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光大師:念佛實修法要

  一、選擇稱名

  1. 禪宗

  雖悟到極處,親見佛性,仍是凡夫,不是圣人。

  禪宗功夫,雖到大徹大悟的地位,以煩惑未斷,猶不能了生死參禪一事,非小根行人所做得到。

  即使做到大徹大悟的地位,而煩惱未能斷盡,則生死依舊莫出,F在人且勿論,即如宋之五祖戒、草堂青、真如喆,其所悟處,名震海內。而五祖戒,后身為蘇東坡。東坡聰明蓋世,而不拘小節(jié),妓館淫坊,亦常出入?芍遄娼湮蛱庪m高,尚未證得初果之道。

  未證初果者,要常常覺照,方可不犯。如耕地,凡所耕處,蟲離四寸,道力使然。雖以要命之威力脅之,令行邪淫,寧肯舍命,終不依從。

  東坡既曾出入淫坊,則知五祖戒尚未得初果之道力,說什么了生死乎?

  2. 密宗

  密宗雖云現身可以成佛,然能成者,決非博地凡夫之事。凡夫妄生此想,則著魔發(fā)狂者,十有八九也。是以必須專志于念佛一門,為千穩(wěn)萬當之無上第一法則也。

  學密宗者,病在欲得神通,欲現身成佛。問之,彼皆謂無此念,實則無一無此念。以其倡導之人,先以神通吸動人,何能令學之者無此念乎?

  學密而回向凈土,固是正理。但恐不屑修凈土,欲現身成佛,或致受病。我等但守凈土修持,讓一切人皆得成佛,以度我等,則何幸如之?彼七日即可往生,即可成佛,則遍世間人均可成佛。我等業(yè)力凡夫,當有無量無邊的佛來度脫,何幸如之!且守我們本份,讓彼成佛度我們,豈不更穩(wěn)妥。

  彼等若有危險,我此法門絕無危險。

  若聞彼說的好聽,不禁心熱起來。成之則為幸,敗則便成魔眷,實令人寒心。密宗之危險,孰非筆墨所能宣。祈死守凈土修持,讓他人通通成佛去。

  3. 相宗

  相宗,如果不破盡我法二執(zhí),則縱明白種種名相,如說食數寶,究有何益?

  4. 教理

  念佛修持,如服藥然。

  能明教理,如備知病源、藥性、脈理,再能服藥,所謂自利利他,善莫大焉。

  若不能如是,但肯服先代所制之阿伽陀藥,亦可愈病。 也可以以此藥,令一切人服以愈病。

  只取愈病,固不必以未知病源、藥性、脈理為憾也。

  5. 通家

  通宗通教之人,每每不如愚夫愚婦,老實念佛者,為得實益。

  學佛而不欲做大通家,專心致志于凈土法門,可謂宿有慧根,具擇法眼

  6. 圣智

  念佛一法,唯死得下狂妄知見者,方能得益。

  任憑智同圣人,當悉置之度外,將此一句佛號,當做本命元辰,誓求往生。

  7. 實相

  于持名識其當體實相,則其益宏深。

  外持名而專修實相,萬中亦難得一二實證者。

  8. 觀想

  觀不能作,稱即獲益。

  于此諦思,知持名一法,最為第一。

  二、稱名儀則

  9. 六字

  念佛宜六字,四字亦可。

  如初念則六字,念至半,或將止,則念四字。

  若始終不念「南無」,便為慢易。

  經中凡有稱佛名處,無不皆有「南無」,何得自立章程?

  10. 專一

  凡修持宜專不宜雜。若久修大士,緣境不妨寬廣,境愈寬而心愈專一。

  若初心末學,緣境若寬,則心識紛散,而障深慧淺,或致起諸魔事。

  在凡夫地修持,固當以純一不雜為本也。

  身業(yè)專禮,口業(yè)專稱,意業(yè)專念。

  念佛儀,雖文殊、普賢、地藏、彌勒等尚不加入,況其它乎?然此等菩薩,同攝清凈大海眾菩薩中。

  11. 相續(xù)

  行住坐臥,語默動靜,穿衣吃飯,一切時,一切處,皆好念佛。

  隨忙隨閑,不離彌陀名號;

  順境逆境,不忘往生西方。

  12. 守凡

  在凡夫地,不得以法身大士之苦行,是則是效。

  需知未得法忍之凡夫,心中當慕菩薩之道,其行事當依凡夫常理。

  未證法身,必須調停得中,方可唯益無損耳。

  13. 守愚

  念佛之人,勿自仗聰明智慧,須拋之于東洋大海外。

  念佛一法,最好學愚夫愚婦,老實行持為要。

  14. 守實

  修凈業(yè)的人,著不得一點巧,倘或好奇厭常,必致弄巧成拙。若肯守平淡樸實家風,則極樂之生定可預斷,否則,不生極樂,亦可預斷矣。

  少實勝多虛,大巧不如拙。

  15. 守約

  修持功課,隨機而立,愈簡愈妙。念佛之人,以省事為妙。若過為張羅種種行宜,或致疲勞。

  16. 守宜

  念佛豈有定章,但取適宜。法無定相,不可固執(zhí),亦不應泛濫。唯取得益合機為事耳。

  念佛須音聲高低適中,緩急合宜。若高聲如趕賊之猛烈,始則心火上炎,或致吐血,以成不治之病。

  朗念默念,兩俱有益。然朗必不能久,多主于默,則不至受傷致病耳。念佛一事,當隨個人的力量,隨便出聲、默念、大聲、小聲皆無不可。

  凡同眾修持,需按大家之精神另定。個人修持,須按個人精神為定。精神用極之后,不是退墮,便是受病。量己力為,則有益無損矣。

  17. 妄想

  妄想起時,只一個不理,便不會妄上生妄。

  譬如小人撒賴,若主人不理,彼即無勢可乘。 若用剛法抵制,彼亦以剛法從事。若以柔法安慰,彼必謂主人怕他,又益加決烈。二者皆是損多而益少。

  只置之不見不聞,彼既無勢可乘,只得逡巡而去。

  18. 耳聽

  念佛要心中念得清楚,口中念得清楚,耳中聽得清楚。從朝至暮念,從朝至暮聽。比貪多貪快而含糊不清,功效懸殊也。

  若或猶涌妄波,即用十念記數,則全心力量,施于一聲佛號。雖欲起妄,力不暇及。

  19. 掐珠

  掐珠不過為防懈怠,掐之有礙,則不必掐。

  掐珠念佛,唯宜行住二時。

  若靜坐養(yǎng)神,由手動故,神不能安,久則受病。

  20. 記數

  念佛記數,是防懈墮。如無懈墮之心,不記亦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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