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愿做,歡喜受

  甘愿做,歡喜

  一位貪杯的企業(yè)家,因貪于一時的快感及滿足,而做出令自己懊悔的事。人若能清楚分辨應為與不為之事,對事事便能以歡喜心看待!

  有一位企業(yè)家李居士,是慈濟的榮譽董事。據(jù)說他以前常常喝醉酒,回到家就嘔吐,神志不清,使太太很困擾。

  他說喝得醉醺醺的,一時會覺得很痛快、過癮;但等到酒醒后,日子就不好過了。除了頭昏腦脹外,太太還會找他算賬。所以這種快樂,只不過是過眼煙云。就像賭博的人,賭輸了,開支票時不覺得怎樣;但支票兌現(xiàn)時,眼看辛苦賺來的錢一去不回,也會很心痛啊!

  李居士以前是“歡喜做,甘愿受”;進入慈濟以后,則是“甘愿做,歡喜受”。所以獲得真正的快樂,身心輕安自在。

  “歡喜做,甘愿受”與“甘愿做,歡喜受”,是完全不一樣的。前者是指平時隨心所欲,錯誤的、不該做的,即使有人阻止仍明知故犯;而做了之后所受到的煩惱,當然必須自己承受,別人無法替代。后者則是分辨什么是該做的、什么是不該做的。該做的,再辛苦也很甘愿去做,并抱著歡喜心耐勞、耐煩。

  比如慈誠隊員們在會場兩旁站崗執(zhí)勤,抬頭挺胸、動也不動,我內(nèi)心實在欽佩!他們大都在社會上有相當?shù)纳矸趾偷匚?竟然站在這里、心甘情愿為別人服務。不管多苦,他們都能轉苦為甘。

  另外有位紙業(yè)公司的陳董事長,他以前平均一天要喝五、六瓶進口酒。我聽說進口酒有一瓶八千元的,也有一萬元的,可見他一天不知要喝掉多少錢!我想他們以前喝酒時,一定有虛榮的心理:“我喝的是別人喝不起的進口酒!”但炫耀之后又如何呢?

  以前,他總認為酒是香的。去年九月他來花蓮,前一晚仍是喝得滿口酒味;沒想到第二天來到“靜思精舍”,頂禮后要站起來的剎那,突然發(fā)現(xiàn)酒味怎么那么難聞,讓他全身不自在,有罪惡感。之后,他也開始戒酒、茹素了。

  為什么他會有罪惡感呢?因為他開啟了良知。良知一旦開啟,良能也就隨之發(fā)揮。他投入慈濟之后,發(fā)現(xiàn)慈濟的美,美在付出之后心靈上的踏實感:舍出有形的物質,卻得到無形的心靈享受。這種感受是如人飲水,冷暖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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