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因科技之倫理沖擊

  基因科技之倫理沖擊——本期專題引言

  釋昭慧

  1935年,赫胥黎(Aldous L. Huxley, 1894-1963)撰為《美麗新世界》(The Brave New World),預言人類有一天將扮演“上帝”的角色,“重塑自然”,甚至“改造生命”。如今噩夢已然成真。

  1972年,美國杰克森與伯格(DA Jackson, RH Symons, P. Berg)教授將猿猴病毒SV40DNA,與大腸桿菌質(zhì)粒DNA通過剪切后拼接在一起,人工合成了第一個重組DNA雜交分子。

  1997年2月,英國威瑪(Ian Wilmut)教授創(chuàng)造出了全球第一只復制動物,名為“桃莉”羊,舉世嘩然。

  2000年6月,人類基因圖譜定序已完成了草圖;2002年2月,完成了人類基因組計劃(U.S. Department of Energy Human Genome Program)。

  2001年1月,中國陳系古教授等宣稱,已使用“體細胞核轉(zhuǎn)殖”技術(shù),將人類皮膚細胞移植到家兔卵細胞中,成功復制人兔混種胚胎100多枚。

  2007年12月,美國科學家凡特,創(chuàng)造出了全球第一個完全人造的染色體;該人造染色體若能移植到一個細胞內(nèi),并產(chǎn)生生命,第一批用百分百人造染色體組成的活細胞將可望于2008年底之前,在實驗室中制造出來。

  2008年1月17日,美國加州Stemagen公司宣稱,該公司研究人員已用“體細胞核轉(zhuǎn)殖”的技術(shù),以兩名成年男子的皮膚細胞復制人類胚胎,可望為阿茲海默癥、帕金森氏癥等絕癥的干細胞治療帶來突破。

  同日,英國“人類授孕與胚胎學管理局”(HFEA)批準兩所大學團隊的申請,允許他們使用人類的體細胞與動物(牛或兔子)卵子,結(jié)合發(fā)育為“細胞質(zhì)混合胚胎”(cytoplasmic hybrid embryo),進而抽取胚胎干細胞從事研究。

  以上所述,可能都還會讓人自我安慰地稱道:這些離自己的生活還非常遙遠。即使是人類胚胎或人獸混胚胎的醫(yī)療性復制,也都僅只于實驗室中的操作,尚未到達臨床階段。然而基因科技對人類的巨大影響,絕對已是節(jié)節(jié)逼進,有的甚至已經(jīng)“近在咫尺”。

  例如:精確的基因檢測,可以查核人與人的血緣關(guān)系與遺傳實相,它所帶來的可能是天倫喜劇,也可能是人倫悲劇——既可讓人重拾親情,亦可讓人毀滅親情。犯罪現(xiàn)場的DNA采集與檢驗技術(shù),已大幅度增加了檢警辦案的精準性與便利性。而透過孕母胎兒的基因篩檢,人們在技術(shù)上已能做到“打造一個完美寶寶”,優(yōu)生學已從理論而悄然進入實證階段。

  基因科技對人類的直接影響不只于此。1983年,世界上第一株基因轉(zhuǎn)殖作物出現(xiàn),此后大量基因轉(zhuǎn)殖作物陸續(xù)出爐,1996年,美國將部分基因轉(zhuǎn)殖食品推上了商業(yè)化的進程。自此,基改作物與基改食品進入到人類的食物鏈中,并透過全球化貿(mào)易網(wǎng),望風披靡地銷售于全球各國。2007年3月,美國農(nóng)業(yè)部初步核準全美首件含人類基因的基改稻米商業(yè)栽種申請案。2007年12月,美國食品藥物管理局(FDA)發(fā)布風險評估草文,決定將復制動物制食品視為“安全可食”,而且不需加注特殊標簽警示。

  凡此種種基因知識與基因工程技術(shù)的突飛猛進,正在為人類醞釀一場史無前例的革命,并且使得生物和人造生物的界線,愈趨模糊。人類必須重新思考:“生物”到底代表什么意義?“食物”又是什么東西?麻省理工學院科學家安迪說得好:“我們正邁向?qū)慏NA程式的時代,就像電腦程式發(fā)展初期一般,但誰將擁有這些程式的版權(quán)?”

  面對人類可能無法預期的險境,自2000年8月起,各國紛紛訂定禁止基因復制的相關(guān)法規(guī),也禁止研究或復制人類或器官,但是人類追求真理的企圖心旺盛,對于未知有所好奇,對于未來人類的壽命延續(xù)與生命品質(zhì)提升深具期待,對于國與國間、人與人間的科學競技,更是有著無可扼止的爭勝心,這些都使得基因科技宛如脫?野馬,不知伊于胡底。

  透過基因科技,科學家對造物有了前所未見的掌控能力。這不僅在世間引起嚴重的倫理爭議,更挑戰(zhàn)著基督宗教的創(chuàng)造論與倫理神學。相應于基因科技的進展,于是興起了“基因倫理學”(Genetics)。

  因應此一舉世風潮,本期專題乃以“基因科技的倫理省思”為題。一期頁數(shù)有限的雜志,當然無法承載所有相關(guān)議題,因此先從佛法觀點提供兩篇論文,一篇是拙著〈異種基因轉(zhuǎn)殖的倫理爭議及佛法觀點〉,發(fā)表于93年6月25日“第四屆生命倫理學國際會議”。印象猶新的是,一位臺師大女教授聽完拙文之發(fā)表,當場與筆者吵了起來,由此可見基因科技界對“護生為本”之佛法觀點,是如何的疑懼與抗拒。一篇是北師大徐嘉鄉(xiāng)同學大作〈基因篩檢下的墮胎議題與佛教倫理爭議〉,徐同學從北師大遠迢迢跑到輔大宗教研究所,選修筆者的“佛教倫理學專題研討”,這是一篇精彩的期末報告。

  吾人只是拋磚引玉,期望佛教界與佛教學界,能將更多的注意力,放在基因科技與佛教倫理的研究議題,以免佛弟子面對這個已經(jīng)到來且持續(xù)劇烈變化中的“美麗新世界”,因應無門而手足無措。更期人間佛教能在基因科技時代里,對科學界發(fā)為諍言,在相關(guān)法律與政策的制訂過程中,發(fā)揮佛法“護生”精神,形成舉世滔滔基改駭浪中的“中流砥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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