在錫蘭境內,后來緬甸、泰國、高棉和老撾也傳承此一系的佛學。

  一○一七至一○七○年的五十余年間,錫蘭受到異國入侵與毀滅,佛教受到極度摧殘,各大宗派皆化為灰燼,乃至傳承了一千多年的比丘尼僧團,自此不再重現。直至國王毗舍耶摩訶一世恢復國家主權,延請緬僧傳戒(一○七一),始重建僧團,然而也僅重興了上座部大寺派一系。

  十二世紀復興的上座部雖盛極一時,然而錫蘭在后來的數百年間,持續(xù)內憂外患,先后被回教徒、葡萄牙人、荷蘭人入侵、占領,并進行宗教侵略,佛教在錫蘭幾近滅絕。十八世紀時,錫蘭幾經辛苦,終于請來暹羅比丘長老傳戒復教,佛教得以重興。一八一五年,錫蘭雖復淪為英國殖民地,然而經過二百年的獨立運動,終于在一九四八年宣布獨立,佛教也因而從備受壓迫中走向全面的自由發(fā)展。

  目前錫蘭佛教可大分為三大派,即:暹羅派、阿摩羅普羅派、藍曼匿派。三派教理并無差別,皆為南傳上座部,只是生活習慣及社會階級觀念略有不同。每派各有戒堂,各派不能到別派去受戒。

  二、緬甸佛教

  緬甸佛教始于阿育王遣使者至下緬甸打端地區(qū)傳教,十世紀以后,大乘佛教及密教才開始傳入。一○四四年,阿奴律陀統(tǒng)一全國,建立蒲甘王朝,他進行宗教改革,引進打端地區(qū)的上座部佛教,并全面推展,取代原有的宗教。一○七一年,錫蘭國王毗舍耶摩訶一世遣使者來,求賜三藏,請派僧團傳戒,一時緬甸成為南傳佛教的中心。

  十二世紀時,來自大寺派的比丘建立錫蘭宗派,遂與來自打端地區(qū)的緬甸宗派形成對立,達二百年之久。一四七二年,庇古王朝的達磨悉提王統(tǒng)一上座部佛教。到了十七世紀末,緬甸佛教復因著衣論爭,形成偏袒派(一肩派)和通肩派兩派,其后主張著衣覆蓋雙肩的通肩派獲勝,結束了將近百年的宗派紛爭。一八七一年,緬甸國王敏東召集二千四百位高僧,在首都曼德勒舉行第五次三藏結集。

  一八八六年,緬甸淪為英國殖民地,至一九四七年,終于宣告獨立。獨立后的緬甸努力發(fā)展佛教,曾于一九五四年五月至一九五六年五月于仰光召開第六次佛教經典結集大會,出版完備的巴利文南傳經典,成績斐然。

  目前,緬甸由軍政府掌權,不再保障佛教的特別地位,從此盛極千年的緬甸佛教漸與耶穌教、伊斯蘭教等其它宗教,立于平等的地位。

  今緬甸佛教僧團主要有哆達磨、瑞景、達婆羅三派,前二者為傳統(tǒng)宗派,達婆羅派則為十九世紀末由哆達磨派的革新者所成立,僧眾最少。三派教義無別,惟于戒律所見有異,特別是所持用物、著衣法及生活儀節(jié)主張不同。緬甸佛教僧制甚嚴,在南傳佛教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

  三、泰國

  在泰族人立國以前,泰國佛教的傳入約可分為上座部佛教(公元前三世紀)、大乘佛教(八世紀)、蒲甘佛教(十一世紀)、錫蘭佛教(十三世紀)。

  十三世紀中葉,泰族在湄南河建立素可泰王朝,并禮請?zhí)┠襄a蘭系僧侶至素可泰城弘揚佛法。此后歷代泰王大力發(fā)展佛教,到了十四世紀中葉阿踰陀王朝的盛世(又稱暹羅王朝),佛教的教義體系與僧團組織此時已相當完備,并于一七五○年遣高僧至錫蘭協(xié)助復教,于彼傳有暹羅派教團。

  一七六七年,阿踰陀王朝因緬軍侵襲而滅亡,至一七八二年,始由昭披耶查克里創(chuàng)建曼谷王朝,是為拉瑪一世。他重整南傳佛教,整理經典,廣建寺院,其中以王室寺院玉佛寺最為著名。拉瑪四世曾出家二十六年,精通巴利語和佛教教義,他改革泰國佛教,主張嚴持戒律,栽培許多優(yōu)秀的僧伽,成立「法宗派」,原有的教團則被稱為「大宗派」,兩派流傳至今。兩派所依經典無異,惟遵守戒律的標準有別。法宗派成立較晚,僧眾較少,但多為王族,故其勢力遠在大宗派之上。

  泰國皇室始終是佛教的忠實擁護者,一九三二年,泰國改為君主憲制,憲法首條規(guī)定:「國王應是佛教的信奉者,宗教的擁護者!鼓酥劣诮瘢﹪裆舷鲁绶罘鸾,舉凡個人婚喪喜慶或國家行事,皆以佛教儀式為依歸,為舉世聞名的佛教國家。

  四、高棉

  高棉于公元三、四世紀從印度傳入婆羅門教(印度教)與佛教,成為此地信仰的主流;爾后,佛教漸為印度教所取代。九世紀安哥王朝建立后,上座部佛教自錫蘭傳入,逐漸影響安哥帝國的文明,與印度教并為王室的宗教信仰。阇耶跋摩七世皈依后,佛教遂取代印度教的地位,廣泛地在柬埔寨弘傳開來。此后柬埔寨孩童在寺院中接受啟蒙教育,成年后必須出家為僧,稍長始離寺還俗成家立業(yè)。一八六三年,高棉成為法國殖民地,佛教仍在王室的護持下,以上座部佛教為國教。百年后雖然獨立,卻好事多磨,先是與越南交戰(zhàn),而后發(fā)生內亂,招致赤棉的危機。一九七五年,革命軍在金邊取得政權,王室瓦解,全國寺塔幾乎全部封閉,八萬僧侶或流亡海外,或還俗、殉教。翌年,越軍入侵,成立親共偽政(柬埔寨人民共和國),至今國家依然處在各方游擊軍的危機中。目前高棉佛教在外國佛教組織的支持下,已陸續(xù)在重建恢復中。

  五、老撾

  老撾種族眾多,初傳多種宗教,大乘佛教于公元七世紀傳入。一三五三年,法昂王建立第一個統(tǒng)一國家,遣使至柬埔寨(高棉)迎請高僧入境弘傳佛法,建立上座部佛教,復以為國教,規(guī)定國王為佛教與僧侶的最高護持者。

  歷代國王對佛教多所建樹,蘇利那旺沙王(一六三七)在位期間,佛教極盛,首都永珍成為當時東南亞佛教的中心。十九世紀時,老撾成為法國的殖民地后,佛教景況大不如前。二次大戰(zhàn)后,老撾獨立后,于憲法中規(guī)定佛教為國教(一九六一),佛教才再度興隆。晚近,赤禍綿延,老撾人民民主共和國成立,佛教自此衰弱不振。

  老撾佛教屬上座部南傳的一支,融入原有的民間宗教與婆羅門教色彩,深具民族特色。境內佛教分為瑪哈尼迦派(大部派)與達瑪育特派(法相應部派)。大部派可葷食,接受金錢布施,多辦學校,僧侶晉級考核嚴格;法相應部派嚴持戒律,不能接受財施,不歌舞觀聽,重視僧團組織,專研原始佛教經典。佛教協(xié)會的領袖僧王享有比國家元首更為尊榮的地位。

  今日南傳佛教各國逐漸走向國際,南、北傳佛教的融和已是當今佛教的潮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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