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知灼見

  無見乃能見,一切真實法;于法有所見,彼則無所見。

  ——《六十華嚴經卷七菩薩云集妙勝殿上說偈品第十之一》

  不要存有想見什么的主觀態(tài)度,你才能見到純客觀的事實真相。但是如果你認為自己對事實真相確有所見,實際上又偏離了佛說實相無相的原則。

  在所有的佛教圣典中,都叫我們要努力,又叫我們要放下;叫我們要上進,又叫我們不要期待;叫我們要肯定,又叫我們不要執(zhí)著。這就是佛法的優(yōu)越處和高明點。

  我們一定要有著力點才能努力,但抓住著力點之后要能放下,亦即提得起也要放得下。提得起是方法,是著力的開始;放得下是為了進步,級級上升,就像登山的人,由懸崖絕壁向上攀登,必須步步扎穩(wěn)、步步放下,否則就不上不下了。所以在全力提起之后,必得徹底放下,才能有大擔當,才會有大遠景;唯有能夠徹底放下自我私利的人,才能把一切眾人的責任擔得起來。

  這個偈子的意思是說,沒有可見,乃能見到一切的真實:不得有先入為主的成見,你的觀察判斷才會客觀。人人都會有自己的看法,從自己的立場看景色,從自己的角度看方位,從自己的興趣看人、物、世界。這都是已經有了主觀立場的見解。凡不是客觀的,就很可能是不公平、不正確的。只要設定了立場,看什么都不是完整的。從東面看到你的臉孔,從西面看到你的背影,即使從四面八方的全方位來看你,也看不到你的內臟結構。若把內部剖析出來看,整體的你又不見了。只可說你于某一時段看到某一現象,不要據以判斷說你已看到全體事實的真相。

  因此,對待一切現象,雖要全心全力,卻也要堅守不執(zhí)著、無定所、無定向、無定法的原則,這才叫做見到了“實法”。放下主觀意識,也要放下客觀意識,超越了主觀及客觀的看法,就能體驗到正確的、真正的宇宙人生的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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