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剛經(jīng)

《金剛經(jīng)》是佛教重要經(jīng)典。根據(jù)不同譯本,全名略有不同,鳩摩羅什所譯全名為《金剛般若(bōrě)波羅蜜經(jīng)》,唐玄奘譯本則為《能斷金剛般若波羅蜜經(jīng)》, 梵文 vajracchedika-praj?āpāramitā-sūtra!督饎偨(jīng)》傳入中國后,自東晉到唐朝共有六個譯本,以鳩摩羅什所譯《金剛般若波羅蜜經(jīng)》最為流行..[詳情]

金剛經(jīng) 解題

  金剛經(jīng)解題

  《金剛經(jīng)》略稱為《金剛般若經(jīng)》,全名為《金剛般若波羅蜜經(jīng)》。《金剛經(jīng)》屬於《大般若經(jīng)》裡的第九會。本經(jīng)的說法者是釋迦牟尼佛,請法者是佛陀十大弟子之中,解空第一的須菩提尊者。內(nèi)容敘述佛在舍衛(wèi)國祇樹給孤獨(dú)園,回答須菩提所提出的二十七個問題,全文共有五千餘字,藉由佛陀弟子須菩提之間的問答,而闡述一切法無我的道理。本經(jīng)的要旨是要我們發(fā)無上菩提心,必得先將心降伏;成無上菩提果,必須心無所住。其主旨也可以用十六個字來概括,即:「無相布施,無我度生,無住生活,無得而修!
  本部經(jīng)在中國出現(xiàn)了六種譯本:
  1.姚秦三藏鳩摩羅什譯(與玄奘譯《大般若經(jīng)》卷五七七「能斷金剛分」同本異譯)
  2.元魏天竺三藏菩提流支譯
  3.陳天竺三藏真諦譯
  4.隋代達(dá)磨笈多譯之金剛能斷般若波羅蜜經(jīng)(略稱金剛能斷經(jīng))。
  5.唐三藏法師玄奘譯
  6. 唐代義凈譯之能斷金剛般若波羅蜜多經(jīng)(略稱能斷金剛經(jīng))。本經(jīng)普遍流傳於中國。
  現(xiàn)有西藏譯、蒙古譯、滿州譯、英譯、法譯、德譯,及日譯等數(shù)種譯本。梵本以義大利孔茲(Conze)出版者為最新版本。
  本經(jīng)的影響:
  1.持誦本經(jīng)得感應(yīng)傳說多。
  2.惠能以本經(jīng)為心印。六祖惠能由於聞?wù)f《金剛經(jīng)》的「應(yīng)無所住而生其心」頓開茅塞。
  3.本經(jīng)對禪宗影響很大,為中國禪學(xué)開啟了歷久不衰的黃金時代。
  4.對民間宗教與文史哲界影響深,高深的哲理,流暢的文字,可用來作為實踐法門。
  本經(jīng)組織,在中國有四種分法為:
  (一)梁昭明太子(梁武帝的太子)分為三十二分:現(xiàn)在我們誦經(jīng)的時候,看到經(jīng)文中有「法會因由分第一」、「善現(xiàn)啟請分第二」……,一共有三十二分,是昭明太子所分的。
  (二)羅什三藏法師的弟子僧肇法師之說:《金剛經(jīng)》前半部,相當(dāng)於昭明太子所分的第一分至第十六分,是說眾生空;后半部相當(dāng)於第十七分到第三十二分,說的是身空、法空,也就是人無我、法無我,闡釋證人無我進(jìn)入涅槃,脫離生死成阿羅漢;證法無我即登大乘菩薩初地以上,雖入涅槃,但不出生死,在生死中自由自在度化眾生,這就是法無我。
  (三)天臺宗的創(chuàng)始人智者大師及三論宗的嘉祥大師之說:前后兩部為重說重言,也就是前半部已經(jīng)說過的話,后半部又重新演說了一次。
  (四)印順長老之說:採用《大智度論》裡的五種菩提心來分判全經(jīng),這五種是:發(fā)心菩提、伏心菩提、明心菩提、出到菩提、無上菩提。這種分法可能比較接近原貌,因為《金剛經(jīng)》屬於般若系統(tǒng),而《大智度論》是就《般若經(jīng)》第一品的序論來判定,所以這種分法比較合理。

  本經(jīng)各分要義如下:

  法會因由分第一

  本分是敘述此經(jīng)啟建緣由,祇園法會由此揭開序幕。發(fā)起這個法會的主因,是如來在穿衣吃飯?zhí)?顯示般若的妙趣,以宣說此經(jīng),令眾生都能在日常生活的行、住、坐、臥間,去體會般若的生活。

  善現(xiàn)啟請分第二

  本分是敘述般若本體的妙用,原是不假他求,只在平常生活里面,弟子跟隨在佛陀身邊數(shù)十年,一向不知佛陀的動靜去來,穿衣吃飯?zhí)?所含的般若妙趣,只道與眾生一般。解空第一的須菩提,是今般若會上的當(dāng)機(jī)者,慧眼識破佛陀在生活中所含的般若妙趣,乃代表大眾,恭請佛陀說法。從須菩提所發(fā)問的「如何使菩提心常住不退」、「如何降伏妄念之心」,掘開了金剛般若的法源,使一切世間無量的眾生,同沾佛法甘露,得大解脫。

  大乘正宗分第三

  本分是大乘的心要,佛陀回答須菩提的問題,最重要的就是要發(fā)四心:一、廣大心,不揀擇優(yōu)劣親疏,一切眾生皆度;二、最勝心,使眾生皆斷除煩惱,了生脫死,而入無餘涅槃;三、無對待心,視一切眾生平等無差別;四、無顛倒心,沒有我、人、眾生、壽者四相之分別計較。又菩薩若能用般若妙智,照了性空本無四相,名降伏其心,否則非菩薩。

  妙行無住分第四

  本分在敘述「妙行無住」,就是說心應(yīng)無所住而行布施。有住即是住相,就是對諸法產(chǎn)生虛妄分別;若不住相,就不為妄境所動;不為妄境所動,則不生不滅,清凈本然之體迥然獨(dú)露矣。此不住之住,才是真正的奧妙之行。不著相布施,也就是菩薩在行布施時,了達(dá)布施者、受施者及所施物三輪體空,即無能施之心,不分別受施之人,不見有施之物,當(dāng)然布施后不存求報的念頭。能不著相布施,因施與性空契理,性空無量無邊施福亦無量無邊。

  如理實現(xiàn)分第五

  本分在敘述,若能了達(dá)凡是所有一切造作遷流變化的種種相,都是因緣生法,因緣會遇而生,因緣離散而滅,如幻如化,虛妄不實,求其實了不可得,那麼當(dāng)體即契無相之理,就可見到無相的法身如來。

  正信希有分第六

  本分在敘述,顯真空第一諦,說因修要無住,果證要無得,方為無依無得的實相般若。這種甚深妙法自然不易令人生起實信;謂實信者,是必須由智慧了達(dá)無所得法,修無所得行,證無所得果,然后才圓滿了徹第一諦,所以是希有難得的。

  無得無說分第七

  本分說明,凡夫之見,以為物可得,法可說,這均是一種執(zhí)著。又有人以為法不可說得,但可以心得,這亦是一種無形的執(zhí)著。即所謂的「所知障」、「理障」。事障障凡夫,理障障菩薩。今云「無得」,就是要破事、理二障;「無說」,是要破語言文字之障。若能得「無得」之得,才是真得;說「無說」之說,才是真說,以還現(xiàn)本來的清凈自性

  依法出生分第八

  本分?jǐn)⑹霭闳糁腔?是三世諸佛之母,能出生諸佛,亦是一切佛法的根源,再明白地說:因諸佛由般若智,證真如之理,亦即先以般若為師,故說諸佛從此經(jīng)生;又諸佛所證真如之理,起般若方便智,為眾生說法,此經(jīng)又為諸法之師,所以說,諸法從此經(jīng)出。

  一相無相分第九

  本文敘述所謂「般若實相」,非有相非無相,非一非異相,離一切相,即是實相。佛陀藉聲聞四果為喻,破除有惑可斷,有果可證的妄念。

  莊嚴(yán)凈土分第十

  第九分言四果無可得,此分則云圣果亦無可得;若是有得,皆是住相。凡夫總以為,四果既無所得,為何有四果之名?圣果若無所得,又何以有圣果的名稱?這都是犯了住相的毛病。要知道,圣賢的名稱,都是假名、有為法。所以,般若即要處處破這些有執(zhí),唯恐凡夫貪愛有為法,被假名所蒙蔽。所謂「莊嚴(yán)凈土」,并非就是凡夫眼中所見的色相莊嚴(yán),而是指那無形無相的法性莊嚴(yán)。

  無為福勝分第十一

  所謂的「福德」,有兩種:一是有為的福德,一是無為的福德。有為的福德,是有限量的,多作善事即多增福德,少作善事即少增福德,所謂種如是因,即得如是果。無為福德,并不一定要有何造作,乃是本性自具,不假修證,是稱量法界,周遍虛空。用財寶布施,所獲得的,就是有為的福德,受持本經(jīng),體悟般若無住真理,就是無為的福德。本分要說明的,就是無為福德勝過有為福德的道理,故曰「無為福勝」。

  尊重正教分第十二

  正教者,如來說般若時的教法也。第十一分說明無為福德更勝於有為福德,現(xiàn)在更進(jìn)一步,說明寶物布施的福德,不如持經(jīng)的福德,并推崇對持經(jīng)的尊重。因為般若甚深微妙法,是三世諸佛之母,所以,經(jīng)典所在之處,即應(yīng)恭敬尊重,有如佛在。

  如法受持分第十三

  法者,般若之妙法也。就是依般若之法而信受奉持,先由多聞而求解,由解而行,由行而證。受持般若,則諸法皆具足。須菩提已深深領(lǐng)悟般若妙理,認(rèn)為此經(jīng)不僅現(xiàn)為弟子們受持而已,且具有流通將來世界的價值,所以,至此請示佛陀總結(jié)經(jīng)名,以便於后人受持奉行。
  有所說而卻言無所說,這里面有三個深意:(一)實相理體不可說:實相理體本然如此,說了等於白說,所以無所說;(二)般若智理不可說:如來以般若智證實相之理,無論是智或理,都是如人飲水,冷暖自知,只可意會,不可言傳,說也說不清楚,所以無所說;(三)佛佛道同不可說:佛是用無言之智來說無言之理,現(xiàn)在、過去、未來佛都是如此說,法法如是,所以說了也是無所說。

  離相寂滅分第十四

  離相者,離一切幻相也。世間一切相,皆是幻化之相。凡夫不知這個幻相是虛而不實,所以執(zhí)著取捨,處處為幻相所惑。若能識破幻相非相,則外塵不入,真性便能呈現(xiàn),所謂生滅滅已,寂滅現(xiàn)前者也。

  持經(jīng)功德分第十五

  持經(jīng)功德者,意即是「受持此經(jīng),功德無量」之謂也。第十四分說的是忍辱捨身,皆是在破我執(zhí);我執(zhí)破后,更須悟般若真理,進(jìn)而持經(jīng)受典,徹悟我法二空。若能如此,則得法性功德,即是不可思議。

  能凈業(yè)障分第十六

  所謂業(yè)障,或是宿業(yè),或是現(xiàn)業(yè),皆可障蔽真如自性,在六道輪迴之中,生滅無已,沒有休止。若能受持讀誦般若甚深妙理,洞知一切皆是幻相,皆是虛妄,則不再隨境轉(zhuǎn)業(yè),而能境隨人轉(zhuǎn)了。深入般若,虛妄凈盡,故曰能凈業(yè)障。

  究竟無我分第十七

  至第十六分為止,須菩提對於「云何應(yīng)住」、「云何降伏其心」的道理,已然了悟於心,但唯恐諸弟子們粗塵已遣,細(xì)惑難去。因此,此分以下,再次啟請佛陀終究「住」、「降」之意,以去微細(xì)無明。所以,佛陀亦以己身上事示之,使知人空法空,究竟無我之妙理。
  佛陀說法,有所謂的「三周說法」:第一法說周,就是把經(jīng)文的真理說出來,是為上根利智的人說;第二譬喻周,是順應(yīng)根性比較鈍的眾生,用種種譬喻再次推衍真理;第三因緣周,用因緣故事將義理做更進(jìn)一步的敘述,使聽經(jīng)的眾生了徹明白。這三周的說法方式,有時連用,如《法華經(jīng)》即是;有時是兩番囑累,像《金剛經(jīng)》。嘉祥大師曾指出,本經(jīng)的初番問答是般若道,次番問答為方便道。般若道是體,方便道是因,兩者相輔相成,體用不二。此處可從兩個層次來說:(一)自菩薩而言,如果菩薩存著我滅度一切眾生的心念,那麼就是落於人、我分別的陷阱里,有了我、人、眾生、壽者四相的差別心,這一念生起,便「差之毫釐,失之千里」,時時都起分別念、處處都見分別相,有念有相,滅度時,那里還能不分別卵生、胎生、有色、無色的一切眾生呢?既然不能平等滅度一切眾生,當(dāng)初所發(fā)的菩提心也等於是空談了,怎麼還能稱得上是大慈大悲的菩薩呢?所以,佛陀說:「即非菩薩!(二)自眾生而言,度眾生乃是在度自性眾生。在后面第二十一分里,佛陀開示了眾生者,「彼非眾生」的觀念。為什麼彼非眾生呢?溥畹大師說:「真如界內(nèi),絕生佛之假名,平等性中,無自他之形相!乖谡嫒缰畠(nèi),眾生與佛是平等不二的,所差別的地方,是在「佛乃已度之眾生,眾生即在迷之諸佛」。所以,雖然滅度一切眾生,事實上無眾生可度,因為眾生本自具足真如法性的緣故。菩薩只不過是示現(xiàn)眾生自己本有的,令他悟解本知本覺而已。

  一體同觀分第十八

  所謂「一體同觀」者,即是「萬法歸一,更無異觀」之意也。故能以一眼攝五眼,一沙攝恆河沙,一世界攝多世界,一心攝眾生心。眾生與佛,本來無異。眾生本有佛性,與佛原來無二無別,只是眾生隨業(yè)遷流,忘失了本體。而佛不為業(yè)轉(zhuǎn),了悟真心。佛知眾生為同體,因同體而起滅度無量眾生之大悲也。

  法界通化分第十九

  法界者,十法界也;通化者,是指般若智慧充遍法界,無所不通,無處不化也。第十八分說的是三心不可得,既說心不可得,恐怕眾生誤會福亦不必修了。所以,此分告知以無福之福,無得之得的妙理。所謂「無福之!,是雖有布施,而心無所住;「無得之得」,是雖有能所,而不著能所。因為住心布施,皆是有為的功用;不住相布施,方是無為的功用。有為的福,終有了日;無為的福,永無盡時。有為的福,是妄心所行處;無為的福,是真心見性處。此分言,要以三心不可得之無住心為「因」用七寶作緣,如是布施,才能得福甚多。住心布施,所得的福德是有限的。住相為有漏之因,不能得無漏之果。若能破此執(zhí)見,即能了悟無福之福,無得之得,此般若妙智,則能通化法界,無量無邊。

  離色離相分第二十

  此分說明如來的圓滿報身,有相皆是虛妄,離諸相才能見性,也才能見得如來。

  非說所說分第二十一

  此經(jīng)始終要破除人們所執(zhí)的見相,前分關(guān)於佛身的見相已破除,此分更欲深入破除佛語的見相。所以,佛陀一再為眾生解黏去縛,破其執(zhí)見及所知諸障,希望眾生能隨說隨泯,悟入般若妙境。「法無所說,所說非法」的用意,即在於此。佛陀說法,無非是應(yīng)機(jī)而談,隨機(jī)而說,眾生聽聲音、看到文字,就以為佛陀在說法。其實,從法身理體之處來看,哪里有可說的法、能說的人?說法者,無法可說,是名說法:無法可說,是因為法本具不可說,法自證不可說,是順真諦而言;「說法者」,是如來順?biāo)字B而言;「是名說法」,是如來即俗即真,即空即有,順中道第一義諦而言。

  無法可得分第二十二

  般若妙法,本是自己所有,非心外而得;本來無失,故無所謂有得。若云有所得,皆是執(zhí)情未忘,能所未破之故也。此分總明無得之得,得而無得之實諦。

  凈心行善分第二十三

  說明一切法性本來平等,無有高下,故一一法皆不可分別執(zhí)著。以此平等清凈心,不著人、我、眾生、壽者四相,而修一切善法,便契真如法性,照見本來面目,而得無上正等正覺。法平等有二義:(一)法相緣起平等:比如說,此法生起,必以彼法為助緣;此法為主,彼法為伴,所謂「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若彼法生起,則又有另一個法為伴,如此主伴因緣,重重?zé)o盡,互為主伴,如此看來,豈不平等?(二)法性普遍平等,即指二空般若智所顯出的真如實相,法爾天然,普遍平等。在佛不增,在眾生不減,本來就沒有高下勝劣之相,由此更顯出法法平等的實義。

  福智無比分第二十四

  所謂「福智」,即福德與智慧的并稱。有相的布施縱使如山高、如海深,山崩?葜畷r,福智亦是有盡。然受持經(jīng)典的無相般若妙慧,所得的福智,方是無量無邊,不可計數(shù)的。

  化無所化分第二十五

  「化」者,以法度生也;「無所化」者,以平等心度平等眾,外不見所度的眾生,內(nèi)不見能度的我,能所俱忘,自然是化無所化。
  第二十一分非說所說,是無法可說;第二十二分無法可得,是連法也不可得;此分化無所化,是連根本的惑根都要除去,如來是無眾生可度,不曾度過一個眾生。*經(jīng)云:「平等真法界,如來不度生!埂華嚴(yán)經(jīng)》云:心佛及眾生,是三無差別。」佛陀在在處處,總要一手提起,再用另一手放下,恐怕眾生懷疑他有眾生可度,所以,一再點(diǎn)出生佛平等的真理。

  法身非相分第二十六

  本分在敘述如來法身遍滿法界,無一處不是如來的法身理體;既遍滿法界,即不能住相觀如來,所以說,如來法身非相。

  無斷無滅分第二十七

  本分在敘述般若法,非斷非常,不可用斷常之見思量,而且般若法本是不生不滅的,不可用生滅之法來論議,因此般若法體無斷無滅。前一分云「不可以三十二相觀如來」是遮眾生著相而求的「常見」,也就是「有見」,這一分則是止眾生撥無因果的「斷滅空見」。這二種見都是偏執(zhí),不是佛法的大義;真正的「空」是超越有、無二邊,無實無虛的中道,不是什麼都沒有才叫空,而是即有即空、即空即有的真空妙有。

  不受不貪分第二十八

  本分?jǐn)⑹銎兴_修行階次的深淺不同。凡夫菩薩雖知外塵之相不實,但未證得無生法忍,心中還存有微細(xì)之妄念,著相布施,未能通達(dá)無我之法。圣賢菩薩,心不住法,得成於忍,因此「得忍菩薩」的無漏功德,勝過「寶施菩薩」有漏的福德。菩薩悟得無我之后,不馳求福德,不戀著涅槃,所以說「不貪」。不受福德,并不是撥無業(yè)因功果,而是菩薩心不貪著福德,無較量福德的妄想分別。

  威儀寂靜分第二十九

  本分乃敘述如來即威儀即寂靜,即體即用,隨緣不變,不變隨緣,故無往而不在,所謂威儀者,即三十二相、八十種好,萬德具足、莊嚴(yán)圓滿之相也;而所言寂靜,即無去無來,非動非靜,寂然之體也。所以,不可以行住坐臥處見如來,因為如來雖現(xiàn)威儀之相,而實是寂靜之體;雖是寂靜之體,而隨現(xiàn)威儀之相的。

  一合理相分第三十

  此分說明一合相之理。如來為恐須菩提尚有執(zhí)見未泯,不了解般若真諦,未明法身應(yīng)身之理,所以用三千大千世界碎為微塵,比喻應(yīng)身不離法身,猶如世界是假的,就連微塵亦是虛而不實的。三千大千世界與微塵,雖異而不異,合而不離之相,但畢竟也是因緣假合而已,終有因緣離散,壞空無實的一天。

  知見不生分第三十一

  真知者,無所知而又無所不知;真見者,無所見卻又無所不見。凡夫不悟般若妙理,不能降伏妄念之心,所得知見,外不能離六塵、內(nèi)不能斷緣影,紛紛墮於能知、所知之障中。本分旨意,即是要我們斷除心外取法的毛病,務(wù)使知見不生才是。

  應(yīng)化非真分第三十二

  應(yīng)化者,應(yīng)機(jī)度化之意也。舉凡一切佛陀所言所說,一文一字、一形一相,無非是為了度化眾生而設(shè),并非真實,故佛陀至此,不忘隨說隨泯,破眾生之執(zhí),以顯般若之理也。
  (香光尼眾佛學(xué)院圖書館整理)

精彩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