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世解脫之善因 八關齋戒 三

  出世解脫之善因──八關齋戒(三)

  肉食障圣道

  大乘菩薩以大悲為本,在家人多求福德,戒殺放生可以長養(yǎng)無量慈悲心,而殺為體性罪,故以不殺為善業(yè)之首。

  《楞嚴經》卷四云:「以人食羊,羊死為人,人死為羊,汝償我命,我償汝債,以是因緣,經百千劫常在生死!褂衷:「生生死死,互來相啖,惡業(yè)俱生,窮未來際!寡蛩罏槿,輪回報復,都因殺業(yè)而起。故說斷殺先要斷食肉,沒有食的人,便沒有殺的人。

  嘗聞教內人說:「佛陀并不要求弟子一定持素,托缽隨緣,眾生供養(yǎng)甚么就吃甚么,吃素是由梁武帝時代才興起的。」此言不盡不實,對應否吃素問題,佛在《楞嚴經》卷六里說得很清楚:「末法之中,多此神鬼熾盛世間,自言食肉,得菩提路,阿難,我令比丘食五凈肉,皆我神力化生,本無命根,汝婆羅門地多蒸濕,加以砂石,草菜不生,我以大悲神力所加,因大慈悲,假名為肉,汝得其味。奈何如來滅度之后,食眾生肉,名為釋子,汝等當知是食肉人!狗鹫f食肉的人,體內有一股肉臭之氣,一切眾生聞其臭氣便生恐怖,譬如有人接近獅子時,聞獅子臭亦生恐怖感。

  但《涅槃經》中,世尊卻允許比丘食三種凈肉,為甚么呢?因為佛制戒不許食肉時,很多比丘有異意,所以如來不行強制,令他們漸斷,故說可吃三凈肉,但不能吃十種肉。三凈肉是不見殺,不聞殺,不為我而殺;十種不能吃的肉是:人蛇象馬驢狗師子豬狐獼猴。

  《龍舒增廣凈土文》說吃三凈肉時,要念佛回向所食,至誠念佛號,可令亡者必得往生,如能朝素晚葷更好。

  雖然有三凈肉之說,但佛仍堅持說:「食肉者斷大慈種!购沃^斷大慈種?大慈者,是令一切眾生同得安樂,食肉的人是與一切眾生共為怨對,兩者都不得安樂。食肉的人遠離聲聞法、辟支佛法、菩薩法、菩薩道佛果。食肉者障生六欲天、障四禪法、四空法、戒法、定法、慧法、三十七道品、四諦、十二因緣、六波羅蜜、四弘誓愿、四攝法、四無量心、四無礙智、三三昧、八解脫、六神通等,是故食肉不得涅槃。

  殺業(yè)靈異記

  《廣弘明集》內說了不少好殺之人臨死的報驗,或禍殃及子孫,且示數(shù)條于末。

  梁朝時,有一縣令,因地方動亂,縣府被焚,寄住在一寺院內。有民眾將羊及酒拿到寺院送給縣令作禮,縣令把送來之羊縛在寺內。數(shù)天后,縣令命人把羊牽來,準備殺羊款待他的貴賓。羊被牽至縣令階前,跪下而拜,縣令大笑,命左右把羊殺掉,大家飲醉食飽之后,縣令躺在屋檐之下,醒來即覺全體痕癢而病倒,不久便死去。

  齊國有大富之人,十分豪侈,每次請客均親殺牛,否則便噉之不美,三十歲時患上大病,見很多大牛向他撲來,全身如被刀刺,大叫而終。

  江陵高偉,隨父親入齊,數(shù)年來常在幽州淀中捕魚,后得大病,每天都見群魚咬著他不放,不久而死。

  梁朝時,有人常以雞蛋白沐浴洗頭,令皮膚白滑,頭發(fā)黑亮,每沐浴動輒要破二三十枚雞蛋,臨終時,但聞發(fā)中啾啾數(shù)千雞雛聲。(是故雞蛋也不該吃)

  西陽郡的楊思達,因為侯景之亂,加上旱災,很多饑民因餓極而盜取田中麥,楊思達派了一部曲看守田麥,部曲捉了十余人,把偷盜人的雙手斬掉,后來部曲生了一男,出生便是無手嬰兒。江陵劉氏,以賣魚為業(yè),后生一兒,頭部是魚,頸以下是人形。

  這些古老公案,都編入《大正藏》內。而現(xiàn)代亦有不少離奇命案,其實都因過去殺業(yè)所致。報章常見釣魚的人失足墮海而死;捕魚人全家被害;營造燒臘業(yè)的人,家破人亡等,種種都是殺業(yè)的果報,可惜近代沒人匯集成書,勸導世人。

  生為現(xiàn)代人,斷肉其實不難,特別是香港,不吃肉也有很多食物可吃;文明社會殺人要填命,殺狗也不許可,虐畜都屬違法,有法律作護航,故持不殺戒其實不難。但依賴人血肉而生存的野叉鬼神,持不殺戒就真的非常難?煞鸱ㄅd隆之國,野叉餓鬼都為佛所攝受,持不殺戒,不傷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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