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明講記十四

  因明講記十四

  現(xiàn)在就開始說異法喻。前邊兒的同法是依同喻體而征取的事實,也就是同喻依了,那么現(xiàn)在的異法則是依異喻體而征取的事實,也就是異喻依。咱們知道,因明之所以用異喻,是為了確保因法的圓滿無缺。異喻體還有一個原則,就是“宗無因不有”,所以,異喻依必須先離宗再離因,這樣才能符合“宗無因不有”的原則。

  咱們來看原文。

  似異法中,所立不遣者,且如有言,“諸無常者,見彼質(zhì)礙,譬如極微”,由于“極微”,所成立法“常性”不遣,彼立極微是常住故,能成立法“無質(zhì)礙”無。

  這個說的是所立不遣,“遣”是什么意思呢?就是派遣,遵從命令由這個地方到另一個地方去作事,就是離開這個地方。不遣就是不離開。好,這個所立不遣,商羯羅主菩薩所舉的例子,這例子還是聲論師對勝論師立的那個式子,“聲常;無質(zhì)礙故;諸無質(zhì)礙,見彼是常,猶如虛空,諸無常者,見彼質(zhì)礙,猶如極微!边@個式子的宗是“聲常”,因是“無質(zhì)礙故”,異喻是,“諸無常者,見彼質(zhì)礙,如極微”。這個式子的異喻依極微,與所立法“!辈浑x,也就是說,異喻依與所立法應(yīng)該遣離才對,說白了就是異喻依不應(yīng)該具備所立法的性質(zhì),但這個式子的異喻依“極微”卻具備所立法“!钡男再|(zhì),這就是該離的不離,你這一不離,給整個式子惹來了多大麻煩?整個式子都受你牽連!異喻依具備所立法“!钡男再|(zhì),則就是說它是宗同品,異喻依卻是宗同品,這算哪一門子事兒~~這個式子的異喻依“極微”與能立法“無質(zhì)礙”倒是離了,“極微”是有質(zhì)礙的,異喻依與能立法的關(guān)系倒是合乎標(biāo)準(zhǔn)了,沒什么毛病。

  咱們給所立不遣下個定義吧,就是,異喻依不能從宗同品中排除出去,就是異喻依沒有遠(yuǎn)離宗,沒有止濫。

  在說同喻時咱們說沒說過合作法、離作法?沒有啊~~那就不好意思了,是丟了,現(xiàn)在補說一下。

  組成同喻、異喻的方法是不同的,同喻是用的合作法,什么叫合作法?就是先說因同再說宗同,比如說,“聲是無常,所作性故”,這是宗和因,我們看合作的同喻,同喻是“若是所作,見彼無常,如瓶”,這就是先因后宗,我們一般叫它“(說)因宗所隨”,這是先合因后合宗。

  而異喻呢,是用的離作法,離作法就是先說宗異后說因異,還拿剛才的例子來說,宗是“聲是無!,因是“所作性故”,同喻就不說了,異喻應(yīng)該是這樣的,“若是其常,見非所作,如空等”。大家看這個例子,是不是先說宗后說因?是的,確實是先說宗異后說因異,這個呢,我們一般叫它“宗無因不有”,這就是先離宗后離因。

  合作法、離作法這么個樣式是為什么要這么個樣式呢?我們來看看。在例子中,這樣吧,咱們先把例子給寫出來,你們只拿耳朵聽我說,你們能否轉(zhuǎn)過圈兒來,我感到心中沒底兒。

  宗:聲是無常

  因:所作性故

  同喻:若是所作,見彼無常,如瓶

  異喻:若是其常,見非所作,如空

  在這個式子中,因支是“所作”,宗后陳是“無!。因支“所作”是宗后陳“無常”的充分條件,所以,凡是所作的都是無常的,無一例外;可是,“無!笔恰八鳌钡谋匾獥l件,所以,凡不是“無常”的就一定不是“所作”的。故爾,同喻的先因后宗,是由于因是宗的充分條件,因是宗的充分條件就決定了同喻必須先因后宗。異喻呢,是因為宗是因的必要條件。按一般的說法,因法和宗法,宗法就是宗后陳,宗前陳是叫(宗上)有法,因法和宗法二者構(gòu)成一個屬種關(guān)系,因法的外延一般小于宗法。在所舉的這個例式中,因法所作是下位概念,宗法無常是上位概念,所以,由下位概念的存在當(dāng)然可以證明上位概念的存在,由上位概念的不存在完全能夠證明下位概念的不存在。

  所以,同喻的合作法必須先合因再合宗,異喻的離作法必須先離宗再離因,這個一定不能搞反。但是有一個情況是特殊的,是什么情況呢?就是宗法與因法的外延相等時,也就是宗法與因法是同一關(guān)系概念的時候,其先后次序才不受限制,但這種情況在實際中太少遇到,所以,因明中仍要求按合作法、離作法的規(guī)定次序來。

  有人怪,他說了,我偏不按因明規(guī)定的次序來,我反著來你又能怎樣呢?

  陳那論師說,你要是這么干的話,會出現(xiàn)好幾個很麻煩的情況,下邊我來介紹一下。咱先說合作法,不按規(guī)矩來,合作法會出現(xiàn)四種情況:

  1。成非所說。合作法是先合因后合宗,你把它反過來,按剛才舉的例子來說,應(yīng)該先說“所作”后說“無!,你卻先說“無!焙笳f“所作”,就成了拿無常來成立所作,而不是以所作來成立無常了,這就轉(zhuǎn)換了立論者和論對者所爭論的焦點兒“聲是無!,把爭論“聲是無!迸闪藸幷摗奥暿撬鳌薄

  2。相符極成。本來雙方是爭論“聲是無!,現(xiàn)在成了“聲是所作”,可是“聲是所作”這個命題立論者和論對者雙方?jīng)]有爭論,都承認(rèn),是共許的。

  3。不遍。本來是先因后宗,先因后宗就是“諸所作者皆是無!,或者說“若是所作,見彼無!,現(xiàn)在你先宗后因,成了“諸無常者皆是所作”,在“諸無常者皆是所作”這句話里,“無!钡耐庋颖取八鳌贝,有“無!毙再|(zhì)的事物有的是所作的,有的不是所作的,比如瓶,瓶是所作的,而比如閃電,閃電就不是所作的。

  4。非樂。因宗一顛倒,無常就成了因,所作就成了宗。無?梢园ㄋ鞯钠,也可以包括非所作的閃電,若以無常為因來成立所作,那么同樣的也可以用無常來成立非所作。因支無常的外延大于宗支所作,這就成了不定因,想用不定因來成立宗支,只能成立與自己想要的宗相反的宗,這就自己與自己鬧別扭。

  離作法的次序若是顛倒呢?也會出現(xiàn)幾種情況,

  1。成非所說。本來離作法是先說宗后說因的,你把它弄成了先說因后說宗,按例子來說,先是該說“無!,而后才該說“所作”,就是“不是無常的都不是所作的”,或者說,“若是其常,見非所作”,你現(xiàn)在卻成了,“諸非作者皆是常”,這把“非作”弄到前邊,把“!迸胶筮,就成了要拿“非作”來證明“!,自己本來是要成立“無常”的,這卻成了成立“!,剛好反了個兒。

  2。相符極成。次序一顛倒,成了“諸非作者皆是常”,虛空的“!,是立論者和論對者沒有爭論的,雙方共許。

  3。不遍。一般來說,謂詞的外延比主詞大,但“諸非作者皆是!边@句話中,“常”的外延卻比“非作”小,因為非所作的事物不但有空等常住的,而且有閃電等非常住的。

  4。非樂!胺撬鳌钡耐庋蛹劝俺!钡,也包含閃電等無常的事物,若以“非所作”為因來成立“!,同樣也可以以“非所作”為因來成立“無常”。

  其實關(guān)于這幾種情況,據(jù)《因明大疏》、《莊嚴(yán)疏》等書,陳那論師是舉了兩個例子,一個是以“所作”為因來成立“無!弊,一個是以“勤勇無間所發(fā)”成立“無常”宗,但按照陳那論師的原文,可沒有提到“勤勇無間所發(fā)”因。

  咱現(xiàn)在說的是所立不遣,岔了這么一下,還得回過頭來說。在窺基法師的《因明大疏》中,把所立不遣分成了兩俱、隨一、猶豫、無依四種,有這四種類別,但第四種情況是有沒有都沒有關(guān)系的,因為異喻無體也好,無依也罷,其實都不妨礙它起遮遣作用。窺基法師的原話是,“或無第四過,以異喻體但遮非表,依無非過,但有前三;蛞嘤兴,如立我無,許諦攝故,異喻如空。對無空論,雖無所依,亦不遣其所立法故”。就是說,有人說無第四過,因為異喻體只是遮詮而不是表詮,咱們在前邊兒說過,所謂表詮就是用肯定的方式來闡明事理,而遮詮則是用否定的方式來闡明事理,雖說這概念不是十分的好,但大差不離。說異喻體只是遮詮,所以只有前三種過。也有人說,第四種過也有,他們舉了個例子,說比如對無空論師立“我無,許諦攝故,如空”,他們說這個式子就是第四種過失,不過好象幷不妥當(dāng),現(xiàn)在也就不詳細(xì)分析了。下邊兒咱們按照窺基法師的《因明大疏》給說一下分類。

  a。兩俱不遣。比如說,聲論師對勝論師說,“聲常,無質(zhì)礙故,諸無常者見彼質(zhì)礙,譬如極微”。在這個例子中,立論者聲論師和論對者勝論師雙方都認(rèn)為極微是常的。

  b。隨一不遣。比如說,聲論師對薩婆多部說,“聲常,無質(zhì)礙故,諸無常者見彼質(zhì)礙,譬如極微”。在這個例子中,論對者薩婆多部認(rèn)為極微是無常的,所以只是從立論者聲論師方面來說有所立不遣的過失。

  c。猶豫不遣。比如說,“彼山處定有火,現(xiàn)煙故,如廚房”,用“諸無火處皆不現(xiàn)煙,如余處”作異喻。窺基法師舉出這個例子后接著解釋說,“然有火處亦無其煙,故懷猶豫;不現(xiàn)煙處,火為有無,故猶豫不遣”。

  所立不遣咱們就說到這兒,下邊兒說能立不遣。

  能立不遣者,謂說如業(yè),但遣所立,不遣能立,彼說諸業(yè)無質(zhì)礙故。

  所立不遣是說異喻不能離宗法,也就是說異喻依沒有遣除宗同品,比如說,“毛筆有作用,能寫字故,(異喻)如香爐”,這個例子就是。而接下來的能立不遣呢,它是說,異喻依只遣除了宗同品而沒有遣除因同品,也就是沒有離因法,這樣呢,還起不到止濫的作用。下面咱們看商羯羅主菩薩所舉的例子。

  比如說,聲論師對勝論師立這樣一個式子:

  宗:聲常

  因:無質(zhì)礙故

  異喻:諸無常者,見彼質(zhì)礙,如業(yè)

  這個式子中的“業(yè)”,就是我們常說的造業(yè),造業(yè)就是身、口、意的造作。這個“業(yè)”是宗異品倒沒錯,它是無常的,但是,它是無質(zhì)礙的,無質(zhì)礙就是因同品了,本來,異喻依應(yīng)該是因異品的,現(xiàn)在卻成了因同品,這就是沒有遠(yuǎn)離因法。

  咱舉個現(xiàn)在的例子,“碗是磁作,能吃飯用,如筷子”。這個例子就是所立不遣--筷子不是宗同品,但卻是因同品。

  咱再看窺基法師給能不遣分的類。

  a。兩俱不遣。比如說,聲論師對勝論師說,“聲常;無質(zhì)礙故;(異喻)諸無常者,見彼質(zhì)礙,如業(yè)”。立論者聲論師和論對者勝論師都認(rèn)為“業(yè)”是無質(zhì)礙的,都承認(rèn)“業(yè)”是因法無質(zhì)礙的同品。

  b。隨一不遣。比如說,聲論師對佛教徒說,“聲常;無質(zhì)礙故;(異喻)諸無常者,見彼質(zhì)礙,如業(yè)”。

  c。猶豫不遣。比如說,我還沒有確定下來遠(yuǎn)處那究竟是煙還是霧,我就說,“遠(yuǎn)處應(yīng)有火,似有煙故,(異喻)如湖”。式子我倒是立了,可最后卻弄清楚了,遠(yuǎn)處那根本不是煙而是霧,那我多煞忐氣。

  俱不遣者,對彼有論,說“如虛空”,由彼虛空不遣常性、無質(zhì)礙性,以說虛空是常性故、無質(zhì)礙故。

  這個俱不遣就是說,異喻既不能遠(yuǎn)離宗又不能遠(yuǎn)離因,大家看這個,你立論者立了一個式子,可是式子的異喻卻是既不能遠(yuǎn)離宗又不能遠(yuǎn)離因,那么,你這異喻根本就不是異喻,而是同喻了,這樣一來,你這個式子就有兩個同喻卻沒有異喻,式子就不完整,不完整的式子就起不到作用。

  異喻就是說喻依不能從宗同品中排除,也不能從因同品中排除,這其實就是說,這個異喻依實際上是同喻依。

  咱們來看商羯羅主菩薩所舉的例子。說,聲論師對薩婆多部論師立,“聲常;無質(zhì)礙故;(異喻)如空”。商羯羅主菩薩原論文中的“對彼有論”,這個“有論”就是說一切有部、薩婆多部。本來,論對者薩婆多部和立論者聲論師都認(rèn)為“虛空”是實有的、無質(zhì)礙的,這樣呢,“虛空”既沒有從宗同品中排除出去,又沒有從因同品中排除出去,就既不是宗異品,又不是因異品,所以,“虛空”實際上是一個合格的同品而不是異品。

  在同喻的俱不成處,說它分有體俱不成和無體俱不成,但在異喻這兒就不用分了,因為異喻本來就應(yīng)該無體,所以無體就是對的。

  咱們再看看窺基法師給俱不遣作的分類。

  a。兩俱。比如說,聲論師對薩婆多部論師立的“聲常,無質(zhì)礙故,(異喻)如空”。立論者聲論師和論對者薩婆多部論師都承認(rèn)虛空既是常的又是無質(zhì)礙的。

  b。隨一。

  c。猶豫。

  窺基法師沒有舉例子,說“如理思準(zhǔn)”,就是說,你們想想,這個給前邊兒是差不多的,我就不說了。窺基法師不說,我們也不說了。

  下一個就該不離了,看原文。

  不離者,謂說如瓶,見無常性,有質(zhì)礙性。

  這個不離和下邊的倒離,不是喻依上的過失了,而是喻體上的毛病。因明的異喻體,其作用就是從反面來表示事物的因果關(guān)系。古因明是沒有這個的,古因明不是五支作法嗎?比如說:

  宗:聲是無常,

  因:所作性故,

  (異)喻:猶如空等,于空見是常住與非所作,

  合:聲不如是,是所作性,

  結(jié):故聲無常。

  這個式子就是沒有能夠概括出一個“若是其常,見非所作”的普遍命題出來,在古因明當(dāng)中,根本就沒有這個普遍命題,但是,在新因明師看來,沒有這個普遍命題就是失誤。陳那論師說,“(古因明)但顯宗、因異品同處有性,為異法喻,非宗無處因不有性,故定無能”。就是說,古因明師只憑甲事物既是宗異品又是因異品,就把它作了異喻,而不是要提供“宗無因不有”的普遍命題來作前提,所以甲事物作為異喻就是不合格的。因為異喻體就是要表示有宗異品處一定遮遣因同品,沒有這個是不行的。我們把這種情況就叫做“不離”,下個定義可以這么說,所謂不離就是因法和宗后陳之間缺乏分離作法的說明。

  商羯羅主菩薩所舉的例子是:

  宗:聲常

  因:無質(zhì)礙故

  (異)喻:如瓶

  這是很簡單的了,我們都知道,瓶是無常的,是宗異品,瓶又是有質(zhì)礙的,是因異品。僅憑瓶是宗異品又是因異品,你就拿瓶來作異喻了?這根本就沒有顯示出與宗因遠(yuǎn)離,沒有顯示出因法“無質(zhì)礙”與宗后陳“常”之間的聯(lián)系,它不能顯示無宗之處、因定非有,當(dāng)然也就不能顯示有無礙處定有其常,這就不能令“!焙汀盁o礙”互相關(guān)聯(lián),所以這個式子就是犯了不離的過失;萸f法師說這是缺乏聯(lián)系詞語,異喻缺少分離作法。同喻的合作法是先合聲無質(zhì)礙,只要聲“無質(zhì)礙”,則一定“!。異喻的離作法應(yīng)該先離聲常,只要聲無常,則因法一定也不具備。這是規(guī)矩。

  這個式子既然犯了不離的過失,那么正確的異喻應(yīng)該什么樣子呢?它就應(yīng)該顯示出因法與宗法之間的聯(lián)系,所以,這個式子正確的異喻應(yīng)該是“若是無常,見彼質(zhì)礙,如瓶”,這樣一來,異喻就顯示出了無常和有質(zhì)礙的聯(lián)系,就從反面顯示出了因法“無質(zhì)礙”和宗法“!钡穆(lián)系,它就是一個合格的異喻了。

  注意,我說這個異喻是正確的,但實際上這個異喻本身是不正確的,它的喻體是“若是無常,見彼質(zhì)礙”,但我們卻可以舉出雖然是無常的,可又是無質(zhì)礙的事物,比如閃電就是。所以,我說“若是無常,見彼質(zhì)礙,如瓶”是合格的異喻,也僅只是說這個異喻沒有犯“不離”的過失而已。

  這個不離與前邊兒同法喻的無合差不多,都是沒有提出一個正確的普遍原則來作為喻體,所以,雖然有喻依,而且喻依也符合宗異品和因異品的標(biāo)準(zhǔn),但是不能表明凡宗無之處因亦非有,也就是止濫不徹底。

  下邊是倒離。

  倒離者,謂如說言,諸質(zhì)礙者皆是無常。

  這倒離也不難。異喻體的要求是“宗無因不有”,次序是不能亂的,“一失次第,即成魔業(yè)”,“無前無后,愚癡之人”,前邊兒說過的吧?這前后不單純是技術(shù)問題,而是個因果關(guān)系問題,所以千萬亂來不得。這個倒離其實就是說把宗因的次序搞亂了。本來是應(yīng)該先離宗后離因,先說宗異品后說因異品,這倒離卻是先說了因異品后說宗異品。

  商羯羅主菩薩所舉的例子是:

  宗:聲常

  因:無質(zhì)礙故

  (異)喻:諸質(zhì)礙者皆是無常,如瓶

  這個式子倒是表示出了與宗法、因法都相離,但是把無常和質(zhì)礙的關(guān)系給搞顛倒了,這一顛倒,哎,就出了問題:幷不是一切有質(zhì)礙的東西都無常!比如說極微,極微就是有質(zhì)礙的,但極微是常的,這可是立論者聲論師和論對者勝論師都承認(rèn)的,都承認(rèn)極微是有質(zhì)礙的,是常的。異喻體本身有倒離的過失,當(dāng)然不能從反面來論證無質(zhì)礙和常之間的聯(lián)系。

  正確的異喻應(yīng)該是“諸無常者見彼質(zhì)礙”,這樣才能顯示出宗無因定非有。

  我們再舉個例子:

  宗:我有死

  因:是人故

  (異)喻:不是人者皆無死,如土木瓦石

  這個式子一看就知道是錯的,狗不是人,也照樣有死。如果我們把喻體改成“無死者都不是人”,就對了。

  如是等似宗因喻言,非正能立。

  這是個結(jié)語,說正確的能立,必須宗因喻都不出錯,假如說宗因喻有一個過失,就是似能立了。在梵文本和藏文本上,沒有用“非正能立”,用的干脆就是“似能立”。今天就說到這兒吧。

精彩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