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叫做解脫

  解脫的意義,可以很廣,也可以很狹;可以高,也可以低。從基本的定義上說,所謂解脫,就是解放了束縛和脫離了束縛。有了束縛,便不自由,束縛,便是自解脫了由。因此,解脫的定義,也可以說就是自由的定義。

  但是,自由是有范圍的,人在不妨礙他人的自由之下,由于法律的保障,可以得到若干的自由。所以自由不等于放縱;自由也有其限度。

  要求自由的傾向,實在就是主觀狀態(tài)對于客觀狀態(tài)的一種反抗,這種反抗的動力,幾乎也就是生命的本能。包括動物與植物在內(nèi),如果失去了這種反抗的本能,必將不能生存。

  比如草木的生長,它們反抗了地球的引力之后,才能從地面向空中發(fā)展,這種自求發(fā)展的動力,就是要求自由的一種反抗。

  動物園的禽獸,更不用說,決不是它們的自愿。野生的動物乃至昆蟲,它們都有一種自求生活的本能,也必有一種抵抗環(huán)境的自衛(wèi)能力;縱然是家畜,也沒有不為它們的生存而奮斗的。

  人類,對于自由的要求,比異類的動物,更加強烈,更加深刻。雖然,由于文化及教育,在要求自由方面的表現(xiàn),沒有動物那樣地露骨。但是,動物的品級越高,自由的要求也越大,人類的文化越高,對于自由的要求也越復(fù)雜。

  生物界的自由,僅在求得生存而已;動物界的自由,也僅在求得滿足簡單的飲食欲及生殖欲而已;人類的原人,大概又比高等動物的要求較高一籌。人總是人,不會沒有肉體生活以外的精神生活,所以漸漸地向文明的時代進步。

  一個文明人的自由傾向,是基于肉體的生存欲(飲食),進展到肉體的延續(xù)欲(生殖),再發(fā)展到精神的安定欲(神明的保護),最后便必然地要發(fā)展到精神的不朽欲。所謂精神的不朽,是用來彌補肉體必死的遺憾。一個文明人,他會喊出“不自由毋寧死”的呼聲,那就是指的肉體(生存)的自由及精神(思想)的自由,但卻未必包括了精神不朽的自由。能夠精神不朽,他已不是一般的人,但這要求,卻是人人該有的,要不然,他的人生是盲目的、昏沉的、沒有自覺的、沒有理想的,也是沒有信心的。

  當(dāng)然,要求精神不朽,未必就是要求宗教信仰,比如許多無宗教乃至反宗教的學(xué)者,他們不信神、不信上帝、也不信天國、更不信死后尚有所謂靈魂這樣的東西,他們只以為造福了人類,他們的精神便會永遠地活在人類的歷史上,永遠地融入于整個的宇宙間了。這個,他們稱為將小我化入大我。其實,他們是從混沌中來,又進入混沌中去。不過這些思想的要求精神不朽,要求個人沖破現(xiàn)實的時空,要求得到更大更久的自由價值,那是無可否認的。所以,如把尺度放寬,這些也是屬于宗教信仰的一型。

  最能普遍適應(yīng)于人類的自由傾向,便是所謂靈魂不滅的要求(佛教不以為有固定的靈魂。眾生生死,純由于業(yè)的聚散與牽引,這個問題請參閱拙著《正信的佛教》第二十三節(jié)〈佛教相信靈魂的存在嗎?〉),在這當(dāng)下一生的死亡之后,仍有一個我的存在,肉體雖然腐爛了,靈魂還是存在。這在神教徒來說,靈魂可以奉上帝的恩召而進入上帝的天國,享受永生的快樂。在佛教來說,肉體雖然死亡了,善惡的業(yè)種,卻不會消失,它將帶著我們?nèi)ソ邮芰硪浑A段的生死過程。

  因此,不論神教的生天也好,佛教善惡生死的輪回也好,都是由于人類要求精神的不朽而得到有力的注腳,這也是解脫思想的必然途徑。但據(jù)佛教來說,凡有一個“我”的存在,不論小我、大我,不論上天、下地,他的自由范圍,總是有限制的,所以也不得稱為究竟的解脫。佛教的解脫道,目的是在解脫這一個“我”的觀念,而能得到絕對的自在。

  ——摘自《龍泉佛學(xu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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