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五、六課、綜合指要

  第四、五、六課 綜合指要

  1.相傳華嚴經(jīng)由文殊與阿難結集后,藏入龍宮,后龍樹入龍宮見之,有三種本,乃取下本,流傳世間,其說近于神話,未必盡可信。以意思之,釋尊滅后數(shù)百年間,印度皆盛行小乘教,大乘經(jīng)典,湮沒不傳,此則系事實。然不傳乃無人宏揚之謂,并不是遺失,觀于佛滅六百年后,馬鳴菩薩宗百部大乘經(jīng)典,著大乘起信論之事,便可見大乘經(jīng)典,多在人間,不過無人瞧理,等于滅絕耳。龍樹菩薩取而張皇流通之,亦合于情理,初不必依賴龍宮,而后有華嚴也。至上本中本之說,可以姑妄聽之,事實是否如此,也不必深究,因其或是或非,皆無關宏旨故也。

  2.法界緣起與法界 三觀,是華嚴宗對于宇宙萬有,極其微妙的看法。所謂法界緣起者:即是以一切法起一法,以一法起一切法,二者同時,并無先后,F(xiàn)在試把吾人身上的一根毫毛,名為一法,若欲完成此一根毫毛的生起和存在,必須身體完整,否則人既無有,安有毫毛。其次,若欲維持此一身,則一切生活條件,必須具備,然后此身體才能存在,如是則整個宇宙,乃至日月山川,草木房舍,皆須一一建立。因此,在事實上,要用一切法的互相關系的一切勢力,才能生起這一根毫毛,此名以一切法起一法。反過來說:為了要生起要維持這一根毫毛,就必須生起整個宇宙萬物,此名以一法起一切法。此兩重意義,有如交蘆,相互而立,各緣起其所緣起,重重無盡,無彼固無此,無此則亦無彼,是名法界緣起,是說明全法界的事事物物,互相緣起之義也。

  3.法界緣起的根源,起于真如不守自性,不覺心動,遂生萬有,若欲返本歸真,則亦不外心空則諸法滅。如夢醒后,夢中境界皆消,彼未醒之人,依然覺其為有。十法界中,只有佛是蘿醒人,九界眾生,皆沉迷于其夢中的境界也。

  4.以大入小,以多入一,此有理事兩門。就理門說:一微塵中,有整個宇宙的勢分在內(nèi),否則此一微塵,就不能存在。攝整個宇宙的勢分,入于一微塵中,即是以大入小,以多入一。就事門說:納須彌山于一芥子里,攝四大海水,入一毛孔中,安三萬二千師子座,于丈室內(nèi),即是以大入小,以多入一。佛及大菩薩,已在自性中,證到理之極致,再證到理事無礙,事事無礙之極致,于心自在,于法自在,就能夠操縱萬物,岡不如意。欲界的他化自在天,色界的摩醯首羅天,也都具有此種本領的一部份,吾人系凡夫身,無有通慧,方為諸法所操縱,又安能操縱諸法,所以對于此類理論,只好聞而知之,若要證實,須留待修到大菩薩的地位時再說,暫時可以不必窮研也。

  5.業(yè)感緣起、賴耶緣起、真如緣起、法界緣起,全是對的。大乘起信論內(nèi),所標的三細六粗,就是萬法緣起的行相。三細中的第一「無明業(yè)相」,即指最初一念,不覺心動,心動即是業(yè),后于此之起業(yè)相,業(yè)擊苦相,更是業(yè)了。所以宇宙萬法,徹頭徹尾,全是業(yè)力在那里作主作崇,成一大業(yè)網(wǎng),包無不盡,這樣看起來,說是業(yè)感緣起,一點也沒大錯誤。再進一步言:一切眾生,無始以來,轉一精明本體,成為八識,此八識中,以阿賴耶為主,為前七識所依。阿賴耶識中,十法界種子,法爾具足,遇染凈緣薰發(fā),乃成現(xiàn)行,十方三世,無量依正境界,就是在這種情況之下,建立起來的,這樣看起來,說是賴耶緣起,一點也沒有錯誤。更進一步言:萬法紛紜,此起彼滅,全是真如隨緣所顯現(xiàn),阿賴耶識本真妄和合,而妄依真起,只因一念不覺,致使全真成妄,這樣看起來說是真如緣起,一點也沒有錯誤。事雖如此,然而一法之生,其因緣勢力所流布,有如瓜蔓,左牽右掣,包羅甚廣,若言其極致,則全宇宙內(nèi),并沒有一法,與此無關涉者,隨拈一塵,皆動全法界,這樣看起來,說是法界緣起,一點也沒有錯誤。在上述各種緣起中,見智見仁,若是其是,若欲調(diào)和于四者之間,下一個轉語,則「上一心緣起」四個字,足以貫之,理由是:不管他什么緣起,若心不動,法無由生,心動故,萬法乃生也。外道的帝緣起,當然不成理由,萬法若由上帝緣起,則上帝由何緣起?若亦有緣起,則上帝緣起,已落第二階段,既是第二階段,則此段之上,尚有緣起,不成最初。若無有緣起,則上帝乃無因之果,于理不通。所以有福之人,乃能聞佛法,若宿世未種善根,未修慧業(yè),雖具耳根,亦只好聞波句說也。

  6.華嚴宗于凈土宗有大關系,因為此經(jīng)后段,善財于參訪五十三位善知識,證齊諸佛之后,普賢菩薩為說十大愿王,并華藏海眾,導歸西方極樂世界,以期圓滿佛果?芍A嚴的最后指歸,也是極樂凈土,號稱諸經(jīng)之王的華嚴,尚且弘揚極樂凈土,以之為歸宿處,所以謗凈土,也就是謗華嚴。難道普賢、善財、文殊、這些等覺菩薩,其智識都不如我輩嗎!輕視凈土法者,觀此亦當憬然悟矣。

  7.有事法界、理法界、理事無礙法界、事事無礙法界,但沒有理理無礙法界。關于理的解釋,課文中明明說:「真如平等的理體,為萬法所依,名理法界!故掠腥f殊,故稱事事,這個真如平等的理體,本來只有一個決無第二,怎么能稱為理理呢?譬如一父生數(shù)子,寫信時,可任意說:父平安,子平安,父子平安,子子平平四種,而不宜說父父平安,因為父亦如真如理體,只有一個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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