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戰(zhàn)五周年之新意義

  抗戰(zhàn)五周年之新意義

  ──三十一年七月作──

  一 已為同盟國擊潰軸心重建世界和平的主力

  從民國二十六年七月七日抗戰(zhàn)起,至二十七年紀念第一周年之七七,已粉粹了敵人速戰(zhàn)速決的夢想;第二周年之七七,則令敵人失卻利用漢奸以結(jié)束戰(zhàn)爭的希望;第三周年歐戰(zhàn)方烈,更堅定了獨立抗戰(zhàn)之信念,第四周年則我國之抗戰(zhàn)價值漸為國際重視,而增多了友邦的關切;以逮于今日第五周年之擴大七七紀念,則完全別有了新的意義。

  今年擴大紀念之新意義,便是當我們抗戰(zhàn)開始,雖以求民族獨立自由與求國際平等正義、同時并重,但一般的看法,至多不過認為國家民族被侵略,抵抗以求生存而已。且事實上原著重在抵抗侵略以自救滅亡。其為國際正義而戰(zhàn)之價值,至太平洋戰(zhàn)端突起,始被各強國充分認清;亦從太平洋戰(zhàn)起,遂東西合流以成為真正的全世界戰(zhàn)爭。全世界各國皆列入民治與軸心之兩大戰(zhàn)團,民治集團的應戰(zhàn):乃顯然以撲滅非義,重建正義的未來世界為目的;故今年抗戰(zhàn)第五周年的中國,已為美、英、蘇等二十八個同盟國的反軸心主力,實際上已曾派遣遠征軍與盟軍并肩作戰(zhàn),且為從陸地反攻擊敗軸心的一個主要戰(zhàn)場,而與美、英、蘇等共同負起了重建未來的正義世界之責任,充分發(fā)揮了為世界人類平等正義而戰(zhàn)的意義。

  二 印度與中國要有進一步的聯(lián)系

  中國與印度,無論在人民的優(yōu)秀與眾多上,地域的廣大與毗連上,文化的崇閎上,歷史的悠久上,兩國關系的深長與睦誼的素敦上,尤其產(chǎn)生及接受釋迦牟尼的偉大文化精神上,在此為世界人類撲滅重建正義的大戰(zhàn)爭中,必須有更進一步的聯(lián)系。凡我美、英、蘇等各同盟國,于此類必須援助中印兩國成功更進一步的合作,以發(fā)揮其共同抵抗軸心并重建將來世界正義的力量,絲毫不加阻忌,因為此幾占世界人類半數(shù)之兩大優(yōu)秀文化民族之切實聯(lián)合,不惟在現(xiàn)今擊潰軸心所迫切需要上,萬萬不能不以中國人之正義戰(zhàn),喚起印度人充分之正義感,發(fā)動印度全部的人力物力,積極的抵御且攻擊侵掠的強寇;而在重建未來長治久安的人類世界上,設令此占人類半數(shù)的兩民族、或占人類四分之一的兩民族中,任何一民族未能獲得自愿的國家建立與公平的國際待遇,則重建的未來世界即不能有充分的正義,不能保長久的安定,而這一個反軸心的大戰(zhàn)也便失卻了重大的意義。中印兩國的人士,已多有這種的感覺和倡導了,唯欲其實現(xiàn),尚待兩國人民作更大之努力!

  三 佛教國家應共同努力

  中國之抗戰(zhàn)目標,內(nèi)求民族自由,外伸國際正義,此與緬甸、安南、暹羅、朝鮮、錫蘭等佛教國家所欲達之目標可謂完全相同。中國之藏、蒙、康等為佛教區(qū)域,其余各地人民亦多數(shù)信佛,當然也可算佛教國家,同奉佛教故,同抱求達之目標故。今緬甸雖已或陷入魔爪或形格勢禁而別具苦衷,然為自求解脫羈絆,并發(fā)揚人類平等之佛法于全人類,造成未來的人間凈土,皆應與抗戰(zhàn)五年必勝無敗的中國,及其盟國之美、英、蘇等,取得親切的聯(lián)絡,尋覓各種可能的機會,共同努力,以期達與中國所欲達之同一目標,造成將來之平等自由的佛教國際。

  四 喚醒日本的佛教徒

  說到佛教國家,便忘不了在日本侵略惡魔的軍閥下有被驅(qū)迫著的三千萬日本佛教徒。日本軍閥大多數(shù)迷信其土產(chǎn)神道教的,智識份子則多數(shù)皆信貫通于科學、哲學的佛教。日本佛教徒若能在佛法正智大悲的精神上,一致醒覺起來,樹起內(nèi)除惡魔、外救眾苦的佛幟,足可發(fā)生雄厚的威力,革除了專制的侵略的軍閥的命,建立原本佛法平等自由的國家,則與平等相待自由互助的中國等,不難共進于和平的世界!民國三十一年七月一日,于縉云山。(見時事新報三一年七七特刊)

  西藏問題之適當解決

  ──三十二年作──

  西藏問題,其實是藏族問題;而說到藏族,又必連帶到西藏佛教。西藏佛教,是藏族超越個人生命以上之全族精神生命,所以要融洽藏族必先要了解西藏佛教。但西藏、藏族、西藏佛教、三者之范圍各異。西藏是地理上名辭,以前后藏的地域為范圍。而藏族則除居于西藏全土者外,更有分布西康及青海、甘肅若干地域之藏族,故藏族之范圍較寬于西藏。至于西藏佛教,則隨藏族所至固皆為西藏佛教,而全蒙古與新疆、東北四省、五臺山、北平等一部分地區(qū)之佛教,亦承化西藏或統(tǒng)屬于西藏──如雍和宮堪布等──;故西藏佛教之范圍又較藏族為廣。然不論藏族或西藏佛教,其散布之區(qū)域雖廣,無不以前藏拉薩之藏族佛教政權為中心。握得拉薩藏族政教,即等于握得整個之藏族與西藏佛教。

  然今所云西藏問題,非西藏之地域及藏民本身有何種之問題,乃如何能融合為大中華民族而共建成新中華民國之問題也。余前年嘗撰“改進藏族經(jīng)濟、政治、教育之路線”一文──載時代精神月刊之第五卷第三期──。

  此前歲之建議,雖曾荷教育部陳部長函示采擇施行之盛意,然迄未能實現(xiàn)。而滇緬公路被斷之后,需以西藏為國際之通路者尤亟;乃西藏之梗阻反因而益甚,致中樞不得不另謀解決之方法,而漢藏之隔膜遂愈形復雜!然現(xiàn)在感覺吾前此建議之路線,仍有迅采實施之必要。又恐中樞、西藏雙方猶有疑慮之處,乃更詳述其理由,以冀明智者察擇焉。

  內(nèi)地人士對于藏族佛教應有進一步之了知者,即不應拘泥于舊時對于內(nèi)地寺僧之觀念,以為西藏之寺廟喇嘛,亦系不顧政治社會而游于方之外者,甚或視為惟是神秘迷信或頑固愚陋之一群,絕不能容受現(xiàn)代文明起變通融化之作用。須知佛教在各地情形不一,內(nèi)地昔因處于儒教之政治社會中,乃或舊時之佛教;而西藏及緬、暹等則統(tǒng)為佛教之政治社會,故應將西藏佛教視同昔日內(nèi)地之儒教,其拉薩三大寺與甘、青等各大寺,則猶京師太學及各省學宮或書院也。其考得第三、第二、第一等格西,則猶貢生、舉人、進士也。其老格西為各大寺教師者,則猶翰林院翰林也。其派為各堪布──例雍和宮住持──及藏設各官者,則猶任命為行府官吏或教官也。其學至比丘律以上可準備考格西者,則猶已入學之秀才也。其各呼圖克圖,則猶王公或有功世襲官爵之子弟也。設能如此改變其觀念,則知藏族之政治,教育其社會領導人才,皆出于佛教,而不致以內(nèi)地寺僧錯識藏地喇嘛。

  清季之變法興學,實為進成民國之基礎,設非由儒教之讀書士子如康、梁等之鼓動,官紳大夫如張之洞、郭嵩燾、張百熙、熊希齡、張騫等之提倡,則無以舉變興之實。余主擇喇嘛中聲望素著、學識弘通、傾誠內(nèi)向者倡辦西藏師范學院,意即在此。而招藏、康、甘、青二十歲至四十歲喇嘛來求學者,即等于清季初興學校時,多由生員童生考選為師范學生,或留學日本之速成師范等,以養(yǎng)成開辦各小學及中學之教員也。藏族佛教今日之情形尚比清季內(nèi)地儒教在辛亥時為落后,而略同戊戍前之狀況。故辦此師范學校,一方既須如東本格西、喜饒格西──在西藏皆等老翰林──等三五人合力提倡,一方招學之青年喇嘛,仍須以初級師范畢業(yè)給予三等格西,高級師范畢業(yè)給予二等格西之學位,方足以資號召。此亦如清季初興學校,給高小畢業(yè)以秀才出身,中學畢業(yè)以優(yōu)貢出身,高等畢業(yè)以舉人出身也;蛞纱藶殛惛贫,不應入于學制者,然中樞今對蒙藏喇嘛二字、四字、六字封號,及王公世襲等封建名稱猶不廢,以之漸圖改進;則今之辦學已實易其內(nèi)容,又何靳略存形式稱號以欣其情而順其俗耶?

  今若從武力求決,動非數(shù)萬萬元不可;彼此破壞損失更不可計算!加以艱難困阻,尤不知得何結(jié)果?誠能合中樞及康、青官長與藏、漢僧界、學界高德,以共同祈求西藏福利之實現(xiàn)為目標,從是以進行,則中央政府雖每年耗費一萬萬元,亦較之甲兵十萬為節(jié)省!況其效功之崇高博大,又遠非十萬大軍之可企及哉。

  中國古圣先賢之能造成如此史長、土廣、民眾之國族,遺留于現(xiàn)在之吾人者,多半以其善于因勢利導而懷柔漸化。然清季以來,迭經(jīng)國中劇烈之變革,一般軍府官佐,每輕浮躁動,掉以輕心,對于國中任何先代圣賢均不復尊重,任意蹂躪,如孔廟,佛寺等,均每為軍警等糟蹋不堪。秉此惡習,完全忽略異域尊崇宗教之風習重于生命,所至動輒破壞。趙爾巽清季軍入西藏,至今留藏族公恨。而去歲遠征軍在緬之突遭傾敗,雖以敵人對緬僧已積多年工作,并因政府未采行吾訪緬歸來主充實中緬佛學研究會之組織,及在仰光與云南雞足山設立巴利文學院,交換華緬佛教教師學生諸建議,不能爭取緬人之協(xié)助。

  然尚欲為藏族教政領袖忠告者,則西藏雖有組較為完備之僧寺,及有建于此種僧寺上之佛教文化,然地雖廣而人甚稀,農(nóng)林之利未辟,礦工之業(yè)未興,經(jīng)濟尤滯在畜牧階段,政治亦無積極施設,對一般民眾既未有系統(tǒng)之教育,貧困愚陋,加以婚制欠良,疾病傳染,缺乏醫(yī)藥,體健日趨低劣,人口遞年減少。以如此人民,要其支持現(xiàn)存之佛教僧寺,已將勢有不能;何況欲于近代國族競爭劇烈之時代,獨自立國,以建成廣闊堅固之國防,則其事勢之不可能益顯然也。

  如或習于清季來徘徊中、英、俄間,遲疑觀望,以為可待將來勢定,再于中、英、日、俄等國,擇一可倚重者以托仗保護,此尤為大錯。應知中、美等聯(lián)合國之必勝,德、日諸軸心必被降伏,早為國際之已定形勢;則決無可依日本為護法之理。而中、美、英、蘇為聯(lián)合國領導四強,原屬中國領土之西藏,在英、蘇亦萬無可妄容西藏歸投之理;則西藏唯應毅然立決,在漢族宗族平等原則上,共同努力于中華民國之抗建國策,始有光明之前途。況漢、藏在皇古原出同族,即從唐以來之歷史言,文城、金城公主入藏以后,隨從以居藏者非在少數(shù),藏族之血統(tǒng)早與漢族混合。而藏族文化之佛教,亦多有由漢輸入之成分;元、明、清迄今,藏族佛教又影響于漢人甚多,則無論在血統(tǒng)上、文化上、漢藏皆富有極親密的不可分離之關系。加以漢人亦多數(shù)信崇佛教,并能了解且推重西藏佛教,此均為求之英、俄等國民中所絕無者。民國來以漢、蒙等同為構(gòu)成共和之主人;孫中山先生三民主義中之民族主義,尤以聯(lián)合國內(nèi)諸族平等相待為原則,則西藏無論在何種理由上說,皆應以原為中華民國一分子之資格,共同努力建成中華民國為得計。昔第三代達賴以善知清室當入主中國,遙相贊助,得享清代維護西藏數(shù)百年之安樂。今中華民國正將達成億萬斯年偉大國家之際,藏族本早為共建民國之一宗族,在此時豈應不熟察機先,觀照中樞之所需要,急起直追為力所能及之貢獻,以立功于建國之際,而收共有、共治、共享之利益于無窮!

  且循喇嘛教育吸收現(xiàn)代文明而漸進,乃和平之改善,有百利而無一害。尤其道路開辟,交通便利,農(nóng)、牧、商業(yè)繁榮,人民經(jīng)濟寬裕,鄉(xiāng)村自治以至地方施政,咸上軌道,則人民對于佛教寺僧之供養(yǎng)尊敬,倍加增勝。而中樞亦可藉藏族佛教文化為精神之國防堡壘,勝駐邊疆百萬大軍,豈非兩得其益!要之、中樞當尊重西藏教化風尚,除對外等必須統(tǒng)一之國權外,給予充分地方自治權益;而西藏則當遵照中樞之指示,歡迎各種施設教育,開通道路,發(fā)達農(nóng)墾,改良衛(wèi)生等學問技術之輔導人才。而藏族婦女雖性少羞恥,然一經(jīng)婚配,則又都能專一而不淫亂;然后以藏族男子五分之一作喇嘛,不再婚配,致多有無夫可婚之少女及失去丈夫之孀婦,不期而習于淫亂,而致疾病傳染蔓延,影響及人民健康率及生育率之低落。漢人入藏之安心于教育、農(nóng)墾等業(yè)者,若能信崇佛教,則必能如緬甸華僑之娶緬婦,構(gòu)成極和美家庭;不惟減淫亂而增體健人口,且于道德風化大有增進,而漢、藏宗族之融洽亦必更親密。然此乃由教育而漸改進交通、經(jīng)濟等相隨而至之良效,此時不必多所預計焉。(見文化先鋒二卷十五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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