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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彌陀經

佛教經典。亦稱《小無量壽經》,簡稱《小經》。與《無量壽經》、《觀無量壽經》合稱凈土三經。一般認為在1~2世紀印度貴霜王朝時期已流行于犍陀羅地區(qū)!栋浲咏洝肥轻屽饶材岱鹪趹x薩羅國舍衛(wèi)城的南方祇園精舍,與長老舍利弗等十六位大弟子及文殊等大菩薩以及諸多佛弟子而說的經典。..[詳情]

佛說阿彌陀經講錄-別解經文(二)

  丙二、引大眾同聞 分二

  引證阿彌陀經非僅我阿難所聞,另有大眾共聞,有的判作‘列圣凡同聞’,除菩薩、阿羅漢賢圣外,還有人、天等凡夫眾參加,意義相同。聽眾依類分三:一、聲聞眾、二、菩薩眾、三、人天眾。

  丁一、聲聞眾 分三

  聞佛四諦法,修行證阿羅漢果者。前說通序謂之經后序,結集時方加入,但并非隨便安置,跟經文息息相關,具表法義味,經列舉聞法大眾有三類,論斷證、發(fā)心,菩薩均勝聲聞,何以小乘列前,菩薩在后呢?這含有三義:

  一、出世相故。聲聞是出家弟子,僧相齊整,故列第一,表僧寶之重要。二、常隨從故。千二百五十人乃佛常隨弟子,侍佛聞法,少有缺席,證信力強。三、佛法賴僧傳故。古德云:‘佛法弘揚本在僧’,若無出家眾,法燈必微,因弘法利生是僧之本分事,所謂‘弘法是家務,利生是事業(yè)’,又說:‘有佛出世龍?zhí)煜?無僧說法鬼神愁’,因無佛法,善法減損,惡法增長,世局更亂,不只人煩惱,連鬼神都擔憂。三千年來,法傳至今,端賴歷代高僧,故列在前。今有在家居士,見僧團良莠不齊,欲組在家佛教弘法,實不應該,在家家累重,沒法專業(yè),世若無僧,佛法必亡。

  菩薩居次,亦有三義:一、相不定故。菩薩隨類現(xiàn)身,或現(xiàn)在家,或現(xiàn)出家,乃至現(xiàn)天龍八部身,不似聲聞整齊。二、不常隨故。自利利他,游化十方,且有他方菩薩,隨緣聞法,不常隨佛,證信力弱。三、表中道義故。不偏空、有,常行中道。

  人天殿后也有三義:一、世間相故。六道眾生所現(xiàn)皆在家世俗之相。二、凡圣品雜故。人天眾有凡夫也有圣人,品類復雜。三、外護職故。以護持佛法為職責,做外護工作。

  出家眾弘法,在家眾護法,缺一不可。

  聲聞眾文長分三:明類標數,二、表位嘆德,三、列上首名。

  戊一、明類標數

  與大比丘僧,千二百五十人俱。

  ‘大比丘僧’明類,‘千二百五十人俱’標數。先說‘僧’字。

  僧,梵語僧伽耶,此云和合眾,有事有理,理則‘同證無為解脫’,以了生脫死為目的。事則有六,具此六義,才是僧團。

  一、身和同住:叢林住眾多,住千人的不少,住二、三百人的很普遍,古之禪宗祖師,一人領眾,千人隨學,不像臺灣,十幾個就不少了,社會流行小家庭,寺院也如是。依佛制,大眾共住,須身和方能相處。

  二、口和無諍:口和合,不可吵罵。出家并非圣賢,習氣不易除,沖突難免,俗云:‘牙齒也會咬到舌頭’,齒硬舌軟,最為相合,偶而也會傷到,但是舌從不反擊,俗話說:‘錢沒兩個不響’,吵架要有對手,沒對手吵不起來,若一方肯發(fā)心作舌頭,便無爭吵,舌被咬,吃飯時,照樣幫忙,不會罷工,或卷舌,讓你不得呼吸,所以,意見相左,好好溝通,縱使不愉快,也要容忍,各自反省,早日雨過天晴。共住這兩則最重要。

  三、意和同悅:悅,歡喜也。大家和樂相處,莫擺臭臉,雖不吵,但像不定期炸彈,隨時引爆也不好,所謂‘吃人臭臉飯,不如說再見’。身、口、意三業(yè)和合是共住的基本條件。

  四、見和同解:思想觀念一致,學佛所學,行佛所行,不可各行其是。佛法有八萬四千法門,入道場當隨大家共修,不可擾亂常住行門,慈老常說:‘你不來,我不怪;你要來,受我誡。’既參禪便不該入凈土道場,你在三門外,我管不著,既然進來了,就得守這里的制度。

  五、戒和同修:共受佛戒,‘先受戒者在前坐,后受戒者在后坐’,以受戒前后列長幼,遵佛制,持凈戒,僧團才能清凈莊嚴。

  六利和同均:佛制僧團,利益均等,不因職事高低而差別,一律平等。佛世,嘗有人供佛,佛說:‘供養(yǎng)僧吧!我在僧數。’莫只供佛,供佛則僧不能受用,供僧,佛在僧中,同受供養(yǎng)。當時,一貧女持小塊布白佛:‘世尊,我貧苦,少布供僧可否?’佛答:‘只要心誠,粒米杯水皆可。’代為接受,囑弟子用作燈心,千二百五十人,個個無缺,是利和同均的最佳典范。

  曾聞大陸某叢林方丈,很慈悲,力行均等。一日,有人供養(yǎng)和尚三粒蜜桃,住眾三百,如何分配?老人請侍者購砂糖,行堂備三個水缸,飯頭煮開水,每缸百杯,搗碎桃,和其中,人人有分,確實做到利和同均,真了不起,若是我,早就吃掉了。

  具六和,僧團才清凈。榮宗法師,十四歲出家,曾往大陸參學,斌老在獅山講地藏經,彼亦共聞,常聽他談參學經過,言大陸叢林規(guī)矩很好,幾百人進禪堂,鴉雀無聲;三十人或五十人,住大通鋪(廣單),一年半載,同床共眠,不知鄰單法名,因沒講私話的機會,所以,道業(yè)精進,法筵興盛。

  ‘比丘’舊譯,新譯苾篘,有三義,屬多含不翻,依然保持原音。

  一、乞士:士,人也。上乞佛法,以資慧命;下乞食物,以資色身。佛制比丘,托缽生活,印度對修行乞食者很恭敬,中國環(huán)境不允許,故無法實施。

  二、‘怖魔:魔,指欲界他化自在天魔王波旬,怕眾生離三界,減少魔子魔孫,若有人發(fā)心出家受戒,登比丘、比丘尼壇,戒師白四羯磨法時,波旬宮殿震動,知有人發(fā)心修出離行,生大怖畏。大家須知,我等雖是佛子,未出三界,猶受魔王掌控,彼不足懼,唯有精修,方能怖魔。

  三、破惡:修行為斷惡修善,起碼做到除身口七支之惡,身不殺、不盜、不淫,口不惡口、不兩舌、不妄語、不綺語,才能安心辦道。出家目的在‘斷一切惡,修一切善’,所謂‘諸惡莫作,眾善奉行’。

  ‘比丘僧’表非一人,照佛制,四人方可行羯磨法,所以,四人才稱‘僧’,比丘尼亦爾。千二百五十人,當然是‘僧’了。中國佛教一人也叫僧,如‘貧僧’,方便借用無妨,如軍,本非一人,但一人不妨也稱軍人。此顯比丘聽眾甚多。

  ‘大’有二義:一、表已證圣果,皆具阿羅漢身分,故稱大,是贊詞。二、表其皆是回小乘心趣大乘道的聲聞眾。千二百五十人都是回小向大的比丘,所謂‘外現(xiàn)聲聞相,內秘菩薩行’。

  ‘千二百五十人’是常隨眾。佛初成道,至鹿野苑度五比丘。五比丘是太子出家時,凈飯王遣父系三人,母系二人,欲勸太子回心轉意,后皆出家,三人受不了雪山苦行,先到波羅奈國鹿野苑,另二人見太子在尼連禪河受牧羊女供養(yǎng),以為退心,也至鹿野苑自修。太子菩提樹下成正覺后,觀五人善根成熟,往鹿苑三轉四諦法,令證阿羅漢果。從此,世間共有六位圣人住世。不久,耶舍長者子等五十人出家,共五十五人。太子修苦行時,曾至摩竭陀國,頻婆娑羅王愿舍位,勸彼放棄理想,太子不允,相約成佛后先來度王,為履約至摩竭陀國,途經三迦葉處,是當時極負盛名的外道首領,老大優(yōu)樓頻螺迦葉,住木瓜林,有五百弟子,受度后,將拜火教道具丟棄河中,老二伽耶迦葉領二百五十個弟子(或說三百),居象頭山,老三那提迦葉與二百弟子住尼連河畔,見道具,以為兄有大難,率弟子趕往,也隨佛出家,共一○五五人。關于佛現(xiàn)神通度優(yōu)樓頻螺的情形,可閱四分律藏犍度,載之甚詳。舍利弗、目犍連侍師沙然梵志,學外道法,佛成道約三年,梵志逝,各領一百弟子到竹林精舍出家。其實,這二百人都是師兄弟,兩個大弟子各領一半。如是,共有一千二百五十五人,求雅順故,略去尾數。千二百五十人,并非個個出席,但多數皆參與。

  和前‘五事證信’的消文為:如是這部阿彌陀經,是釋迦牟尼佛,有一個時間,在舍衛(wèi)國祇樹給孤獨園的地方講的,除我阿難外,還有千二百五十五位大比丘僧,參與法會,共同聽聞,故當深信。

  戊二、表位嘆德

  皆是大阿羅漢,眾所知識。

  ‘皆是大阿羅漢’表其果位,都是回小向大的阿羅漢圣者。阿羅漢含三義:一、應供:所作已辦,不受后有,能福蔭眾生,堪受人天供養(yǎng)。凡夫道業(yè)未成,受供養(yǎng),如借貸度日,謂‘缺應供’或‘負債受供’。二、無生:有二義;1、見思惑盡,不再輪回受生。2、證偏真涅槃不生不滅之理,既無生便無滅,謂無生,此約理說。三、殺賊:是比喻。學佛不出三無漏學,因戒生定,因定發(fā)慧。佛遺教經云:‘因依此戒,得生諸禪定及滅苦智慧。’三無漏學是破除煩惱的利器,大智度論云:‘持戒如捉賊,定如縛賊(喻禪定能伏惑),慧如殺賊’。是一種喻說,非真殺,否則,法官、警察都是阿羅漢了。煩惱如賊,見思煩惱斷盡如殺賊。

  阿羅漢三義為比丘果,也是含多義不翻,翻字不翻音。比丘‘乞士’因,阿羅漢‘應供’果;‘怖魔’因,證‘無生’果;‘破惡’因,得‘殺賊’果。

  ‘阿’字讀音,前已說過,讀ㄚ只是開口音,無意義可言,‘阿彌陀佛’、‘阿羅漢’含有法義,不應念ㄚ,密宗持咒念ㄚ,是另一回事,咒之開口音,無字可表,始念破音,現(xiàn)在不是持咒,當念ㄛ。最近,聽一青年將‘阿房宮’讀成ㄚ,真讓人笑話!許多佛經注音也注ㄚ,是不對的。這類問題常有人提及,答不勝答,故每說必講,念佛本求一心不亂,現(xiàn)反因此而多心散亂,問題不小。

  ‘大’乃贊詞,贊其證阿羅漢果,也贊其回小向大,與‘大比丘’前后輝映,不過‘大比丘’是贊僧寶。

  千二百五十人都是回小向大的阿羅漢圣者,但下列十六位尊者,不只阿難,連迦旃延、阿冕樓陀、拘絺羅也不在其中,可見與會者不只此數,僅標出常隨眾,以資證信而已。

  ‘眾所知識’嘆德,贊嘆大阿羅漢的功德。他經嘆德文字很多,如楞嚴經云:‘皆是無漏大阿羅漢’下有‘佛子住持,善超諸有,能于國土,成就威儀’等句,法華經也不少,本經僅此一句,簡單贊嘆阿羅漢勝德,若無勝德怎會‘眾所知識’呢?‘知識’,聞名曰知,見面曰識,既聞名又見面叫‘知識’。詳說則‘聞名仰德曰知,見面領教曰識’。聞名仰慕其德學,親聆教誨曰‘知識’。千二百五十人為當時人天大眾所知所識,景仰其德學,從之聞法,親受教誨,謂之‘眾所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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