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光山的處事原則

  佛光山的處事原則

  一九六七年,我初到高雄縣大樹鄉(xiāng)麻竹園建設佛光山,至今已二十多年。目前佛光山有二千五百余人,大家都非常和樂的在一起讀書、修道,彼此沒有紛爭。很多人都感到訝異,佛光山的大眾,為什么能如此和諧地相處在一起?我把佛光山處事的原則以四點分別說明:

  一、光榮歸于佛陀:在佛光山,每一個人做事的成績表現(xiàn),所有的成果,都不歸功于個人,而將一切光榮歸于佛陀。因為,我們都是仗佛的光明,仗佛的庇佑而成事,所以要將一切榮耀都獻給佛陀。

  二、成就歸于大眾:在佛光山講究集體創(chuàng)作,不標榜個人的特殊貢獻,因此個人不居功,所有的一切成就,都是大家共同努力的結果,所以一切成就歸于大眾。

  三、利益歸于常住:佛光山平時所收的油香,善心人士所捐獻的善款,乃至過年期間徒眾所收的紅包,都不是私人所有,都是歸于常住,歸于公家。在佛光山上,真正做到涓滴歸公,因此就沒有利益的爭執(zhí)。

  四、功德歸于信徒:假如說佛光山對于國家社會大眾所做的貢獻,有了一些功德,這些功德是誰的呢?我把它歸于信徒,因為這都是十方信徒平時奉獻心力、金錢的結果。因為有他們的布施,他們的捐獻,佛光山才能成就事業(yè),如信徒捐款給佛光山文教基金會、佛光山慈悲基金會,佛光山才能做出很多文化、教育、慈善方面的事業(yè),才能利益社會大眾。

  所以,佛光山今日之所以能夠蓬勃發(fā)展,是因為佛光山有很好的處事原則,那就是:

  一、光榮歸于佛陀。

  二、成就歸于大眾。

  三、利益歸于常住。

  四、功德歸于信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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