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所見境界不可輕易示人

自己所見境界不可輕易示人

  若憑空造樓閣,妄說勝境界,即犯大妄語戒。乃未得謂得,未證謂證,其罪甚于殺盜淫百千萬億倍。其人若不力懺,一氣不來,即墮阿鼻地獄。以其能壞亂佛法,疑誤眾生故也。汝切須慎重。所見之境有一分,不可說一分一,亦不可說九厘九。過說亦罪過,少說亦不可。何以故,以知識未得他心道眼,但能以所言為斷耳。此種境界,向知識說,為證明邪正是非,則無過。若不為證明,唯欲自炫,亦不可。若向一切人說,則有過。除求知識證明外,俱說不得。說之則以后便永不能得此勝境界。

  ——文鈔三編卷三復(fù)何慧昭居士書二

  切不要談玄說妙。即能談?wù)f,亦須腳踏實(shí)地。

  ——文鈔三編卷四世界佛教居士林釋尊成道紀(jì)念日開示法語

  諸位欲得實(shí)益,當(dāng)按佛菩薩祖師所說而修,決得真實(shí)利益。古德教人,只為人說用功法。誰將自己所見境界搬出來示人。遠(yuǎn)公大師為蓮宗初祖,至臨終時見佛,方與門人言,我已三睹圣相,今得再見,吾其往生矣。

  ——文鈔三編卷三復(fù)李少垣居士書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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