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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清凈和諧的婚姻生活

  第一章 清凈和諧的婚姻生活

  菩薩的前世父母

  孫蘇馬喇山城(Sumsumaragiri,意譯「鱷魚山」)位于恒河谷中的跋嘎國(Bhaggas,古譯:婆祇),世尊曾在此度過他四十五個說法雨季中的一個(MN 15)。

  有一次,當(dāng)佛陀走在這城市的街道上時,一個市民頂禮他的雙足并哭道:「我親愛的兒子!你為什么一直都不來看我們?現(xiàn)在請來我們家,讓你的老母親也可以看看你!」

  這個人并沒有發(fā)瘋。事實是,他與妻子在前世中曾不只一次是菩薩(成佛前的佛陀)的父母,而是有五百次之多,還有更多次是他的叔叔、嬸嬸與祖父母。他一直殘存一個模糊的記憶,而在他看到世尊時,一切回憶瞬間浮現(xiàn),令這個老人控制不住自己。即使到了今天,這種事還是有時會在亞洲國家中發(fā)生。

  理想中的配偶

  這個老人是長者諾酤羅父(Nakulapita),他的妻子則被稱為諾酤羅母(Nakulamata)。他們一起被佛陀列在「第一」在家弟子中,特別是由于他們對彼此的堅貞。在巴利藏經(jīng)中,有關(guān)他們的簡短故事,是描述他們?nèi)缣焐癜愠绺叩?a href="/remen/fuqi.html" class="keylink" target="_blank">夫妻之愛,以及建立在對世尊共同信仰基礎(chǔ)上的絕對信心。

  當(dāng)佛陀受邀去他家時,諾酤羅父向他描述他們的婚姻。雖然他很年輕就結(jié)婚,但這么久以來不曾背叛過妻子,連想都沒想過,更別說是去做。諾酤羅母也作了同樣的宣示,夫妻雙方都不曾有一刻背棄彼此的忠誠。

  在奉獻的過程中,兩人都表示希望來世能再在一起,他們問世尊要如何做才能實現(xiàn)這愿望(AN 4:55)。佛陀并未排斥這問題或批評他們的心愿。他回答:

  如果夫妻想要在此世和樂相處,并在來世再相聚,他們應(yīng)培養(yǎng)相同的正信、正戒、布施智慧。如此一來,他們在來世就能再相遇。

  佛陀并說出以下的偈(gatha):

  雙方忠實與寬大,

  自制且具正行時,

  彼等相聚為夫妻,

  充滿愛意對彼此。

  一路招來多福氣,

  彼等共住快樂中,

  當(dāng)兩人皆持戒時,

  彼等敵人徒嘆息。

  如法住于此世間,

  同持戒與伍波薩他,

  死后喜生于天界,

  享受豐盛之悅樂。

  一個具有崇高心愿的男人,如何和他的女伴一起受戒律保護,佛陀在其他地方也有解釋。在此他說配偶雙方不只持守五戒,更要超越,并在此之上——他們是正直與凈心的;當(dāng)別人求助時,他們絕不拒絕,且永不輕視或侮辱沙門、婆羅門(AN 4:54)。

  從這些話中我們不難看出,理想中的配偶應(yīng)該如此:不只虔信宗教,更要有足夠堅定的心,并從日常生活瑣事與一切低下與基本的事物中離染。經(jīng)典中常說到,白衣居士不拒絕別人的請求,且輕易就能放棄自身的欲望或歡樂,這顯示對人與事離欲——一種放下與舍棄的能力。由此會產(chǎn)生內(nèi)心的自由,那是培養(yǎng)智慧充分與必要的基礎(chǔ)。行動上的戒,意志上的出離,以及心中的智慧——這些因素一起構(gòu)成和諧與仁慈的人生。

  婚姻生活和諧的先決條件

  關(guān)于輪回,以及獲得一個有利轉(zhuǎn)世方式的知識,在那時的印度是很普遍的。在諾酤羅夫妻的例子中,由于他們事實上記得自己的一些前世,因此無須對此多作說明。世尊簡明的回答正是他們所需要的。

  對于和諧婚姻生活的先決條件,佛陀在《豺狼教誡經(jīng)》(Sigalovada Sutta,DN 31)中有更詳細的解釋。[1]經(jīng)中說丈夫——有責(zé)任的主動者——應(yīng)以五種方式對待妻子:他應(yīng)尊敬她;他不應(yīng)輕視她;他應(yīng)對她忠誠;他應(yīng)賦予她掌家職權(quán);他應(yīng)盡自己所能提供她一切必需品與裝飾品。

  如果他如此表現(xiàn)自己,妻子會以照顧他的所需為榮;這個家會很平順;她將謙虛地對待訪客與仆人;她將忠實;她將保護他的財產(chǎn),并善巧與盡職地完成她的工作。

  原注

  [1]見那爛陀長老(Narada Thera)著,《每個人的倫理學(xué)》(Everyman’s Ethics, BPS, Wheel No.14, 1985)。

  ◎作者

  何幕斯.?耍℉ellmuth Hecker)

  何幕斯.?耸堑聡匾佛教作家與巴利藏經(jīng)譯者。他的著作包含《相應(yīng)部》(Samuutta Nikaya 第四與第五部分)的德文翻譯,以德文寫作的兩冊佛教史,以及一本德國首位佛教比庫(bhikkhu)——三界智大長老的傳記。

  ◎英文版編者

  菩提比庫(Bhikkhu Bodhi)

  菩提比庫是來自紐約市的美國佛教僧侶,于一九七二年在斯里蘭卡出家。他目前是斯里蘭卡佛教出版協(xié)會(Buddhist Publication Society)的會長與編輯。

  他的著作包括《包含一切見網(wǎng)經(jīng)》(The Discourse on the All Embracing Net of Views)、《阿毗達摩概要精解》(A Comprebensive Manual of Abbidbamma)與《中部》(The Middle Lengrh Discurses of rhe Buddba,為共同譯者)。

  ◎譯者簡介

  賴隆彥

  海洋大學(xué)造船系畢業(yè),中華佛學(xué)研究所研究。

  曾任中華佛學(xué)研究所藏文講師、智光工商德育老師、 佛光出版社資深編輯、普門雜志社資深編輯,

  譯作:《森林中的法語》、《阿姜查的禪修世界--戒》、《阿姜查的禪修世界--定》、《阿姜查的禪修世界--慧》等。

  編注:

  比庫:巴利語bhikkhu的音譯,指稱巴利語傳承的佛世比庫僧眾及南傳上座部比庫僧眾;

  比丘:梵語bhiksu的音譯,漢傳佛教譯為為“比丘”、“苾芻”等,指稱源自梵語系統(tǒng)的漢傳僧眾。

  阿拉漢:巴利語arahant的音譯,是對佛陀的尊稱,也可指一切的漏盡者(khinàsava,斷盡煩惱者),

  包括諸佛、獨覺佛及阿拉漢弟子。

  漢傳佛教依梵語arhant音譯為“阿羅漢”,謂為小乘極果。其音、用法皆與上座部佛教有所不同。

  本文采用巴利語新音譯,參見《部分巴利專有名詞采用新音譯的方案》、《巴利語匯解》。

  【巴利佛典略語表】

  本書所出現(xiàn)的巴利佛典經(jīng)文,都將采用巴利佛典的略語來標(biāo)示其出處,因此,以下列出這些慣常使用的巴利佛典略語,供讀者對照參考。

  AN=Anguttara Nikaya《增支部》(標(biāo)示節(jié)號與經(jīng)號)

  Ap.=Apadana《譬喻經(jīng)》(i=長老譬喻,ii=長老尼譬喻;標(biāo)示章號與段落;緬甸文版)

  BL.=Buddhist Legends《佛教傳奇》(法句經(jīng)注釋)

  BPS=Buddhist Publication Society 佛教出版協(xié)會(康堤,斯里蘭卡)

  Comy.=Commentary注釋

  Dhp.=Dhammapada《法句經(jīng)》(標(biāo)示偈號)

  DN=Digha Nikaya《長部》(標(biāo)示經(jīng)號)

  Jat.=Jataka《本生經(jīng)》(標(biāo)示號碼)

  Mil.=Milindapanha《彌林達王問經(jīng)》 (彌蘭王問經(jīng))

  MN=Majjhima Nikaya《中部》(標(biāo)示經(jīng)號)

  PTS=Pali Text Society 巴利佛典協(xié)會(牛津,英國)

  Pv.=Petavatthu《餓鬼事經(jīng)》

  SN=Samutta Nikaya《相應(yīng)部》(標(biāo)示章號與經(jīng)號)

  Snp.=Suttanipata《經(jīng)集》(標(biāo)示偈號或經(jīng)號)

  Thag.=Theragatha《長老偈》(標(biāo)示偈號)

  Thig.=Therigatha《長老尼偈》(標(biāo)示偈號)

  Ud.=Udana《自說經(jīng)》(標(biāo)示章號與經(jīng)號)

  Vin.=Vinaya《律部》(標(biāo)示卷號與頁數(shù))

  Vism.=Visuddhimagga《清凈道論》(The Path of Purification 的章號與段落)

  Vv.=Vimanavatthu《天宮事經(jīng)》(標(biāo)示偈號)

  除非特別指出,否則本書所有參考資料皆依巴利佛典協(xié)會的版本為準(zhǔ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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