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華人佛教 > 凈土宗 > 凈土旨歸 >

《中論要解》第一卷--觀染染者品第六

  《中論要解》第一卷--觀染染者品第六

  中論要解 作者:釋智諭

  觀染染者品第六

  染染者,染是染法,染者是眾生心。

  問曰:經(jīng)云有染,染法染于眾生心。染次第有四,所謂愛著染淫。愛最微細,經(jīng)云微細之愛即無明。其次為著,色無色二界眾生,著于禪定。其次為染,攝欲界眾生。淫最粗濁,欲界一切眾生,皆為淫欲而正性命。既有染法與染者,焉得謂一切法空?答曰:于實相中,當染法染者實不可得也。

  [若離于染法先自有染者因是染欲者應生于染法若無有染者云何當有染若有若無染染者亦如是]

  染法是能染,染者是所染,能所相待而成。相待而成即是無性,能無自性,方待所而成。所無自性,方待能而成。若非相待,則能所二俱不立。

  既然相待即無自性,無自性即空。若執(zhí)能所為有,二者皆不成立。若執(zhí)有者,有三種情形,一先有能,二先有所,三能所一時俱有。假設先有能,則有能時尚無所。既然無所,不待所焉有能?假設先有所,則有所時尚無能。既然無能,不待能焉有所?假設能所一時俱有,既然能所一時俱有,何須相待?若不相待,焉有能所?

  若離于染法,先自有染者,因是染欲者,應生于染法。若離染法先有染者,應是因染者而生染法。染法既因染者而生,云何復能染染者?再者先有染者,即是說眾生已經(jīng)被染。既然眾生已經(jīng)被染,何必更須染法?

  若無有染者,云何當有染?問曰:先有染者既不成立,是否先無染者呢?當知若無染者,則染法染于何物?并且既失所染,焉得稱為能染之法?故曰若無染者,云何當有染法。故染法染者相待而有,不縱不橫。

  若有若無染,染者亦如是。所以若不待染法,有染者或無染者皆有過。染者亦如是,若不待染者,有染去或無染法亦皆有過。

  [染者及染法俱成則不然染者染法俱則無有相待]

  問曰:若染法染者,先后不成,若一時俱如何?答曰:若染者染法一時俱有,則失要待,若失相待,則二者俱不成。

  [染者染法一一法云何合染者染法異異法云何合]

  二法無自性,方能相待而成,相待而成假名和合。如果染者染法體性是一,體性既一,不成相待,不成相待云何能和合?

  染者染法異,異法云何合?例如長與短相待而成,我們說長短和合;大與小相待而成,我們說大小和合。然我們不能說長短與大小和合。因為長短與大小,體性各異不成相待,無法和合。故曰異法云何合?

  [若一有合者離伴應有合若異有合者離伴亦應合]

  所謂[伴]者,二法互相因待,故名曰伴。例如長不自長,待短而長。短不自短,待長而短。故長短二法,互相為伴。

  若一法有合者,離相待之伴,應有合也。若異法有合者,不相待之法亦應和合。即如長短與大小,不能為伴,亦應和合也。

  [若異而有合染染者何事是二相先異然后說合相]

  問曰:一法固不能和合。但眼見異法共合。

  答曰:若異而有合,染染者何事?染法與染者,能成染事者,是因為染法待染者,染者待染法,彼此和合方成染事。若二法體性先有,各自差異不相因待,云何能和合?若說二相先異,然后說其合相者,無有是處。

  [若染及染者先各成異相既已成異相云何而言合]

  若染法及染者,先各成異相,既然異相已成,各有體性,不須相待,云何而有合呢?

  [異相無有成,是故汝欲合合相竟無成而復說異相]

  異相無有成,是故汝欲合,合相竟無成,而復說異相。

  汝是兩邊規(guī)避,既然異相不能成其染事,汝便言和合成其染事。今合相亦無成,汝又說異相。所說不定,自相矛盾。

  因外人先問曰:若染法染者先后不成,若一時俱如何?故論主責其先執(zhí)異相不成,是故說合也。外人復問:一法固不能和合,但眼見異法共合。故論主責其合相無成,復說異相。

  [異相不成故合相則不成于何異相中而欲說合相]

  異相不成故,合相則不成。異相體性各異,不能成染。合相體性是一,亦不成染。

  于何異相中,而欲說合相?汝于染法染者各有自性截然異中,而欲說合相,是不能成立的。

  當知緣起即是性空,性空即是緣起。染法染者,緣起性空故,所以異而不異。染法染者,性空緣起故,所以合而無合。異而不異,是差別即無差別。合而無合,是無差別即差別。差別即無差別,猶千波是一水。無差別即差別,猶一水起千波。

  諸法無非實相,二而不二。實相即是諸法,不二而二。二而不二,是知染法染者,不合而合。不二而二,是知染法染者,不異而異。故華嚴云,法非和合不和合。

  今外人執(zhí)定有染法定有染者,復欲染法染者異,染法染者合,故二皆有過。

  [如是染染者非合不合成諸法亦如是非合不合成]

  是故染法與染者,非和合非不和合。一切諸法亦非和合非不和合。何以故?以諸法皆以無性為性,故非不和合。無性隨緣成萬法,故非和合。

精彩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