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學答問——覆美國常睿法師函

  律學答問——覆美國常睿法師函

  釋昭慧

  常睿法師慧鑒:

  大函敬悉一切!知您返臺而未能晤面,深以為憾!謝謝您們在美國對正法的傳布,有著如此大的熱忱。將法傳布出去是最重要的,至于聞法者知不知是我們的著作或言論,那真的不重要!

  您的問題簡答如下:

  一、若戒子登壇前病倒,經(jīng)檢查是胃癌,當次還能受戒嗎?

  答:十三輕遮中的“癰疽”,廣義可指各種無名腫毒。這是因為過往沙門生活相當需要個人有生活自主能力,否則脫離了家庭的互援系統(tǒng),要完全依賴同為沙門的其他道友支援看護,恐有現(xiàn)實上的困難。當然,對于已出家而后來患病的僧侶,僧團還是負有看護之責,所以佛陀也以身作則,親身看護病比丘。但未出家者既已有此類病痛,是否宜將看護責任從家庭轉(zhuǎn)移到僧團中來?就不無疑義。所以律中會以此為遮難,是來自于現(xiàn)實的考量,并非此類惡疾本身有任何“見不得人”之惡。

  今時社會忙碌緊張,即使是家人生病,自己有心親自看護,也無法擺脫上班的限制。所以一般均發(fā)展出“專業(yè)看護”的行業(yè),以補家庭支援系統(tǒng)之不足。醫(yī)療費用開支龐大時,一般家庭恐無能力支付,所以有些社會福利制度國家發(fā)展出類似“全民健!敝贫,以補家庭支援系統(tǒng)之不足。

  時至今日,是否讓癌癥患者受戒,這要看僧團是否有心理準備與經(jīng)濟能力,承受其醫(yī)療與看護的責任;或是看僧團所處社會有無類似“專業(yè)看護”與“全民健保”之類的社會支援系統(tǒng)。如兩者均無之,最好請其確認癌細胞已控制住了,病情已穩(wěn)定下來了,再行受戒。

  二、有位26歲的沙彌尼,要出家時自說十多歲曾患甲狀腺癌已治愈,現(xiàn)又有復發(fā)的跡象,日后可以受大戒嗎?

  答:答案同前。

  三、十六輕遮中所說的干痟是謂(瘦瘠),應是何種疾病?癰疽是毒瘡也可說是廣義的各種癌病嗎?

  答:后一問題之答案同前問題一。前一問題解答如下:干痟應是指麻瘋病一類的絕癥。

  四、十三重難所說的邊罪,有包括在家白衣受五戒后犯四重之罪嗎?(尤其是年輕男女朋友的越軌行為。)

  答:邊罪專指以比丘(尼)身份犯下的四重禁,白衣并不包括在內(nèi)。所以曾聞有白衣因過往有與白衣未婚同居或墮胎的行為,在其發(fā)露之后,因主法者判其為“邪淫”與“殺生”罪,而將之拒于戒場之外,其實這樣已與律制“邊罪”之原意大相逕庭!

  在家前四戒并不被稱作“邊罪”,只有以比丘(尼)身份犯下的四重禁才名為“邊罪”。因僧尼既已受戒,復犯此四重罪,則猶如佛法邊外之人,不堪再重入凈戒之海,故稱“邊罪”。

  五、若人命終時當如何開導是正確?(死者耳邊)

  答:若彼已歸依三寶,請其憶念三寶光明力、皈依三寶功德力,以及在生時布施、持戒之功德力,請其知曉:此諸功德所感應之去處有無限光明與喜樂(天之梵文deva,即是光明義),所以請其去除任何負面的思考與情緒,專心憶念此諸功德;摒棄黑暗,趨向光明。若彼死亡前尚未歸依三寶,亦請其憶念在生時布施、持戒之功德力,其他勸喻內(nèi)容與前段所述相同。

  所有這些(六念門的)勸喻,目的在于使其隨正念而勾牽善業(yè)成熟,往趨善趣;避免其因惡念而招感惡業(yè)先行成熟而往趨惡趣。若亡者有凈土信仰,自可請其憶念阿彌陀佛之圣號,與凈土之無限光明與喜樂,俾其隨愿往生

  六、告別式儀式上應如何對亡者和家屬開示才有實益?

  答:1.請亡者與家屬知悉諸行無常,一切世法會歸敗壞之理,請亡者不再眷戀此生的一切,請家屬也在情感上接受親人離去的現(xiàn)實。

  2.若亡者對家屬或世樂仍深系念,則鼓勵其將此系著轉(zhuǎn)為對阿彌陀佛與凈土之系念,鼓勵其仗佛慈力往生凈土,待到修學成就之后,就如同“學成歸國”的學人一般,回入娑婆度化這些至親眷屬與諸有情,讓他們也能得到究竟安穩(wěn)。

  3.請諸位家屬與參加告別式之親友,用真誠祝福的心,在師父帶領(lǐng)下誦經(jīng)念佛,就當作是在亡者往生西方的道路上送他一程。

  下回來臺時不要客氣,請與我們聯(lián)系不妨!

  敬祝

  暑安

  昭慧 合十 2002.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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