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物

  什么是物

  這一個問題,我因讀了陳君公博之“物”的根據和解釋而提出的。但在這里我先要聲明一句:我對于陳君的主張和態(tài)度,乃相對贊成而不是反對的。然以陳君只說明他思想的出發(fā)點是物,而未見明畫出物和非物的界線,使別人可以知道陳君所根據的物是什么?所排斥的非物是什么?所以似乎須更下一番正名析辭的工夫才可。這便是我提出這一個問題的緣起。

  為造成思想系統的便利起見,我雖亦相對的贊成一元論。但我確知事實是無元的,不是一元、二元、多元的,這里姑置勿論,且來一查看陳君所謂的物和非物。陳君謂:‘首提出“物”作思想上的根據,并不一定要與唯理派挑戰(zhàn)’。又謂:‘既相信一元論,那么不是唯物、必是唯心’。據此看來,則陳君所根據的物,似乎是西洋哲學中實在論派的實在。所排斥的非物,似乎是西洋哲學中觀念論派的觀念。觀念即是“共相的理”,反之、即實在應指“自相的事”。西洋哲學書上或譯觀念論為理性派與理想主義及唯心論,實在論為經驗派與現實主義及唯物論。據義、觀念論應譯為唯理論,實在論應譯為唯事論。陳君雖辨用“唯物”一名,于“唯理”、“唯心”二名則雜用之。但唯理論并不是唯心論,而唯事論中卻有唯心論,例柏克來、休謨等。則陳君果為排斥唯理派而根據唯事派的事呢?抑排斥休謨等唯心論而主張唯物論的物呢?已使人不知其命意何在了。

  陳君在“中國學說與唯物”的一節(jié)內,謂:‘但這樣方法和窮至道理,是能關了門玄想得出嗎’?又謂:‘非拿物作對象不可,若拿心作對象,是沒有方法能窮至道理的’。又謂:‘程、王兩位都研究過佛學,王陽明更由佛復返于儒。我們時常看他們的學說,論起性命,時時都夾著禪理的。程、王猶復如此,其他可推而知’。又謂:‘我還不是極端唯物論者,我不過恐怕人們流于玄想和空談,更恐怕一般革命黨流于主觀的革命,所以單拿“物”作思想上的出發(fā)點;所以、與其叫我是主張唯物,還不如叫我是主張物觀’。就這幾段看來,則陳君排斥的,是所謂關了門的玄想;所謂心,所謂佛學,所謂禪理,所謂玄想和空談,所謂主觀的革命。回轉來看他歸納在所根據的“物”以內的,則引大學和朱熹語錄,已將“物”及“事”、與物事關系的“理”,皆括入“物”的范圍了。引王陽明、程明道的所說,將明善、誠正等倫理,五官感覺等心理,圣人眾人的情緒,亦括入“物”的范圍了。最后自稱主張“物觀”,亦大致是朱熹“即物窮理”的意思。則陳君既自否認主張唯物,亦不主張除了物便沒有心,僅是要先根據“物”,然后再說到“心”等;除去各人自私的意見,以根據萬物遍通的情理。是則已置實質不問,但在形式上主張“即物窮理”,反對臆談玄想而已!已與前一節(jié)所謂“相信唯物”的自語矛盾了!又陳君說“物”為“本體和質素與關系和現象”,倒也概括得事物及理,沒什么不合。但于本體和質素上,加以實踐科學的頭銜;關系和現象上,加以社會科學的頭銜,則便莫明其妙了。有所謂實踐科學與社會科學對稱,頗屬聞所未聞?档碌恼軐W,有譯為純理批判與實踐批判者,所云實踐批判可說為社會科學的哲學,而決不是與社會科學相對稱的東西。與社會科學相對稱者,大抵稱自然科學;但自然科學與社會科學所述明的,不外現象和關系。現象即事物,包括物和心等;關系及理法;至于本體和系統,指宇宙事物的本體和宇宙組織的系統,所謂的質素,或即本體,或即現象,用不著另出,可讓哲學去處理,科學可置而不問。所以代陳君來說一說,不如曰:所謂“物”實包含兩種意義:一種是哲學的本體和系統,一種是科學的現象和關系。

  看到陳君西洋學說與唯物的一節(jié),覺得尤其胡亂到不可開交。歐洲中古的思想界轉折而入于唯神,這一句極對。但所謂‘希臘哲學的宇宙時代,無論一元論、二元論、多元論,無不根據于物’,即便不無可怪了!一元、多元且不說,專拿二元來說,假使以根據于物的唯物為一元,那末二元論必更有根據于心的那一元了。既說有二元論,又怎么可說無不根據于物呢?再說到福祿特爾和盧騷,若福祿特爾固如陳君所說,僅可謂是反對唯神論,而主張極端的自我唯心論者,又怎樣胡扯到唯物派中去呢?盧騷大概皆知道他是一個要破棄人群的文化而返歸自然的玄想家,略同我們中國的老、莊;以盧騷謂人生而自由,謂即從唯物論而來,那末、老莊等無不講人生而自由,老莊等玄想家亦皆是陳君所謂的唯物論者了!亦是陳君的同調了!然則陳君又更進一步而連“臆說玄想”也不反對了!黑克爾與科爾伯克的學說,誠為構成馬克斯思想的要素,然使西洋哲學中而有唯理派或唯心派的話,那末、黑克爾正是唯理的唯心派了,而且是近于唯神派的。陳君也把他拉為實在論或唯物派,未免太不對了!至于馬克斯的唯物或唯經濟史觀,其實質是取之科爾伯克的;而其階級斗爭的史觀,則是應用黑克爾的辯證法以演成的。

  陳君的道德論和唯物,只有兩點意思:第一點、道德是根據于社會的經濟構造而有時代性的,第二點、所以道德是相對而不是絕對的。這種道德論、固是可以相對贊成的,“衣食足而后知禮義”,便是這種意思。但要知經濟也是造成道德中眾緣的一緣,也不是絕對因。換言之,即沒有絕對因,所以也沒有一元論了。但我在這里,并沒有對于陳君所根據的物反對或贊成,我只是猶不知道陳君所謂的物是什么?提出來要問個清楚罷了!陳君在這段文內,又引“君子言有物”的物來說,物的范圍更擴充的無邊大了。以“言有物”的物,即是“物名”的物,“名之所名”與“名之本身”,都叫做物。既然一切都叫做物,自然隨便根據什么,──根據幻夢以至根據屎溺,都是根據物了。有什么根據物與不根據物的區(qū)別,要來說這些閑話呢!

  原來中國的這個“物”字,含義的廣狹是大有不同的,不應當先立定了一種根據于物的主觀意見,向書上去找些與這個物字有關的議論,附會為自家所根據的物,假使這樣做去,結果有消滅自家根據的危險。所以、陳君要根據物以為思想的出發(fā)。似乎不可不先將物是什么弄清楚了,乃有可說。中國的物字,據我看來,自狹到廣,可有這樣的幾種:一、是常識上眼看得見手拿得牢的一個一個個體,一個人身以至一粒塵顆都是。二、是科學上所謂物之次性與初性,即是五官所覺的色、香、味、觸等,與數理上有長廣厚、與熱度、重量、時速等可測算得定的。專以這兩類叫做物,是物的本義,與唯心相對而稱唯物的物,應專指這兩類的物而言。三、是以現象和關系、本體和系統,都叫做物,則假使有心的話,便也包括在其中了。這便是凡存在的都叫做物,與此相對的非物便是不存在,便是玄想空談的子虛烏有。然中國的物字,其范圍猶可擴張,故四、例云:無之為物,名之為物,這物字即是意義,即是概念,則不存在、子虛、烏有等概念,亦可叫作物。這個物字,便與佛典上那個法字用得一樣普遍了。說到這里,陳君根據物,豈不與子虛、烏有同了嗎?豈不成了大笑話嗎!所以我說:結果有消滅自家根據的危險。

  陳君原是經濟學博士,最好還是專門談談他所研究的經濟學罷。如其要這樣中國西洋經濟道德無所不談的談法,結果弄到我們不知道陳君所根據的物是什么!這是我因讀了陳君那篇大文所提出的一點意見。(見?痪硎欢诤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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