禪——自我的提升

  禪——自我的提升

  佛法無我,但是眾生皆有“我”。佛在經中,也處處以我自稱,如:“我如來”、“我世尊”等等,代表著佛也有我。不過,凡夫的我是煩惱的執(zhí)著,佛的我是對救度眾生而言的假名施設。

  《阿含經》中有“四念處觀”,是要我們:一、觀身不凈。二、觀受是苦。三、觀心無常;四、觀法無我。凡夫以不凈為凈,以苦為樂,無常為常,無我為我;佛則說這是四種顛倒,是煩惱生死的根源。但到《大涅槃經》中通過解脫慧的觀點,又以常、樂、我、凈,為大涅槃的具的四德。

  成佛之后假名“我”

  就基礎佛法而言,是講不凈、苦、無常、無我的。因為身體的諸根常流不凈,故說“不凈”;心有所受,畢竟皆“苦”;一切心念,剎那生滅,故說“無常”;身心既是無常,一切諸法,即非真有,故說“無我”。

  常言人生有四大賞心樂事:洞房花獨夜、金榜題名時、久旱逢甘霖、他鄉(xiāng)遇故知。但從佛法的角度看,世間的樂,并非究竟的樂,因其皆屬無常,故稱為“壞苦”。

  不凈,包含了三層意思:

  一、境不凈:因為是國土危脆。

  二、身不凈:因為血肉之軀。

  三、心不凈:因為有煩惱無明。

  身、心及世界皆不凈,亦即涵蓋了物質及精神的整體世界,都不是清凈的,所以生命的事實,便是苦報的現(xiàn)象。然而,《大涅槃經·高貴德王品》所說的“常樂我凈”,不是凡夫的身心世界,而是解脫的涅槃妙心。至于佛陀自稱的“我”,乃是假名的我,不是自我中心執(zhí)著的我;那個假名的“我”,是代表著智慧必及慈悲。

  智慧有兩種作用,一是自解脫,二是解脫他。度眾生雖用智慧,但必由慈悲生,當在度眾生時,慈悲與智慧須同時出現(xiàn),沒有智慧的慈悲是會有問題的。

  佛的“我”,代表著智慧及慈悲,有真慈悲一定有大智慧,有在智慧者一定會有大慈悲,兩者不可或缺,兩者相轉相成,如鳥之有二翼,所以佛的另一個尊稱是“兩足尊”,即是;具足。修福是慈悲,修慧是智慧,智慧及慈悲究竟圓滿后,仍在廣度眾生,就須使用“我”了。

  六道眾生,唯人成佛

  要怎樣才能成佛呢?佛是由凡夫開始修行而后成就的。凡夫的范圍共有六道:天、人、阿修羅、畜生(傍生)、餓鬼、地獄,或省略其中的阿修羅而稱“五趣”。六道中,只有人類可以修行佛道,其他的五道眾生,除了是菩薩的化現(xiàn),均非修學佛法的道器。而人類可修的有三等:一、大乘的菩薩行。二、聽聞緣覺的二乘行。三、凡夫的人天行。

  菩薩的等級很多,有凡夫菩薩、賢位菩薩、圣位菩薩等。佛的十種稱號之一是“應供”,意即阿羅漢,釋迦牟尼佛便是究竟阿羅漢,也是究竟菩薩。而圣位菩薩,有初地以上至十地以前的菩薩;尚有十地以上補處佛位的菩薩,例如:觀世音菩薩、大勢至菩薩、地藏菩薩、普賢菩薩、文殊菩薩、彌勒菩薩……。

  發(fā)大愿心,起慚愧心

  要成佛,必須先通過菩薩的階位,而欲到達菩薩的階段,必須先發(fā)無上菩提心,即是發(fā)大愿心;例如普賢菩薩發(fā)有十大愿,阿彌陀佛在因時發(fā)了四十八愿,一切菩薩至少皆發(fā)四弘誓愿!金剛經》中提到“應無所住而生其心”,就是為了要發(fā)“阿耨多羅三藐在三菩提心”,即發(fā)“無上等正覺心”,也就是發(fā)無上菩提心。如《華嚴經·凈行品》中所言:“自皈依佛,當愿眾生,體解大道發(fā)無上心。”也是發(fā)的大菩提心。

  發(fā)菩提心,實際上就是發(fā)愿之意,其中最重要的,是發(fā)廣度眾生的堅固愿心。地藏菩薩的在愿是“地獄未傾家蕩產,誓不成佛;眾生度盡,方證菩提。”一切菩薩個別發(fā)愿是“別愿”,尚須個備四弘誓愿,則是共同的“通愿”。

  我時常在禪七中教導參加修者門,應效法釋迦牟尼佛那般地發(fā)宏誓愿。當佛陀未證道以前,在棵畢缽羅樹下,用草鋪成一個座位,平穩(wěn)地坐下來,然后發(fā)出大誓愿說:“我今若不證,無上大菩提,寧可碎此身,終不起此座。”結果呢?因為釋迦世尊坐在那棵樹下而成了佛,親證了無上菩提,所以后來稱它為“菩提樹”,意即正覺之樹。那個用草鋪成的座位便稱為“金剛座”,即是因坐此座而完成了堅固的大誓愿心。然而,當我勉勵禪眾們,坐穩(wěn)后也發(fā)“若不開悟,絕不起座”的愿心時,卻絕少有人敢如此說。不得已退求其次說:“引磬尚未響前,腿和身體不許隨意亂動。心里也不期盼引磬的美妙聽音早點響起。”發(fā)這種愿的人比較多,但也不能持續(xù)很久,大概可維持幾枝香的時間?墒钱打坐的時間一直延長下去,所得的結果是越坐越痛苦,越痛苦越不能控制自己的身心,最后唯有放棄所發(fā)的誓愿一途,別先選擇。有位禪眾說:“師父,這種愿等于沒有發(fā),我每發(fā)一次愿便欺騙自己一次,因為我實在沒有辦法實踐自己的誓愿,既然無法如愿而行,倒不如放棄算了!”我說:“不行,你破了自己所發(fā)的愿,應生起慚愧的心,慚愧自己對不起自己,因為已沒有遵守自己所發(fā)的誓愿;想想自己為什么要發(fā)這種愿,其目的無非是為了要度化眾生而積聚功德資糧。就因為自己障深業(yè)重,所以沒有辦法精勤地修行,因此說對不起自己,也對不起眾生,更是對不起佛菩薩。凡是能生起漸進心的,下枝香可能會坐得好一點。”

  自負責任

  因此之故,就各人自己而言,若發(fā)了愿而未能實行,須生起慚愧心,凡有慚愧心生起,便會自勉勵而不易懈怠,生起慚愧心的同時,起惡念、做壞事的可能性也就不大了。如果慚愧心生不起來,則先修懺悔行,懺悔有三種方式:一、向已懺悔(責心懺)。二、對佛菩薩像前懺悔。三、對知語的人懺悔,從戒律上來講,最輕的過失用責心懺悔,重的則要對人懺悔。對人懺悔也依情節(jié)輕重而分對一人、多人及二十人僧眾懺悔的不同,藉人及公眾的約束力,來幫助自己的精進和清凈。

  沒有慚愧心的人,應該經常反省,若未對已、對人負責任,則須懺悔。唯有自動發(fā)的懺悔,才能與慚愧心相應;若是受人指摘、告發(fā)而不得不懺悔者,便不算是真有慚愧心了。

  一個修行人,首先須對自己負責任,既已發(fā)心成佛,便要發(fā)愿度眾生,若發(fā)了愿而未負責任,應生慚愧心,慚愧心生不起,則要懺悔。若能以懺悔與慚愧心相應,此愿便會逐漸成長。

  不是僅發(fā)一次愿就可完成的,需要天天生慚愧心、天天修懺悔行、天天發(fā)大愿心,但到了八地菩薩的果位,悲智自然運作,便不需要再發(fā)愿。凡夫以業(yè)力而受生死苦報,菩薩以愿力而入生死救度眾生。以業(yè)力入生死者,如進監(jiān)獄受刑,是被動而沒有自由的;以愿力入生死者,則如到監(jiān)獄弘法,是出于主動,能夠自由入的;以愿力入生死者是菩薩,而以業(yè)力入生死者是凡夫。

  若說菩薩以愿力入生死出入自由,以業(yè)力入生死的凡夫是否也有自由出入之可能?有的,只要我們的信愿堅固,加上精進實踐,便能得到自由。故知凡夫也有可能得到生死的自由。

  道理很單純,若要成為自由的人,首先得成為負責任的人,因為負責任則沒有懊悔或罣礙,才有真正的自由可言。作為一個負責任的人,首重對自己負責任,然后對人、對眾生負責任。記得我剛出家時,對先師東初老人說:“我要做一個安份守己出家人,絕不讓您老人家失望,也不要對不起佛教。”先師說:“你不該這么說,應倒過來講,你只要不會對不起自己,不要使自己失望就好。”先師的這番話,對我的影響非常地深遠;師父只是指出一條路,教你如你如何走,而要走上這條路,尚得靠自己一步又一步地向前走,要付出恒心、耐心及時間,腳踏實地,將自己的足踩過去。如果未經自己的足踏過,怎能說是自己曾走過呢?例如:佛道或菩薩道,已經有很多的佛菩薩及祖師們走過了,這條路好像已是現(xiàn)成的,但是,如果你想通過,還得印上自己的腳印,否則,那是諸佛菩薩及祖師們所擁有的道路,跟你毫不相干!所以要先對自己負責任,才談得上對人負責、對眾生負責。

  別業(yè)共來,小心謹慎

  或許有人會問:個人的力量如此薄弱,對自身負責已吃力,如何能對眾生負責呢?實際上,我們的每一個念頭,都是全部的歷史,在舉心動念中,都是在接受過去也影響未來。每一個念頭都有無限地深遠,每一個動作都是全體的宇宙,個人即是連系著人整個的時間與空間的無限。換言之,現(xiàn)前一念,貫穿古往今來;個人動作,連系宇宙全體。

  佛法所講的“業(yè)”,有“別業(yè)”與“共業(yè)”之分。別業(yè)是各別的眾生造了個別的業(yè),使不同的眾生,接受各自的果報;共業(yè)是不同的眾生在不同的時空,造了同類的業(yè),使得不同的眾生共同接受同類的果報。例如:家族有家族的別業(yè)及共業(yè),公司有公司的別業(yè)及共業(yè),國這家有國家的別業(yè)及共業(yè)等。別業(yè)則是個別的自己所造,仍由個別的自己承受;共業(yè)是共同所造的,亦由眾生共同承受。很多事被世人看成偶發(fā)的個案,事實上必定是多種因緣所促成,與整體均有關系的。故在別業(yè)中有共業(yè),在共業(yè)中有別業(yè)。

  大家不要忽視了各自的心力,須知每一個人在任何一個念頭的發(fā)生,都必須非常的留意、謹慎、小心。我們產生的每一個念頭,都與上下古今有關系,一言一行的表現(xiàn),都會對自己及他人,有多方面的影響。故我們的行為若不小心謹慎,將會自害害人,不負責的結果,便很可能為許多的眾生帶災難。

  整個宇宙的時間及空間,都是在循環(huán)中進行的。在時間方面,佛法講“三世因果”,若不解脫,永遠流轉。此生是由過去而來,也將通向未來世去,雖經百千劫,果報還自受,一己所造之業(yè),定會在生命的遷流之際呈現(xiàn)出來。所以,若有人認為:“現(xiàn)在做壞事沒關系,只要將來修行便可得解脫。”這樣的觀念是錯誤碼的那是對人己不負責任的說法

  在空間主面的彼此關連也是相同,任何一件事,都不是孤立的,都是互為因緣,賓主相倚,息息相關,沒有一人一事一物是可以自外于世界存在的。所以對已對人,不論是為了自私營理由或道德的理由,都須負起責任,這便是禪修精神。禪法的修行,需要時時刻刻踏實地,負起責任。

  少欲知足,提升自我

  禪修者的心態(tài),是要在行為上沒有做壞事的預謀,犯了不預知的過失,則以慚愧心來懺悔即可。所謂“人非圣賢,孰能無過。”知過能改,便是善人。

  經律中常見到少欲、知足、知慚愧、常懺悔,懺悔則安樂等的連有語,都是有助于自我提升的道理和方法。

  一、不欲:完全沒有欲是很難的,但是盡量減少。凡對個人物質生活享受的追求要少,凡能社會、對眾生有益的修行,則要精進不懈。

  二、知足:針對個人身心所求的私欲要知足,對于上求佛道、下化眾生的修行,則永無止境。

  三、知慚愧:發(fā)現(xiàn)自己有了過失,不論是對不起自己,或是對不起他人,都要覺得羞恥,生起慚愧心來。

  四、常懺悔:生起慚愧心之后,更進一步,需要懺悔。承認自己做的錯事,決心要對自己的行為負責任。

  五、懺悔則安樂:能對自己的行為負責,便會心安理得,心中也不再有罣礙,故能在“我已承認”、“我當負責”的情況下得到安樂。

  當我們遇到各種因擾及因難之時,遭受各類打擊和挫折之時,或許會因找不到原因解釋而覺得委屈及不平,但要知道,這些都是過去世自己所造的業(yè)因,為今世帶來的結果。所以,我們應該平心靜氣地面對眼前的一切事實,能解決者設法解決,不能解決者則勇敢地接受它,安樂即是來自面對及接受。學佛的過程,便是透過認識自我、消融自我以達成自我成長、自我提升的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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