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破妄顯真”來說明佛學大綱

用“破妄顯真”來說明佛學大綱

佛學大綱,可用“破妄顯真”四字來說明之:

  破妄

  妄、是從迷謬中出來,因不明了一切事物之真如實相曰迷,由迷遂生出種種之誤謬錯覺,于所知境上足以引起妄業(yè)的危險。若欲破除此種迷謬的妄知妄行,須依佛法解行相應,使事物真相得以顯露出來。因為、事物真相本來是如此的,原不用另設何種方法去開顯,然以向來有迷謬的妄知妄行為障蔽,真相不能顯露出來,致事物之真相亦為種種錯覺所覆藏,故不得不用最精深、最正確、能破一切而不為一切所破之佛法以為工具,摧破其根本上之妄見,使由妄見所生之錯覺銷滅無余,則事物真相亦即同時顯露。故欲顯真,必須破妄,而破妄即是顯真。然而人們的妄見頗非一致,皆因時、因地、因人、因事所發(fā)生。有時以佛為仙──如大覺金仙等;有地以佛為菩薩──為神等統(tǒng)名;有人以佛為人──如基督教尊上帝為唯一天神,名佛為人等;有事以佛為神等之代表者──如人欲求功名子女而不得專司功名子女之神,以佛為代表一切之神者。由有此種種迷謬之妄,致信仰佛教之人,不能得到真實利益,而社會一般人睹此情形,遂認為迷信,攻擊摧殘,無所不用其極!故今天專從現在中國人對于佛教的迷妄,提出略談。從前中國知識界的心理上,謬認佛教為對付愚夫愚婦的一種工具,而與神道設教混為一談,致對于佛、佛教、佛教僧徒,生出許多的誤會。

  1.對于“佛”的謬見:

  中國各處有許多地方,以佛為能操縱及禍福人類生活的鬼神,簡直以佛為鬼本位的東西。其所以信仰他、供養(yǎng)他、恭敬他者,以他具有充分之權力,而能操縱一切、禍福一切之故,崇拜他乃可獲福,觸犯他懼必致禍。如此信佛,完全與佛相反;如此的信佛,不特世人欲打破他,即我們尤要打破其邪執(zhí)以糾正其觀念。至近年有由外國傳到中國的一神教,以世界上必有一唯一無二的大神,為宇宙的創(chuàng)造及主宰者,或以佛是人而不足尊,或亦視同主宰及創(chuàng)造者。殊不知佛是親證,并說明一切眾生禍福果報皆由自身所造之業(yè)相差殊而所招之果亦各不同,是以根身、器界,佛不許另有一創(chuàng)造主宰者為之創(chuàng)造主宰。既根本上不承認有創(chuàng)造主宰神,如何反自同于此種之神耶?以此種謬見信佛,實非正信!故此特為揭破,使能明信佛之真義而起正信。佛是人生宇宙真相之親證者,其所親證之法,即所謂諸法實相。然所證實相,若不能為未證知者說明,尚不能認為是佛;必須用種種修行方法,而自證入不疑之境,并以大慈悲心,用善巧言辭,普為世界眾生說明其真相,破除其妄見,方為自利利他臻于圓滿的佛。故欲真學佛,須信佛為人生宇宙真相的親證者及說明者,是我們尚未證得佛之知見者的導師。以我們現今觸處皆迷,故不得不以佛為依,以佛所說之法為依,以依佛法而修行之僧為依,使能明白詔示于我,破我執(zhí)迷而生正覺。

  2.對于“佛教”的謬見:

  時人以為佛教為反科學的宗教迷信,故應除去之。此由不能認清佛教的真相;豈知佛教即是萬有真理的說明,皆根據事實經驗而為邏輯的最精審知識,實是破迷顯真的有力工具,在深于科學者,必知佛教真正是合乎科學的。故佛法不特不違科學,尤足以助長科學之進步;斥佛法為反科學的,皆是不澈底了知科學者。宗教迷信,不外多神教、一神教,此亦正是佛教所斥破的妄,如何反以加之佛教身上?至于舊派對于佛教的謬見,則認為是虛無絕滅的,以為佛教專以消滅人生為究竟的,至今尚有斥佛教為非人生、非倫理的,皆受此種觀念之影響。此說若真,則世界之人類死盡,便可稱為大解脫了!佛法豈是如此荒謬的嗎?須知佛法的空,正是空除一切的迷妄,妄空而真顯,正是以空而顯不空也。

  3.對于“佛教僧徒”的謬見:

  時人多以為從經濟上觀之,寺院僧徒都是坐食分利的,因此、引出種種糾紛,這也是錯誤的!據理、若從僧的本質上說,須考究他是否合乎僧格,合乎佛理。至欲完成一個完美的僧人,頗非短時間所能成就!在修學時期之僧人,亦如在大學、中學之學生一樣,但此種學生雖不生利,亦不能認為是應當消滅的坐食分利者,僧之修學者亦然。至于僧之修行,在無佛教學識的人們,頗難認為有功用,但具有佛法知識的人,深信必有可以比之學校的學生者,僧之修行如有所成就,而能貢獻佛的真理于社會,解除世人的迷謬,應當認為是一社會教育家、或改良家,是應為社會愛護而不當排斥的。復次、我國向來又視在家的佛教徒但貪清高閑靜,而不為社會工作,只圖自身快樂者,遂譏為厭世自私,此原非真佛教徒所應取的態(tài)度。若真的佛徒,應修其道德人格為世界模范,而作自覺覺人、自利利人的實行者,表顯佛法的真精神,方可稱為真的佛徒。

  顯真

  1.佛學的宇宙是緣生識現的:

  據佛的眼光以觀宇宙的一切事物,則皆是緣生識現的。事事物物皆為眾多因緣所生,以凡一事一物,皆由各各的因緣關系而生起,故此一切皆屬時生時滅相續(xù)不斷,大至國土,小及個人。然在此眾多因緣變化中,又皆以心的力量而為轉移,相對論上所明的物理現象,皆因于心的觀點不同而有差異,故無一現象可不是由心知顯現,而且受其轉變的。然心知力,亦為眾多因緣所生,故佛說宇宙都是緣生識現的。

  2.佛學上之人生是革命進化的:

  緣生識變,剎那無間,若人隨之變化,則流轉無定,不能繼之在善而日進真矣!然心的知識為緣生變化力量中之最重要者,此心為有自覺自主力的,既可左右一切變化,則能自擇其美善者而求進步。此種由自覺努力而求得之進步,為革命的進化,而非自然進化所可比。真學佛的人。必須認定此積極向前進化,以諸菩薩行位為過程而至于佛,方為澈底學佛的人生。

  3.佛學的究竟是自由平等的:

  上明佛學的宇宙是緣生識變,佛學的人生是革命進化,至其究竟地位,本不可以名言的,今用名詞勉強講出來,可云:即為平等自由。依平等的義來說,佛亦祗是修學的人所認為導師,而不應昧卻自性是佛而專事崇拜;且不特眾生與佛平等,即一切法亦無不平等,以一切法皆是緣生識變,在此種理性上是平等的。然此種平等,須達到佛果地位方始實證而已。所謂自由者,謂一切眾生皆各具有相當知識,皆能自覺以左右周圍的一切變化。而且、一切無情亦無自由,以一切法須為眾緣生起。有一中心為之主動,此在常人的境上雖不能明了,然達到佛地則能見得。故佛的于法自在,證知一一法、各各皆以其余一切法為伴,一一法各能統(tǒng)一切法,法法如是,所以稱佛為法王。若真欲證到平等自由的佛境,須先從破妄著手,妄既破而真自顯。在此歷程中,須依從教典如法而解,如解而行,方可如實而證。(克全記)(見?硎冢

 。ǜ阶ⅲ┭菡f集作“重慶舊縣議會場為各界之講詞”,今改題。

  ──十九年九月在重慶舊縣議會議場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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