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理經(jīng)》簡讀之四

  《正理經(jīng)》簡讀之四

  1.1.31 在忽略一個命題所含的預(yù)設(shè)初始命題之后,去直接研究它的細節(jié),這個命題就成了假說宗義。

  正理派說宗義總共有四種,這個就是第四種,叫假說宗義。這個呢,就是還沒有研究這個事物,在還不知道的情況下,就先說它存在,于是接著往下研究。這個就象咱們漢語語法中有個假設(shè)復(fù)句,如果這樣,才能夠怎么怎么的。在科學(xué)上也是這樣,先提出一個假設(shè),比如地球板塊移動說,這都是假說,然后以這假設(shè)為前提來作實驗,說如果這個假設(shè)是成立的,那么會出現(xiàn)什么什么情況,在實驗中發(fā)現(xiàn)真的出現(xiàn)了這樣的情況,于是這個假設(shè)就作為一個原理、定理、定律等。這樣的假設(shè)觀點兒就是假說宗義。這個假設(shè)宗義在佛教因明中也是不允許出現(xiàn)的。在佛教因明中有這么一種說法,就是,一切以解脫為中心(這個是古印度所有派別的共性),不在玄談空論中浪費精力,不在毫無意義的問題上爭論,不在假設(shè)上浪費時間。

  正理派的宗義有這四種,但是正理派中沒有象佛教因明一樣,雖列出了四種宗,但是說明了哪些宗是正確的,哪些宗是錯誤的,而正理派列出來了有四種宗,可這兒沒有辨析正誤。在幾個解釋中也沒有提這個。

  下邊兒看第八節(jié),論式。

  1.1.32 宗、因、喻、合、結(jié)為論式。

  這正理派的論式是由五支組成的,“支”就是部分的意思。下邊兒分別說明。

  1.1.33 宗是宣布要建立的結(jié)論。

  先看宗。這就是辯論者自己所持的觀點兒。在古印度的辯論者辯論時,他們都是先得光明正大地說出自己所持的觀點兒,要是咱們中國人,講究智謀,不能把自己的底細先告訴對手,但總想要先知道對手的底細,叫知己知彼才能百戰(zhàn)不殆,古印度人確實是很男子漢的。

  古印度人在辯論的時候,為什么要先把自己的底細亮出來呢?這是古印度的民風(fēng)使之,各學(xué)派都表現(xiàn)出這么一種宗教形態(tài),宗教悲情這是一個體驗問題,不是用語言述說的。比如說這么多年來,我老是胡說八道,前一段時間我曾經(jīng)接過一個電話,是一個很熟的居士打來的,他說,“師父啊,你要是變壞的話我們都不會覺得吃驚。”原來我給人家的印象就是這樣!他說我有變壞的傾向,隨后他又告訴我,說以前的幾個同修都還俗了,還給我詳細地說心源法師的事兒,心源法師到緬甸學(xué)了五年,回來后滿口的佛語,誰知道卻如此。居士說,都說你是他們中最壞的,可現(xiàn)在看來你還是最堅定的。我哈哈大笑,笑得很是悲涼,原來我是如此的孤獨!

  1.1.34 (正)因是與喻有共性的、證明宗成立的論據(jù)。

  1.1.35 與喻相反者也是這樣(意即與喻相反者也是一種因,即反因)。

  這是因,理由,這就是因的定義。首先它與喻有一致性,這一致性是指它是和喻一同來證成宗的,就是說,它和喻所起的作用是一致的,它們都是證明宗成立的論據(jù)。

  因有兩種,一種稱為正因,一種稱為反因,這個正不是正確的意思,而是正面的意思,反是背后的意思,就象打仗的時候,一支部隊從正面進攻,一支部隊去抄對方的后路,前后夾擊對手。正因是說,它與宗組成的是肯定命題,反因就是指與宗組成一個否定命題。就象咱佛教因明中舉的這樣的例子:聲無常;所作性故;所作者皆無常,如瓶;非無常者則皆非所作,如空。在這個例子中,“所作者皆無!边@個同喻體就是因與宗一起組成的肯定命題。在這個例子中咱還舉出了另一個命題,“非無常者則皆非所作”,這個命題卻是由因與宗組成的一個否定命題,這個就是反因。其實在有的時候不是這樣的,比如說有時候咱們舉不出來異喻,它只有同喻,那么就是說,因與宗之間只能組成肯定命題,這就是只有正因。還有的時候只有反因。于是,后人就根據(jù)實際情況又給分了三種情況:正及反、僅正、僅反。象剛才的“聲無常;所作性故;所作者皆無常,如瓶;非無常者則皆非所作,如空”就是正及反,因為它正面的、反面的都有。僅正的例子、僅反的例子劉金亮先生也都舉了例子,我就不用舉了。

  1.1.36 (同)喻是指與宗有共性,有它的(指宗的)特性的事例。

  1.1.37 或者與它(宗)正相反的即為異喻。

  這兩句經(jīng)文說的是喻。喻有同喻和異喻。關(guān)于這喻,劉金亮先生的說法不一致,他在因那一段時舉了一個例子,他說,“正理派是把因與宗所組成的命題放在喻中,而不是放在因中,比如說,‘此山有火;有煙故;凡有煙處必有火,如灶;凡無火處必?zé)o煙,如湖;此山有煙;故此山有火’”,他解釋這個例子說,“喻是大前提喻體加上舉例,合是小前提,結(jié)是結(jié)論……而喻卻包含了兩部分,一部分是謂詞與中詞一道構(gòu)成的大前提喻體,另一部分是舉例喻依”。這就明確地說了,喻由喻體和喻依兩部分組成,但我們看經(jīng)文,實際上只有喻依而沒有喻體。劉金亮先生在這兒說,“在《正理經(jīng)》這句經(jīng)文里,我們看到,它只說與宗有共性的為同喻,下一句(劉金亮先生是把同喻、異喻這兩句經(jīng)文分開的)會講與宗無共性的是異喻,都指具體的例子而言的,即只講到喻依,而沒有具有普遍意義的喻體”。

  這里我就是想說一下,其實在《正理經(jīng)》的時候,確實是沒有喻體的,劉金亮先生所舉出的五支論式例子“此山有火;有煙故;凡有煙處必有火,如灶;凡無火處必?zé)o煙,如湖;此山有煙;故此山有火”是佛教古因明的,而不是《正理經(jīng)》時代的式子形式,當(dāng)然,在《正理經(jīng)》的疏中就有喻體了,這在富差耶那的?lt;正理經(jīng)>釋論》中就有了,但疏比《正理經(jīng)》要晚這是自然的,關(guān)于富差耶那,劉金亮先生給出的生卒年月是450~500。不過有的疏中也沒有喻體,劉金亮先生舉了出來,也就是說,在《正理經(jīng)》及之后不久,關(guān)于喻體還沒有一致說要有喻體的。劉金亮先生對于經(jīng)文中沒有提到喻體有一個推測,“可能是經(jīng)這種文體一味追求簡略而因辭害意,也可能是在《正理經(jīng)》的時代,還根本就沒有上升到從個別到一般的程度”,我想,這只能說是在《正理經(jīng)》的時代,還根本就沒有上升到從個別到一般的程度,因為明確提出要有喻體這是陳那論師的功勞,這不可能在《正理經(jīng)》時代就有。但是,我們也應(yīng)該知道,陳那論師提出喻體其實是在理論上把喻體給確定下來,在陳那論師以前就有使用喻體的,不過是沒有明確而已。

  現(xiàn)在咱們讀《正理經(jīng)》,就按《正理經(jīng)》中的說法,什么是同喻?就是具有宗的性質(zhì)的事例,什么是異喻?就是不具有宗的性質(zhì)的事例。比如說,宗是“聲無!,則具有無常性質(zhì)的事例就是同喻,象瓶瓶罐罐等破爛;不具有無常性質(zhì)的事例就是異喻,象虛空

  再看合。

  1.1.38 宗的合是“結(jié)論是建立在喻的基礎(chǔ)之上,是如此”或者“不是如此”的(判斷)。

  其實合最好說,就是指主詞和中詞并列起來說一下就是。經(jīng)文比較羅索了點兒,“結(jié)論”就是判斷,我們要作出的判斷!敖⒃谟鞯幕A(chǔ)之上”,啥是建立在喻的基礎(chǔ)之上呢?比如說“此山有火;有煙故;凡有煙處必有火,如灶;凡無火處必?zé)o煙,如湖;此山有煙;故此山有火”這個五支論式,其中的合支就是“此山有煙”,這個合支是建立在喻支“凡有煙處必有火,如灶;凡無火處必?zé)o煙,如湖”的基礎(chǔ)上的,合支的“有煙”就是建立在喻支“煙”上,按照喻支“有煙必有火”、“無火必?zé)o煙”,我們要作出的判斷是此山有沒有火,我們以喻支“有煙必有火”、“無火必?zé)o煙”為基礎(chǔ),就可以提出“此處有煙”這么一個說法以幫助判斷的完成。

  1.1.39 結(jié)是在陳述因之后對宗的重申。

  這個結(jié)實際實際上就是把宗義又說一遍。為什么要重說一遍呢?一般都說是為了讓聽眾聽明白,所以呢,在辯論開始的時候先說一下自己的觀點兒,然后才論證,最后再說一遍自己的觀點兒。其實呢這不但是為了讓聽眾聽明白,而是為了強調(diào)自己的觀點兒的正確。這個必須是有象我這樣的性格的人才能體會得到,因為我時時處處有人罵,你看日常生活中,大家在一起,我挺隨和的,人緣還很好,但我內(nèi)心里實際上很是心高氣傲,入我法眼的人是沒有幾個的,而且當(dāng)時古印度的辯論純是生死之搏,雖然說什么慈悲之類的,但實際上對于要置自己于死地的對手,也并沒有厚道過。所以,當(dāng)把自己的觀點論證之后,再宣布說,“你難道還不認為‘聲無常\’嗎?!”或者說,“難道聲不是無常的嗎?!”也就是說,這最后的結(jié)要聲色俱厲地說出來,這才有辯論的氣氛。我們常說要心平氣和,在辯論的時候要理智的辯論,但不需要心平氣和。和風(fēng)細雨有些問題是解決不了的,大家翻過《鄧小平文選》沒有?沒有。那就算了,在與英國進行關(guān)于香港問題談判的時候,鄧小平給英國的首相撒切爾夫人有一個談話,通過文選中的文字就可以揣摩出來鄧小平說那些話時的神態(tài),我想,若當(dāng)時是我們的周總理去的話,他和風(fēng)細雨的談,那就難了。所以,該聲色俱厲的時候就得聲色俱厲。下面是第九節(jié),關(guān)于思擇。

  1.1.40 在對事物的真相不明的情況下,通過確認論據(jù),以認識事物的真相,這種說理方式即是思擇。

  思擇其實就是推理過程。經(jīng)文中的“對事物的真相不明”是指論對者對事物的真相不明!巴ㄟ^確認論據(jù),以認識事物的真相”是指立論者提出論據(jù),以幫助論對者認識事物的真相!斑@種說理方式即是思擇”,實際上呢,是立論者用推理的形式以說服論對者。劉金亮先生有這么一個說法,他說是在意思不明的情況下,就是因為有疑惑而不敢提出決然的判斷,因而論證一番。這個說法沒有說清楚是誰有疑惑,如果是立論者有疑惑的話,則這就根本不合因明基本思想,那么就只能是指論對者有疑惑。劉金亮先生還說,明莊嚴、恒河主都給加上了一層意思:思擇是確定是這樣不是那樣,重點兒在于反駁,講清楚為什么不是那樣。若這樣說的話,可能就把思擇的概念弄小了。

  不過我說,“要是因為立論者自己有疑而進行論證,這就不符合因明的基本思想”,其實這是佛教因明的思想,到底《正理經(jīng)》時代有沒有這思想?我資料還不全,不敢下決然的斷言。

  第十節(jié)就是決斷了。

  1.1.41 決斷是從正反兩方面的考慮之后,得到確定的看法。

  這個決斷是最簡單的了,因為它就是經(jīng)過論證后得到確定的判斷。注意,這是指論對者在聽了立論者的論證之后而得到的確定判斷,但是這個判斷是不是就是立論者所立的那個結(jié)論呢?不一定,就是說,可能是,也可能不是。可能是我在聽了立論者的論證之后我同意了立論者的觀點兒,也可能是我在聽了立論者的論證之后更加堅定了我自己的觀點(更加堅定自己的觀點兒是因為自己當(dāng)時對自己的觀點兒還有一絲的疑惑,因此來向?qū)Ψ秸埥?。不管論辯之后得到什么樣的觀點兒,只要是確定的看法就行了。

  第一卷的第一章到此就結(jié)束了,下邊兒就是第二章。先看第一節(jié),論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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